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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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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5
楼主(imMurphy)事先说明,文章转载自墨客论文网。首先,学术界或者很多作者对于版面费有很多的非议,也有争论。
转载这个文章也只是作为一家之言,人大经济论坛是个干净的地方,也是我本人看到的为数不多的会员素质都比较高的论坛之一。
真理是越辩越明的,但为争论与反驳,反对诛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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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5 12:34:39
学术期刊“版面费”问题
    版面费一般指正式学术期刊刊用作者的文章后其期刊编辑部向作者收取的现金费用,时下版面费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一时间骂声不绝于耳,似乎说到版面费就使人觉得不好听、让人心里感到不舒服。于是乎,本来伴随着严肃纯洁的学术研究而出现的、在期刊办刊中属正常现象的版面费却和令人厌恶的铜臭联系在一起。此前有关从清华学子的“遭遇”,还让人们看到了版面费是正在大口喝着人血的魔鬼。版面费到底怎么了?版面费究竟成了什么?版面费也许不是天使、难道就是魔鬼?
  
        一、版面费是在学术期刊和学术研究兴盛的环境下产生的
    论文发表的群体包括高等院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作者人数特别是高校的研究生和教师人数逐年增加,要求发学术论文的数量随之增加。一般硕士、博士生毕业有需要“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两篇”的硬指标,论文发得不够就拿不到学位。教师评职称也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一方面的需求增加,使得有价值的学术期刊炙手可热,另一方面,杂志社的固定成本及各种软性支出也在增多,版面费便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如广州部分高校的学报都有论文版面费的收取规定,接收学术论文通常分为内稿和外稿,一般只对外稿依版面数额收费。
  
    尽管有很多学术期刊、特别是一些很有名望的学术期刊不收版面费,给作者的稿酬甚至奖励也不少。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是有成本费的,且因有关商品和劳动力的涨价而使其成本费不断上涨。论文的成本费除出版费、编辑费(包括稿费、审稿费、编校费)外,还应算上两项:编辑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维持编辑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包括业务会费等)。我们可以粗算一下:如一家学术期刊有6人、出双月刊、每期刊发论文28篇、期发23万字。出版费+编辑费+工资+办公费=10000元+(23万×300元+1000元)+(6人×2000元×2月)+(12000元÷6期)=43300元;43300元÷28篇=1546元,即发表1篇论文的成本费是1546元。只要它是学术期刊,其编辑部都要对论文稿件进行审改、编校、出版等,都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动和成本。
  
    国际有惯例、中国科协已认可、作者单位也支持。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一直将出版业作为信息产业,在他们国家刊发论文收版面费已成惯例、是很正常的事情。据悉连在世界顶级学术期刊《Science》上发表论文也收版面费。发达国家的学术期刊有丰富的办刊经验,我国自然可以仿照尝试他们收取版面费办法。据网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学术期刊管理处的一位处长曾说,国际期刊大都收取版面费,国内学术界人士依照国际惯例自发形成了这种约定俗成的做法,这话不错。但他说,国家至今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发表学术论文可以收取版面费,则不太妥当。实际上收取论文版面费具合理性、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科技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做法1988年就已得到中国科协认可。可以说现在我国大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已逐渐转**度对交论文版面费给予支持,规定可以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支付。如北京大学业已规定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可在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工作资助经费中支出。

    学术期刊的编辑都知道办刊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虽未从学术期刊的学术水平这一角度制定过标准,但国家有关部门10年前就发布了《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要求》和《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对学术期刊的学术标准已有原则性规定。本着学术质量水平的标准和规定,就是收费来的论文编辑也必定以同样的学术审视眼光去对待,其学术质量水平也必然控制在学术质量底线以上。湖南人文社科类学术第一刊的《求索》倒是个明证。《求索》是公开收取版面费的,它的学术质量水准不但没有“烂文章”,反而创造了两个奇迹:2003年在《新华文摘》统计的428种期刊的转载篇目排序中跃居第一;今年重返2004新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阵营。如今学术编辑岗位仍是一个“赖汉子干不了、好汉子不想干”的活路。以高校学报编辑为例,一个有10年以上编龄的老编辑,论知识面和学术水平并不比教学一线同职称的教师差,可他们在校内往往被划为教辅部门、岗位待遇并不高。笔者相信,我国99%以上的普通学术编辑都是能够遵纪守法的、都在兢兢业业地为我国的学术期刊事业工作,他们有重视学术看淡金钱的文人传统和为作者竭诚服务锦上添花的职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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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5 12:40:49
收取论文版面费是实现以刊养刊的重要途径,可使学术期刊走良性循环道路。论文版面费作为办刊经费的补充,可促使学术期刊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影响、吸引更多来投稿。学术期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应遵循经济规律在投入产出方面得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创收补刊、逐步地以刊养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期刊办刊的尝试。如地震科技期刊十几年来一直由财政拨款,大多数期刊的办刊经费每年只有三四万元,除上交行政管理费等费外所剩无几,只能靠增加版面费收入维持生存。
        刊发学术论文收取版面费主要原因还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转型。因为刊发论文的载体主要是学术期刊,它并非市场经济的产物。学术期刊处在市场经济下夹缝中步履维艰是实情。学术期刊和商业期刊不同,学术期刊市场定位的广义性及其消费人群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术期刊的经济支撑不可能仅限于靠纯粹市场回报的发行收入或广告收入。诸多学术期刊属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办刊实际是篇篇赔钱、期期赔钱、年年赔钱的。市场经济支持收费。版面费渐获认可是正当其时。所以保证期刊的正常运作选择收取版面费这是市场经济形势所规定的。

    二、版面费是两方的自觉自愿的合约行为
        版面费交收行为形成的双方,一方是作者、另一方是学术期刊编辑部,这两方有着一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依法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它是以人的意志、人的自由意愿为转移的。学术期刊根据其性质、特点、职权范围,以积极的方式向作者发出稿约,希望建立一种特定的关系。这种稿约的内容除期刊的性质、内容外,还会有作者更关心的版面费内容。因此就其订立主体、订立意图、具体内容等来看,这种稿约实际上颇似《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的构成要件。如果我们将稿约视为一种要约,稿约被作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作者所认可,并将自己的文稿按稿约要求投向期刊编辑部,则可视为一种对期刊编辑部稿约的承诺。这种承诺随着作者文稿寄达期刊编辑部并经受理,期刊编辑部与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告成立。

    有人说为发表作者的文章而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的做法违背了著作权法,是想白用作者的劳动成果去装饰自己的“门面”,这话是欠妥的。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并明确规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期刊编辑部与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具体地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的成立必须同时经历两个过程:(1)期刊编辑部发出稿约,作者根据稿约向期刊社投出自己的作品,形成对稿约的承诺。(2)作者向期刊投出作品,形成作品使用权的新要约,期刊编辑部根据作品是否符合稿约的要求决定是否采用。这两个过程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合同关系成立的要件。而作者的投稿行为是两个过程的连接点,它既是对期刊编辑部的承诺又是对期刊的新要约。因此作为各自法律关系主体的期刊编辑部和作者,稿约、投稿、录用就完全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这样才形成有效的合同关系。就高校学报编辑部来看,与作者订立合同并产生法律关系的虽不是学报编辑部本身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属高校。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高校的学报编辑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与作者签订发表合同、刊发稿约等。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者虽是所属高校,而编辑部也是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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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5 12:41:26
向求索学习,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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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5 12:46:15
收取论文版面费是实现以刊养刊的重要途径,可使学术期刊走良性循环道路。论文版面费作为办刊经费的补充,可促使学术期刊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影响、吸引更多来投稿。学术期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应遵循经济规律在投入产出方面得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创收补刊、逐步地以刊养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期刊办刊的尝试。如<地震科技>期刊十几年来一直由财政拨款,大多数期刊的办刊经费每年只有三四万元,除上交行政管理费等费外所剩无几,只能靠增加版面费收入维持生存。

       刊发学术论文收取版面费主要原因还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转型。因为刊发论文的载体主要是学术期刊,它并非市场经济的产物。学术期刊处在市场经济下夹缝中步履维艰是实情。学术期刊和商业期刊不同,学术期刊市场定位的广义性及其消费人群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术期刊的经济支撑不可能仅限于靠纯粹市场回报的发行收入或广告收入。诸多学术期刊属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办刊实际是篇篇赔钱、期期赔钱、年年赔钱的。市场经济支持收费。版面费渐获认可是正当其时。所以保证期刊的正常运作选择收取版面费这是市场经济形势所规定的。

        学术期刊的编辑都知道办刊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虽未从学术期刊的学术水平这一角度制定过标准,但国家有关部门10年前就发布了《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要求》和《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对学术期刊的学术标准已有原则性规定。本着学术质量水平的标准和规定,就是收费来的论文编辑也必定以同样的学术审视眼光去对待,其学术质量水平也必然控制在学术质量底线以上。湖南人文社科类学术第一刊的《求索》倒是个明证。《求索》是公开收取版面费的,它的学术质量水准不但没有“烂文章”,反而创造了两个奇迹:2003年在《新华文摘》统计的428种期刊的转载篇目排序中跃居第一;今年重返2004新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阵营。如今学术编辑岗位仍是一个“赖汉子干不了、好汉子不想干”的活路。以高校学报编辑为例,一个有10年以上编龄的老编辑,论知识面和学术水平并不比教学一线同职称的教师差,可他们在校内往往被划为教辅部门、岗位待遇并不高。笔者相信,我国99%以上的普通学术编辑都是能够遵纪守法的、都在兢兢业业地为我国的学术期刊事业工作,他们有重视学术看淡金钱的文人传统和为作者竭诚服务锦上添花的职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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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5 12:48:10
    三、版面费收取制度遭到无端的指责

       首先,认定版面费为学术腐败是错误的。有人说版面费是学术腐败现象、是学术界的“毒瘤”。这没道理。顾海兵先生就不赞成使用学术腐败一词,其中的两条理由是:易把不属于腐败的问题当作腐败问题,不利于对症下药;定性不准易使问题严重程度夸大化,甚至只为轰动效应而损害学术人员的社会地位,不利于学术的发展。笔者深有同感。拿版面费来说也的确存在此问题。版面费本不属于腐败问题却拽到腐败堆里挨板子,这样夸大化实在损害了学术期刊编辑的正当的社会形象和地位。笔者担心把版面费误定为“学术腐败”,会过多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而使真正的“学术腐败”或逃之夭夭或脱离人们的视线。“学术腐败”不是没有,关键是要找准。李主其先生认为主要有三种:一是违法,如行贿受贿,为了获得项目的资助去向专家或者管理人员行贿、专家和管理人员受贿。二是违纪,如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评审科学家私下透露评审结果或者串联起来多投票和少投票等。三是违反科学道德,如人为编造实验结果,如有的评选专家对基金评审进行暗示、诱导以达到个人的目的等。高校的学术腐败现象宋元林先生认为主要表现为抄袭剽窃、他人代笔、买卖书号、徇私关照、项目垄断、虚假鉴定、内定奖项、近亲繁殖等八个方面。笔者以为两位先生看得比较准,我们可看出版面费问题并没有列入其中。
       其次,说版面费是在“出卖”不妥。有人在指责版面费时说“总有一些东西是不能拿来出卖的”、有人说版面费卖丢了学术声誉、有人说在版面费上产生了金钱与学术的交易操作、有人由版面费看出了“原来钱就是标准”、有人说什么“刊物面朝作者开,有文无钱莫进来”、有人指出这是利用掌管版面的权力寻租、有人说学术应当是远离物质的,令人气愤的是有些人居然在学者与学术上面打起了经济算盘。总之,版面费在出卖、它使刊物走向了功利化,助长了学术腐败,实在贻害无穷。这些都是太过分、太情绪化的说法。他们不知道还有稿件被录用需自己掏钱变成铅字的道理。难道收费就是出卖?各种普通的报名费收费出卖了什么?参观门票收费出卖了什么?厕所收费出卖了什么?我们想不出来。其实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和出版社出书一样都有成本费,如你要出的书挣不到成本费可问问哪一家出版社肯给你往里贴钱而不收你相当于学术期刊版面费的发行费。我们去饭店吃饭,收你的何止是成本费,饭店出卖什么了,出卖了中华饮食文化?出卖了烹饪艺术声誉?这样收饭钱岂不成了餐饮业的毒瘤?“饭店面朝吃客开,有嘴无钱尽开怀”——有这回事吗?怎么一提到版面费就造成了“学将不学”的局面、竟逼得学人付出人格的代价、还破坏了学术界的诚信原则、给学术研究带来恶劣影响又是多方面的、严重侵害了作者利益也亵渎了学术研究、也不可谓是对神圣学术的一种玷污呢?版面费的“头衔”这么多、“功劳”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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