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0-7-22 22:58 
——“这个是你的个人认识不是阿马克思的观点,你根本就没有看过马克思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论述,更没有看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如何形成的。”
我怎么没有看过?马克思的话我白纸黑字地刚刚贴在上面。
呵~~~,你文中所谈问题是价值分配的问题,这和马克思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论述以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如何形成的有什么关系呢?同样生产一种东西,同样生产了10000个小时的两个工厂,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工厂生产的价值量就都是10000个价值单位。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要么,在同样的时间内生产率高的企业能够比生产率低的企业生产得更多;要么,生产率高的企业能够使得生产某个产品生产时间比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要少,所以,当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交换该产品的时候,该企业能够获利更多。
呵~其实,这里谈的跟你的文章主题仍然没有什么关系,跟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也没有必要联系,根本不能用来说明什么。第二问题的前提是两个工厂都生产了10000个小时。在这个前提下再去扯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难道不是风马牛不相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