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起源于河北,继而推广至全国。不可否认,该项工作为促进各级机关行风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各级相关机关的“争先恐后”,其负面作用愈发显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率先意识到了行风评议对司法工作的干扰,已于几年前下发通知,明确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不再参加行风评议工作,但除此之外的各级相关机关仍然不能摆脱行风评议工作的干扰。
一、行风评议工作助长了不正之风。近年来,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拉票、宴请、送纪念品等各种不正之风都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以至于这些年我省的行风评议优胜单位几乎毫无悬念地被国税、地税、交通等财力雄厚的单位所获得,致使社会上流传起了“评行风就是比财力”、“行风评议是公开的不正之风、最大的不正之风”的说法。这是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绝妙讽刺。
二、行风评议工作干扰了科学发展。各级想“争先”的相关机关除耗费大量财力外,每当临近评议的关键时期,都要把评议工作当作“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把评议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五花八门的各种联络感情的方式一起上阵,牵扯了大量的人力,严重影响了各级“谋发展、抓发展”的工作进程。
也许是河北省委意识到了以往行风评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河北省对行风评议工作实行了“不排名,不奖惩”的改革措施,但测评“满意度”的做法仍然使这项工作“换汤没换药”,因为满意度结果一经公布,高低一目了然,名次自然也就出来了。于是各级相关机关仍然不得不“一如既往”地“争先恐后”,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评议由原来的每年一次改为每半年一次即每年两次了,各级相关机关不得不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综上分析,建议中央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行风评议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工作重点转移(其实是恢复)到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上来,认真对待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曝光各种不正之风、影响经济发展行为。相信通过实打实的履行职能,一定能够超越行风评议的功效,取得实实在在的促进行风转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