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的论文是“区域合作”方向的,主要是研究国内区域合作的影响量(自变量已经找好并且可以量化了)。这个题目从80年代开始就很多人做了。
我的问题是,怎么去界定一个行政区是否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因变量),这种合作怎么量化?
已有的研究对区域合作的界定:
1、1980年代对区域合作的研究,实际上是对“区域不合作”的研究,研究的侧重点在于什么因素导致了区域不合作,怎样解决不合作的问题,典型的衡量指标为“行政区壁垒”。
2、1990年代对区域合作的研究,主要偏重于行政区经济的研究,对区域合作的界定主要在于区域产业自成体系,区域经济分工不明显,典型的衡量指标为“区域产业趋同”。
3、2000年后对区域合作的研究,主要是对这一时期区域合作的现象的研究,对区域合作的界定主要在于区域合作的形式,但未对区域合作的程度进行界定。
区域合作界定中,量化做得较好的是“区域产业趋同度”。虽然它只能代表区域合作的一个方向,但它量化方式的信度较高。
我现在想从“统一市场”角度去界定和量化。在美国做这个界定比较容易,看它建国初期关于州政府不得对其他州企业和人口采取歧视性经济政策的法律以及这两个法律在的维护状况即可。但在中国,只有红头文件,并且“执行”与文件相差很远。如何去衡量行政区域的市场壁垒呢?包括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资源市场、产品市场。
描述和举例是现在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普遍采取的手段。我现在需要的是怎么界定和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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