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余先生太过善良天真,还是我太过狭隘偏颇。在余先生看来,“央政”和“央企”就象发达国家一样,是“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的关系;而我却怎么看都是“老子”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就像我前面说的,“央企”在市场上疯狂拿地,“央政”在庙堂高调调控楼市,吓得其他企业不敢出手之时,正是“央企”大捞好处之机!“央政”就是“央企”的“打手”和“托”。如果真像余先生说的那样,“央企”不敢蔑视“央政”(其实不是蔑视,而是利用),而是也与其他企业一样,怪怪的,老老实实的当运动员,那还要“央企”干嘛?在我的“人人所有制”里,不管社么企业,只要给人民带来利益,既要眼前的实惠又顾长远利益的企业,就是好企业!但愿“央政”这个“老子”能管好“央企”这个“儿子”,使“老子”和“儿子”共同为全体人民这个“祖宗”服好务!千万别“老子”权大遮天,耀武扬威,“儿子”财大气粗,作威作福,人民这个“祖宗”却当房奴、车奴、学奴、病奴、权奴!{
6# 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