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丁小鸣
您好。感谢您的意见。您的说法能够让我形成一种暂时的理解。但是:
您说楼主的帖子中的眼光是全球通联的经济体,但是我们是否可以这样去看,还有待商榷。我私自以为这是很不妥的,原因一条足以:与现实不相符合。
退一步讲,如果即使可以这样看,您也说到了“毫无疑问全球是一个联合融通的经济体,资源共享不应局限在国界上……”不应该局限在国界上,那么就是说应在全球范围内融通,我们可以用财富来量化这样的融通吧,这样,融通的渠道、方式、代价都是些什么?也就是说财富在这个融通的过程中所实现的互相转移是怎样的?
很明显,说28的时候是对现实中所形成的28持有否定态度的,那么至少转移也应该是等价的吧。但是这个价怎样才是等的?是通过第三方来定还是各自定自己的,或者各自定彼此的?这个我没有研究过,但是我私自个人这样突兀的猜想的,不管怎么定,最后所形成的交易一定会被人们认为是不公平的,就像你拿一台机破飞机跟人家换几火车皮的衬衫一样。
然而,您觉得有实力的国家会对不发达国家说求求你们了,把我们缺少的资源恩赐给我们吧,我们将给予您超过价值的大量的现金,先进的机器和最新的技术么??不可能吧。
我理解楼主的帖子中的意思,但是对于这样的28现象,我们不能去说不对啊什么的,这是没有意思的。
我为什么要说要区分28现象的内外生性呢?除了与现实的差异外,我个人想强调的是,在现象之外怎样去规范这个28,当然这也是我个人私自想的,不可能从全球性的角度出发去期待解决这么分散的问题的,有点攘外必先安内的意思了,所以,有此一问。
都是个人的一些意见,没有任何攻击性的意思,请务必别误会,只是希望我们能够共同探讨这样的很有意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