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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四部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2010-09-15 23:47:49 评论(0)条 随时随地看新闻新华网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通知》强调,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惩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对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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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12:45:06
很好,支持, 只有严法才能治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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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13:40:49
最痛恨搞劣质食品的。对那些泯灭了良心的生产者,该抓的就要抓,该杀的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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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13:44:51
这些同志不怕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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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13:50:23
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人,一律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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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13:51:24
好的东西给国外,坏的东西留国内!
差的东西拼命加,挣的昧良心钱花着开心吗?
花开酒地~~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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