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反应函数”问题。
“强者”总有“弱点”,“弱者”也总有“强点”。
但凡“以弱胜强”,都是“弱者”抓住了“强者”的某些弱点(甚至是致命的),而强者却没有击中弱者的要害。说到底,还是“以强胜弱”。
“强”与“弱”只是表像的东西,它们不是“在所有方面都强”与“在所有方面都弱”的意思,而是“在有些方面强”与“在有些方面弱”的意思。(这些简直是废话,但可能有人常常忘记)
真正地“以弱对强”、“以卵击石”的做法,经济学与博弈论中是没有的。以“弱点”战胜“强点”,这句话本身就是矛盾的(否则如何称“强弱之分”呢),“强”与“弱”是如何定义的呢?
胜利,最终还是“以强胜弱”,不过是“弱者”以自己的“强点”战胜了强者的“弱点”而已。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战争如果可以“兵法”来概括,战争就不是战争了。概括战争的兵法也永远只是“辩证法”式的辞章(永远不会错,但没有具体方案。“有用性”与“局限性”我们不可能不兼有)。
如何“一劳永逸”地发现强者的“弱点”与弱者的“强点”,是任何“书”都不可能告诉的。
对抗中,常讲“实力”与“失误”,“实力”常以“强弱”区分,“失误”常以“多少”区分。其实,“实力”与“失误”又何尝不融于一体?实力“略胜一筹”也许就胜在“发现并利用对手失误”的能力。“没有看见对方的失误”、“看见对方失误却不知如何利用”本身也是一种“失误”,也是实力的表现。
2楼怎么说得这么强!不过,有说也等于没说呀,不利于指导实战。
既然经济学研究的是物质利益,楼主所说的强弱应该是指物力上的强弱吧。
项羽说:“有种的过来单挑”;刘邦说:“我宁斗智不斗力”。最后刘邦赢了。
物力上的弱只能靠智力上的强来解决了。尽量给对手制造信息不对称,就象股市里不断涌现的小道消息。如果连智力也不如对手,那就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退休吧。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2楼,3楼的方法是以自己的强点战胜对手的弱点,这在事实上是有的,但是概率不大,在博弈学研究的内容中,都是理性人的前提下,这种概率更小。
三十六计,走为上,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跑,4楼的部分观点,是众多弱者采取的方法。
在众多弱者能够生存的当今世界,一定有弱者与强者博弈的更科学的方法,只是我们没有发现吧了。请大家继续发表观
[em06]你这么说,我完全同意。“局限性”与“实用性”我们必须兼得。
“指导实战”如果有一般的原则,前人早已发现了,不用我们多嘴了。
晚生不同意三楼的观点,我认为二楼的话十分有用,虽然是一些“废话”但生活中又有几人能把这些话运用自如能。再说了,二楼的观点是道理,是思维方式,只能自己去领悟其中的道理,这种道理捅穿了就没意思了,再说也不是说捅穿就捅得穿的。
基督教曾经是弱的,但是它征服了强大的罗马帝国,成为了统治千千万万强大罗马人的统治者。
所以,弱者要想在博弈中占上风,就必须有耐心,就好像秀才虽然是感不过兵,但他一旦中了状元那就难说了
第八章 必要的原则
原则是行为准则,但不是绝对 准则。 ——乔治·凯南 战争史上最早用原则去固定作战方式的人,当推孙子。他提出的“知己知彼,百战 不殆”,“攻其无备,出其不意”,“避实而击虚”等等原则,至今仍是当代兵家行动 的信条。而在西方,二干四百年后,拿破仑才向后来其名被冠于一所世界著名军校门楣 上的圣西尔,透露了一个心迹,“写一本书,准确地描述一下战争的原则,提供给所有 的士兵”。可惜的是,打胜仗时,他没有时间;打败仗后,他又没有了心情。对于一生 创造过近百次胜利的统帅,这应该算是个不大不小的缺憾。但生为伟人,只要胜绩卓然, 自会有后人去发微钩沉,总结你的取胜之道。一百年后,一位名叫J·F·C·富勒的英国 将军,从那位生前死后都令英国人畏惧的宿敌指挥过的战争中,归纳出了指导现代战争 的五条原则[1]。自此,整个西方的现代战争原则观得以诞生。尽管后来不少国家的军事 条令和一些军事理论家们相继提出过这样那样的战争原则,但都与富勒的首创大同小异 [2]。这是因为从拿破仑战争开始到海湾战争之前,除了杀伤力和毁损力不断提高外,战 争形态本身并无实质性改变的缘故。
现在情况有了变化。这一切发生在海湾战争中和战争后。精确制导武器、非杀伤性 武器和非军事性武器的投入和使用,使战争不再拼命沿着提高杀伤力和毁损力的轨道上 狂跑,而是开始了它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变向。这就为另外一些让职业军人们感到陌生的 原则,铺就了通往下个世纪战争的新轨。 任何原则都不会是空穴来风,战争原则更如此。不论产生于哪位军事思想家的大脑, 或出自哪部军事条令,它都肯定是在战争的熔炉中和铁砧上千锤百炼假铸而成的产物。 没有春秋时代的战争,就不会有孙子的战争原则;没有拿破仑战争,就不会有富勒的战 争原则;同样,没有海湾战争前后全球范围内大大小小的军事、准军事甚至非军事性战 争,就不会有美国人的“全维作战”和我们的“超限组合战”这类战争新概念的提出, 当然也就谈不上与之共生的作战原则的问世。 在对“全维作战”理论的中途夭折感到惋惜之余,我们决心使“超限组合战”不止 停留在理论思辨的层面上,而是进入可实际操作的战法状态。尽管我们主张的“超限” 思想,本意是要打破一切界限,但有一条界限却必须恪守,那就是,在进行作战行动时, 遵循必要的原则。除非原则本身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被打破。 当对战争规律的思考凝结为某种战法时,原则便会随之而生。尽管这些战法和原则, 在没有经过新一轮实战的检验之前,能否成为通向下一次胜利的路标,还很难说。但必 要原则的提出,肯定是完善一种战法不可缺少的理论工序。这里是陀罗斯,就在这里跳 舞吧。让我们看看以下这些原则,究竟能为“超限组合战”带来什么—— 全向度 共 时 性 有限目标 无限手段 非均衡 最小耗费 多维协同 全程调控 全向度——360度的观察、设计和组合运用一切相关因素 “全向度”,是“超限战”思想的出发点,亦是其思想的覆盖面。作为一种战法的 总纲式原则,它对实施者的基本要求是,通盘考虑所有与“这一场”战争有关的因素, 在观察战场和潜在战场、设计方案和使用手段、组合一切可动用战争资源时,视野上没 有盲区,观念上没有障碍,方位上没有死角。 对超限战来说,不存在战场与非战场的区别。陆、海、空、天等自然空间是战场, 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心理等社会空间也是战场,而连接起这两大空间的技术空间, 更是所有敌对双方极力争夺的战场[3]。战争可以是军事性的,也可以是准军事或非军事 性的;可以使用暴力,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可以是职业军人之间的对抗,也可以是平民 或专家为主体的新生战力的对抗。超限战的这些特征,既是它与传统战争的分水岭,也 是它为新型战争划定的起跑线。
作为实战性很强的原则,“全向度”适用于超限组合战的各个层面。在战策级,是 指国家整体战力直至超国家战力在洲际或全球对抗中的组合运用;在战略级,是指与军 事目的相关的国家资源在战争中的组合运用;在战艺级,是指军队或军队规模的主体, 为达成战役目标,在特定战场上对各种手段的组合运用;在战术级,是指一支部队或部 队规模的主体,为遂行一定任务,在战斗中对不同武器装备和作战方式的组合使用。同 时不要忘记,上述所有组合还应包括它们各级别间的交叉组合。 最后,必须明确的是,并非每一场具体的战争,其作战范围都能广及所有的空间和 领域,但“全向度”的思考和把握战局,是超限组合战的第一原则。 共时性——在同一时间段上的不同空间内展开行动 现代战争所拥有的技术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普及,远战技术的出现和战场转换 能力的增强,把绵延分散、性质各异的战场连为一体,也把各种军事和非军事力量平行 地导入战争,使战争进程大为缩短。许多过去需要通过战役、战斗累积,分阶段完成的 目标,现在则可能在提出同时到达、同时进行、同时完成的要求后,迅速得以实现。因 此,在作战中对“共时性”的强调,正在超过“阶段性”[4]。
有限目标——在手段可及的范围之内确立的行动指针 目标的有限是相对于手段而言。因此,确立有限目标的原则是,目标永远小于手段。 在确定目标时,充分考虑它的可实现性,不追求在空间和时间上没有限定的目标。 有限才有明确性,才有现实性,也才会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能在实现上一个目标之后, 使自己保持追逐下一个目标的弹性[6]。在确立目标时,必须克服好大喜功心理,有意识 地追求有限目标,排除力所不及的目标,即使它是正确的。因为,每一项能实现的目标 都是有限的。无论何种原因,使目标超出了手段允许的范围,只会导致灾难性的结局。
麦克阿瑟在朝鲜战争中所犯的错误,就是把有限目标扩大化的最典型例证。其后, 美国人在越南、苏联人在阿富汗所犯的同样错误也证明,无论是谁,也无论是何种行动, 只要目标大于手段,就一定必败无疑。 对这一点,并不是所有当代政治家和军事家都明白。《1996年美国国防报告》中, 引述了克林顿总统的话,“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我们有领导义务,并在我们的利 益和价值观受到重大危害时采取行动”。说上述话时,显然连克林顿都没能意识到,国 家利益和价值观完全是两个不同级别的战略目标。如果说前者是美国人的能力可以通过 行动进行维护的目标,后者则既不是其能力所及,也不是其应该在美国本土之外追求的 目标。与“孤立主义”对应的“全球第一”思想,使美国人在国势膨胀时,一直有追逐 无限目标的倾向。然而,这是一个终将导致悲剧发生的倾向。一个资产有限,却热衷于 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除了破产,不会有其它的结局。 无限手段——趋向无限制运用手段,但以满足有限目标为限 无限手段是针对有限目标而言[7]。无限是一种不断扩大手段选择范围和使用方式的 趋向,而不是无节制的使用手段,更不是绝对化的使用手段或使用绝对手段。无限手段 以满足达成有限目标为终极界限。
手段不能脱离目标。手段的无限是指为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可以打破限制地选择 各种手段,并不是说手段可以摆脱目标的限制而为所欲为。作为可以毁灭人类的原子武 器,曾被视为绝对手段,正是因为它违背了手段必须服务于目标的原则,而终于被人束 之高阁。无限手段的运用只能像孔子所说,“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这个“矩”就是目 标。超限思想“随心所欲”地扩大了手段的选择范围和运用方式,但并不意味着“随心 所‘欲”地扩大目标,而只是以超限制、超界限的运用手段去实现有限目标。反过来说, 聪明的统帅也不会因为目标有限而使其手段变得有限,因为这极有可能在关键时刻导致 功败垂成。这就是说,必须通过“无限”去追求“有限”。 美国南北战争中,谢尔曼对萨凡纳的进军,不是寻求作战,而是一路烧掠,以破坏 南军的后方经济为手段,使南方民众和军队丧失抵抗力,从而实现了北方的战争目标。 这是一次使用无限手段实现有限目标的成功范例。与此相反,在第四次中东战争中,埃 军统帅部为其前线将领制定的战争目标,是占领西奈半岛,与此相应的作战计划也只是 突破巴列夫防线后即固守西奈。企图用有限手段去争取有限目标,结果众所周知,埃及 人丢掉了本已到手的胜利[8]。
非均衡——沿均衡对称相反的方向寻找行动节点 “非均衡”作为一条原则,是偏正律在超限战理论中的主要支点,其要义是沿均衡 对称的反思路,去展开作战行动。从力量的分配和使用,主战方向及打击重心的选择直 至武器的配置,都必须双向考虑非均衡因素的影响和把非均衡作为手段去实现目标的问 题。 不论是作为一种思路,还是作为指导作战的原则,非均衡在战争的所有方面都会有 所表现。只要正确的掌握和运用非均衡原则,就总能找到并抓住敌方的软肋部位。一些 穷国、弱国以及非国家性的战争主体,在同比它们强大得多的势力叫板时,如车臣对俄 罗斯、索马里对美国、北爱游击队对英国、伊斯兰圣战者对整个西方,就无一例外地采 取了“老鼠戏猫”式的非均衡、非对称战法,明智地坚持决不与大国军队面对面硬抗, 而是用游击战(主要是城市游击战)[9]、恐怖战、宗教战、持久战、网络战等作战样式 与之周旋;其主战方向多选择在对方意想不到的领域和战线,而打击重心则总是挑选能 给对方造成巨大心理震撼的部位。这种利用非均衡手段为自己造势并让事态按自己愿望 发展的做法,往往收效甚巨,使那些以正规军和正规手段为主战力的对手,常常像窜入 瓷器店的大象,一筹莫展,无从发挥作用。
除了在使用中显示出的实效性,非均衡本身就是被黄金律所暗示的事物运动规律。 这是所有规律中唯一一条鼓励人们按打破规律的方式去运用规律的规律,也是医治四平 八稳思维痼疾的良方。 最小耗费——在足够实现目标的下限上使用战争资源 “最小耗费原则”的原则是,一,合理比节约更重要[10];二,作战样式决定战争 耗费的大小[11];三,以“多”(多手段)求“少”(低消耗)。
合理包括合理制定目标与合理使用资源两个方面。合理制定目标,除了在手段的圆 径内确立目标之外,还需要压缩目标的载荷,使其尽可能单纯简洁;合理使用资源,显 然是指用最恰当方式去实现目标,而不是片面的要求节约。只有在满足实现目标所需的 前提下,节约——最低限度的使用资源才有意义。 比通晓原理更重要的是如何运用原理。能否最低限度的使用战争资源去实现目标, 取决于选择什么样的作战样式。凡尔登战役之所以被战史家们称做绞肉机,就因为交战 双方采用的都是毫无意义的消耗战;而德国人之所以能在越过马其诺防线后横扫英法联 军,则在于它采用的是把最短时间、最佳路线和最具威力的兵器组合在一起的闪击战。 可见,找到合理使用战争资源的作战样式,确是实现“最小耗费”的关键。 在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都变得空前多样化和复杂化的今天,单一领域和单一手段 面对复杂目标时,已明显表现出力不从心。手段与目标口径不一的结果,必然是高耗低 效。走出困境的思路是,通过“多”,去实现“少”。也就是将多种领域中的多种战争 资源优势互补,组合成一种全新的作战样式,在实现目标的同时实现最小耗费。 多维协作——为一个目标所覆盖的军事与非军事领域中,所有可动用力量间的协 同配合 “多维”在这里是多种领域、多种力量的别称,与数学和物理学中的维度无关。 “多维协作”是指为完成一个目标所展开的不同领域、不同力量间的协调与合作。这一 定义从字面上看并无新意,在许多过时的或最新版本的作战条令中,都可找到类似的表 述。它与所有这类表述唯一的也是最大的不同之处,是把非军事、非战争因素直接而不 是间接地导入了战争领域。换言之,在任何领域都可能成为战场,任何力量都可能用于 战争的情况下,它更倾向于把多维协作理解为在一个具体目标的统辖下,军事之维与其 它各维间的协作,而不是凡战争都必须以军事行动为主。在战争面前各维平等,这将成 为求解未来战争课题的一道公式[12]。
多维协作的概念只有在被具体的目标所覆盖时才能成立。没有目标,就谈不上多维 协作。而目标的大小,又决定各维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如目标的设定是赢得一次战策级 的战争,需要协作的领域和力量就可能涉及到整个国家甚至超国家。由此推及任何一次 军事或非军事行动,无论所涉领域、力量的深浅与众寡,各维间的协作都必不可少,但 这并不意味着每一次行动中动用的手段越多越好,而是以必要为限。各维的超量使用或 用量不足,只会使行动在浮肿和干瘪之间摇摆,最终危及目标本身。在这里“过犹不及” 的东方智慧,有助于我们理解和实践这一原则。 此外,在对可动用力量特别是非军事力量的认识上,亟需要我们打开视野。除了对 常规的、物化的力量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外,还应特别注意无形“战略资源”的运用, 如地缘因素、历史地位、文化传统、民族认同感以及支配和利用国际组织影响力等等[1 3]。但这还不够,还需要我们在对这一原则的运用上也来一次超限行动,把极可能出现 的变多维协作为平面作业的庸常之举,引向从战策到战术各级台阶的立体交叉式组合。
全程调控——在战争的开始、进行和结束的全过程,不间断地获取信息、调整行 动和控制局势 战争是一个充满随机性和创造性的动态过程,任何企图把一场战争固定在一套预设 方案中的念头,都近乎荒唐或天真。因此,有必要在战争的“现在进行时”,对其进行 全过程的反馈和修正,以使主动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里。这就是“全程调控”。 由于共时性原则的加入,已不能把全程调控的“全程”,理解成一个漫长的过程。 这个过程在现代高技术手段条件下可能只是一个瞬间。就像我们在前面所说的,一次战 斗的时间就足以完成一场战争。这将可能使战争的全程变得非常之短,同时也就大大增 加了调控难度。 信息技术把整个世界焊接成一张网络的今天,介入战争的因素远比以往的战争要多 得多。各种因素的咬合及对战争的影响是如此紧密,以至于每一个环节的失控,都有可 能像丢掉一只马蹄铁那样丢掉整个战争[14]。因而在气球般快要被新技术、新手段、新 领域撑爆了的现代化战争面前,全程调控越来越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种技术。它要求 你更多的运用直觉而不是数学推演,去把握瞬息万变的战场态势;它要求你改变的远不 止兵力的调整、部署的变化、武器的更新,更主要的是战场向非军事领域的转换导致的 全套战争规则的改变。其结果是把你送上一个陌生的战场,同一个陌生的敌人,展开一 场陌生的战争。而你则必须通过对这一陌生过程的全程调控,去赢得一次陌生的胜利。
超限组合战,正是这样一种以陌生的然而也是全新的战法进行的战争。 以上的所有原则都以适合任何一次超限组合战为原则。 遵循这些原则并不能包打胜仗,但违反上述原则,则肯定会走向失败。对于战争胜 利,原则从来都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没有必胜的原则,只有必要的原则。我们应牢记这一点。 北极星书库|| http://www.ebook007.com/ |
其实争论的实质是问题本身就有歧义,何谓弱者,又何为强者呢?总有一个比较的标准吧。没有绝对意义的强,也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弱。
曹操胜袁绍是否可以说是以弱胜强,蚂蚁拌倒大象也算是以弱胜强吗?
其实这在历史上有很多的例子.如朱元璋,刘备等.这可以通过一个博弈过程来解释.
假如有3个枪手决斗.他们A,B,C的枪法的准确度分别是0.8,0.6,0.4.每个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人进行射击,这时的一阶段博弈的结果是A,B对射,C射向A.此时各人的存活概率是0.24,0.2,1.0.
这时便出现弱者战胜强者的情形.
不大同意二楼的说法...
倘若按照二楼所说,在弱者的优势(同时也是强者的劣势)之上进行博奕,那么在这个博奕中,真正的强者是我们原来所认为的"弱者",而弱者其实是我们原本所认为的"强者",如此一来,还是一个强者战胜弱者的结局.
我觉得在弱者与强者的博奕中,弱者更应该考虑谋求与强者的相对利益最大化(或相对损失最小化)的问题,本人愚见.
就是这样的,“强”不胜“弱”,何以定义“强”?
所谓“弱者战胜强者”,无非是“弱者”以己之“强”胜“强者”之“弱”而已。
“弱者”与“强者”只不过表现了人们认识的阶段性或局部性而已。但如何发现“自己之长,他人之短”,博弈论并没有告诉我们。博弈论分析要有既定的信息结构。
看来需要纸上谈兵了,粗浅的诡道十二法呀!
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
还有什么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不过这些都要求弱者具有必要的信息优势。
现实中以少胜多的例子其实不多,全世界几千年或许能出现几桩,而且好像都是上帝的旨意。
所谓'强弱 '可理解为势差上的区别可分为整体或局部上势差的不同.
战争\根据势差的不同依据时间.空间.力量的分布不同所进行的博弈 .
胜以败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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