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20089 发表于 2020-7-28 11:43 
嗯,这就对了。你所理解的【需】,与人家的【需】完全不是一回事,在前面的回复里我已经很明确的提出来, ...
嗯,这就对了。你所理解的【需】,与人家的【需】完全不是一回事,在前面的回复里我已经很明确的提出来,只是你没有仔细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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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理解的需,是
符合现实实际供给能力的需,这难道就不是人家的需?
难道只有你所谓的那个,
妄想中的现实不能实现的需,才有资格叫人家的需?
所以,请你拿出根据来,证明你说的需是人家的需,我说的需不是人家的需。
100多年前的一个疯狂想法,怎么会成为一个现代社会的立国之本,难道你不觉得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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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哪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了?哪个国家在搞按需分配?
你出现幻觉了,所以才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