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论坛有坛友时常谈公有制异化问题。
    公有制往往会异化为权力所有制的根源在于公有制的起源。公有制是社会力量有意识创设的,不是自发演化产生的。创设公有制的社会力量包括政府公权力(如我国的)和社会权威(如原始共产主义的,或卢梭式的)。
    由于人类的自私和贪婪,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权威创设的公有制最终在氏族公社内部演化成了家庭私有制。卢梭式的社会权威创设共产主义新农村也失败了,因为它脱离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大背景,违背了人类自私和贪婪的本性。及至今日,创设公有制的社会力量就只有政府公权力了,如中国的,越南的,古巴的。因此,当我们思考公有制异化问题时,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应该是:政府公权力创设的公有制为什么往往异化为权力所有制。
   政府公权力创设的公有制为什么往往异化为权力所有制呢?道理很简单:创设公有制的社会力量同样要保障公有制的实行。既然公有制是权力创设的,那么最终支配公有制的必然是权力,而不是相反。由此看来,我们的问题在表述上似乎有点问题,公有制并不是异化为了权力所有制,公有制在本质上其实就是权力所有制。
   有一点需要说明:公有制“异化为”权力所有制不同于公有制异化为权力人所有制。公有制从本质上看就是权力所有制。但是,从权力所有制异化为权力人所有制则是有条件的。在一定的权力制衡结构下,权力所有制异化的可能性可小,可大。
   当前我国的公有制显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全部)异化为权力人所有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