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并认为在供求关系发生作用的基础利到说明之前,供求关系(社会需要)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这一点且可以视之为是假设生产者对消费者的需要是了如指掌的——这事实上脱胎于李嘉图。
然而假设不能脱离现实,人类认识的局限性是客观存在,从而这种假设无现实意义。这一点由马经的历史地位与现实地位即可以看得出来。
二,一门全新的科学——社会生物学认为:人有自私的基因,这种基因是不朽的。“从本质上讲,自私才有基因,基因就是自私,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也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在社会生物学的理论中,自私,是生命的本性之一。”这个道理,就如我们只有自己才知道什么时候饥饿一样简单。因此,那种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对产品进行按需分配的设想,是有违人类本性的。
三,滥用辩证法并使之沦为政治诉求的工具,而不是科学分析的工具。
辩证法认为,因果性同时间的顺序性相联系,因此原因不能同时是结果。因此价值不能是抽象劳动。
同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这里存在这样一个逻辑链条: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私有制——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的个人所有制。我们由最后一个所有制看到了什么?换言之,它扬弃了什么?前二者最本质的东西不见了。否定之否定,是保留被否定者的积极因素,而克服其片面因素。那么这个个人所有制保留了什么?换言之,什么才是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是生产手段,还是人的本性?
而另外,我们由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逻辑关系来看:
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
马克思承认共产主义不过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环节,但是他只字不提否定之否定规律从此之后是否还对社会制度的变迁起作用。如果不起作用,它还是一个所谓的普遍规律吗?如果起作用,那么什么样的所有制来否定共产主义的公有制?
——这是典型的为了政治目的而对辩证法的滥用。
——如果我们承认辩证法的普适性,那么由这里所遇到的问题来看,一定是其逻辑起点出了问题。这也就是说,如果前提错误,任何一个科学的分析工具都必将导致一个错误的结果。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0-2-28 12:42
"二,一门全新的科学——社会生物学认为:人有自私的基因,这种基因是不朽的。“从本质上讲,自私才有基因,基因就是自私,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也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在社会生物学的理论中,自私,是生命的本性之一。”这个道理,就如我们只有自己才知道什么时候饥饿一样简单。因此,那种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对产品进行按需分配的设想,是有违人类本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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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改成利己会好听一些.虽然有许多人在内心深处能够接受这些本来就是自明的东西,但仍然觉得"自私"实在不太好听.
生命本性大致可以概括为: 利己意识,自由意志,有限理性.人类至今传承着生命本性和动物本能.如果要为人类设计一个神类社会目标,那就必须把人类区别于动物,甚至区别于生命.马克思中就有这样的证据,但他还没有能力把人类区别于生命.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2-28 11:56
虎兕出于柙:
我要超大别墅、跑车、战斗机、坦壳,还要上月球。请你及你们所谓的经济学家们无偿满足我的需求,我不需要拿出什么来交换,你们给提供产能并让我控制,我送白纸给你当钱花。
所谓“需求”——及演生的供求关系就是庸俗经济学发明的一个狗屁不通的垃圾性概念,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庸俗经济学无视商品生产中对人的行为(劳动)的控制与被控制,无视行为(劳动)之间的相互交换。因此新古典是一门遮丑圆谎的学说。
可以说一切社会经济学的根都是对劳动力的控制或者劳动力之间的相互交换,而不是所谓的狗屁需求。
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完全把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这种人与人之间行为相互交换及控制的关系完全揭示出来。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0-2-28 13:47
"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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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能够精确计量的话,那么按劳分配就是可行的,而且讨价还价的方式将从此退出生物圈.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2-28 13:59微观劳动不可确精计量,马克思也认为劳动也不可完全精确计量,因此只要是分配就会存在一定的公平性。马克思也认为只要存在对生活资料的分配,就会存在一定的不公,这也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缺陷。
一定程度的不公平性,并不能证明它不可行,相反它要比资本主义相对来说更公平,更合理,生活更轻松。
工业社会造求的是流水线,无论个人的个体能力如何,在这种流水线下的产能都是一定的,相对于整个行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有着远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更公平合理的结构和比例。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0-2-28 14:19如果认为劳动无法精确计量,那又如何能够推理出按劳分配的可行性来呢?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2-28 13:59微观劳动不可确精计量,马克思也认为劳动也不可完全精确计量,因此只要是分配就会存在一定的公平性。马克思也认为只要存在对生活资料的分配,就会存在一定的不公,这也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缺陷。
一定程度的不公平性,并不能证明它不可行,相反它要比资本主义相对来说更公平,更合理,生活更轻松。
工业社会造求的是流水线,无论个人的个体能力如何,在这种流水线下的产能都是一定的,相对于整个行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有着远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更公平合理的结构和比例。
不能计量的东西就应该计价,也就是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来评估劳动价值,并以此作为分配的基本依据.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0-2-28 18:39是的,这里我选作样板的那家大型合资企业的员工工资就是以个体形式变动的,而且不允许员工公开自己工资和奖金数额.部门经理每年都要为手下员工做年终评价,而且还要对手下员工的日后发展作出评估.企业内职位变动是家常便饭,员工在企业内的发展机会本来已经不少.但尽管如此,这家企业人员流动(指外部)的情况仍然超出了正常范围.也就是说,时隔10年再来看,那几乎全是新面孔.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不外乎工资待遇不理想,也或者是发展机会太局限.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2-28 19:03你在合同或者说契约的时间范围内能不能随意变动?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0-2-28 18:39是的,这里我选作样板的那家大型合资企业的员工工资就是以个体形式变动的,而且不允许员工公开自己工资和奖金数额.部门经理每年都要为手下员工做年终评价,而且还要对手下员工的日后发展作出评估.企业内职位变动是家常便饭,员工在企业内的发展机会本来已经不少.但尽管如此,这家企业人员流动(指外部)的情况仍然超出了正常范围.也就是说,时隔10年再来看,那几乎全是新面孔.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不外乎工资待遇不理想,也或者是发展机会太局限.
如果组合都是随意性的,那么企业就不存在了,一切都回到个体农业手工业社会。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统一的,规模越大的企业越是这样,不能存在随意性,人个的工资、奖金都是按规定的企业内部统一的会计规定在确定, 随机性的情况很小,除无是小企业,或者纯粹的商业投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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