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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学(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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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4

从金融学的角度看,公司实际上可以看成是股东对债权人的期权.就是债权人是期权的出售放方,而股东是期权的购买方.但是问题在于股东购买这个期权的期权费是0(只要他能借得到钱),也就是说这个期权债权人是白送给股东的.那么这样的制度安排存在的原因和它的合理性在哪里呢?

从制度经济学版转帖过来,我觉得是不错的论题,建议大家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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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6 09:36:00

一个制度能够存在如此之久必然有其合理性.公司的建立是具有外部性的,技术和管理模式的创新都是很容易被复制的(即便是专利权保护也会存在盗版问题),因此可以说贷款的免费期权是用来弥补这种正外部效应的.

既然有外部性那么是否有搭便车现象呢?当然是有,不然市场的竞争何来.有不少公司是不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只是看好市场便进入分一杯羹,但是正是由于期权本身的特点,波动率越大其价值越高,也就是说公司如果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其所得到的免费期权的价值越大.而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大多是从事高科技产业的公司.至于那些复制型的搭便车的公司,由于其本身价值的波动率小因此其所得到的免费期权价值就小.

从这个角度来看破产制度的合理性是勿须质疑的了,甚至它还激励了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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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30 09:45:00

对于期权费用是0,这点有点不很明白。可否请楼主详细说明一下。难道股份公司所支付的利息,这个不算期权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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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30 11:50:00

如果把执行价格定为将来的还债的本金加上利息不是期权费用就为0了么?另外即使把执行价格仅仅定义为本金,那么期权费用也不一定是利息啊,因为利息是事前商定的,而期权价格是根据公式可以计算出来的,因此我比较倾向于把利息和本金一起当作执行价格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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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30 18:59:00
哦,有道理。看来我思维灵活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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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30 21:17:00

我知道楼主是学金工的

我对期权的理解远没有楼主深刻,但从我能理解的角度,我看不出破产制度的不合理之处

张维迎的《激励 产权和公司治理》里面在这方面有比较深刻的阐述,虽然不是从楼主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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