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0-7-22 22:00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常识辅导:
在论及商品的价值时,马克思一再强调:“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资本论》,第52页)。他还用蒸汽织布机和手工织布作为例子说明,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具体的、个别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在分析一家率先使用新技术的企业时,马克思再次强调:“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资本论》,第353页)
注:《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呵~~~,你能不能清醒一点!我问的是你文中的那个问题和必要劳动时间有什么关系?
因为你文中所要谈的无非就是在使用自己生产的机器生产商品后,所产生的价值里面,价值的分配结构的问题。你无非就是说自己生产的机器不是商品,所以不存在价值的转移,因此,在生产的产品的总价值里面,机器也有份,这个和必要劳动时间有什么联系?呵~~~,价值量的大小在这里根本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对于你来说,只要一定的价值量里面能够有机器生产出来的部分,哪怕是一点点,就足以证明马克思的论述是错误的了。量的问题在这里已经没有意义了,有意义的是价值的分配结构问题,是性质问题。----------其实,解答你这个非常简单,不过在答复以前,先帮你理清一下思路,以正视听,免得让人误解前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你还没有回答:为什么同样生产10000个小时,第一工厂产生了10000个价值单位,而使用机器的工厂在同样的时间内却生产了20000个价值单位?
其实,解答你文中的这个问题非常简单,不过在答复以前,先理清一下思路,以正视听,免得让人误解前人。教人知道你说的马克思的观点究竟真是马克思的意思,还是阁下恶搞出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