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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1
“‘十二五’期间可以再次提出一个20%的节能目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姜克隽近日提议,在“红线”不放松的前提下,“十二五”期间还可明显加大政策力度,如提高节能标准、增加节能标准覆盖面、提高税率,同时也可考虑引入碳税或能源税以及其他创新交易制度等。    眼下,“十一五”20%的节能目标仍在艰难争取,“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已被提上日程。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此前表示,对于专家提出“十二五”20%的节能目标,目前尚未达成一致,但肯定不会低于15%。
    “十一五”期间公布和实施的大量节能和能源政策,作用不仅仅是目标的实现,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建立了全国致力于节能的管理框架体系。姜克隽指出,这种体系的形成,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至关重要,所带来的影响将是长期的。
    国家节能中心主任李仰哲也认为,在“十一五”已取得积极进展的基础上,“十二五”的节能工作应更加具体深入,保证“十二五”整体的节能工作力度不会减弱,且约束力度会比“十一五”还要强,因为经济发展转型的任务在“十二五”期间比“十一五”还要紧迫。
    姜克隽认为,“十二五”期间可以再次提出一个20%的节能目标。他说:2009年,主要高耗能产品产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可以支持23亿-30亿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0万公里公路、7000公里高速公路、6000公里铁路、1500公里高速铁路、改建新建20个机场,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不需要继续明显扩展。初步计算,“十二五”期间高耗能工业的产量增速将会低于3%。



作者:李雁争 来源:《上海证券报》201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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