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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摘 要:生态城市是社会、经济、自然三者和谐相处与发展的复合生态经济系统,如何调控城市这个复合的生态经济系统,探索一条能正确处理城市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有效路径,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生态城市,生态城市建设,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而与城市化进程相伴而随的是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消耗、人口激增,当我们再去审视今天的“城市文明”时,却发现城市生态系统变得越来越脆弱,生态安全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所以,如何调控城市这个复合的生态经济系统,探索一条能正确处理城市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有效路径。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无疑,城市生态建设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生态城市的缘起
  生态城市的由来,其思想直接起源于1852年欧文提出的“协和新村”和1898年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与生物圈”计划中,首次提出了“生态城市”这一理想城市模式。苏联生态学家尤尼斯基强调生态城市就是要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一种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以及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所有生态要素都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1992年第二届国际生态城市会议上,澳大利亚建筑师唐顿认为,生态城市就是要在人类社会内部及人与自然之间实现生态上的平衡,而且应包括道德伦理和人们对城市进行生态修复的一系列计划。美国生态学家雷杰斯特指出,生态城市是指生态健康的城市,即要寻求的是紧凑、充满活力、节能并与自然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健康发展的聚居地。
  中国城市规划专家黄光宇认为生态城市要根据生态学原理,应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综合研究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而建设的经济、社会、自然可持续发展,使人、自然、环境融为一体的人类居住区,居民满意、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王如松研究员认为,生态城市是以生态经济学与系统工程学为理论基础,通过改变生产方式、消费行为、决策手段来实现在当地生态系统承载力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的人类生态过程。黄肇义、杨东援指出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中分享其公平承载能力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是建立在生态学原理基础上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人文特色的人与人的和谐、自然与人工协调发展的理想人居环境。
  国内外学者对生态城市的描述,虽然众说纷纭,但都强调社会、经济、自然应当和谐相处与发展,可见,生态城市应是一个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生态保护三者高度和谐,城乡环境清洁、优美、舒适,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的人工生态复合系统,这个系统要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现代城市文明的象征,它不仅是城市这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成熟状态,而且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明、文化和谐的一种美好境界。
  二、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探索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探索生态城市建设,至90年代已形成了一套以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为指导的建设理论与方法体系。在学术与政策上,1972年我国参加了blAB计划国际协调理事会,当选为理事国,1978年我国建立了MAB研究委员会,1979年成立了中国生态学会,1982年在首届城市发展战略思想座谈会上,提出了“重视城市问题,发展城市科学”的重要思想,并把北京和天津的城市生态系统研究列入1983~1985年的国家“六五”计划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984年12月在上海举行的“首届全国城市生态学研讨会”,被认为是我国生态城市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同年中国生态学会城市生态专业委员会成立。
  1986年,江西宜春市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随后长江流域各大城市相继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战略,各地在生态市、生态县、生态示范区、生态村、生态小区等层面上建立了一些很有推广价值的示范点,对城市的转型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94年,上海明确提出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一个清洁、优美、舒适、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生态城市。1996年,威海市提出了“不求规模,但求精美”的城市建设指导方针,并实践于“基础设施现代化、城市环境生态化、产业结构合理化、生活质量文明化”的总体生态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中。重庆把未来发展目标定位为"21世纪生态城乡大都会”。另外,北京市、长春市、扬州市、杭州市、宁波市、深圳市等都提出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
  与此同时,与生态城市建设相关的“园林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清洁生产城市”等专项城市建设方面我国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自1992年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以来,到目前为止已评出19个国家级“园林城市”;自1987年张家港被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称号后,已有大连、深圳、厦门、威海、珠海、长春、扬州等24个城市获此殊荣。此外,海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先后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江西建设生态经济区,云南建设绿色经济省。最近几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与中国生态学会以及其地方学会举办了多次全国性或地方性学术讨论会,将学术研究与交流推到了高潮。2006年,建设部筹划编订《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列人2006年度软科学研究课题。所有这些都表明,生态城市建设已成为当今中国城市发展的主流。
  三、生态城市建设的路径分析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生态城市建设的探索后,有许多城市先后进行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就,根据这些城市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就生态城市建设的路径总结如下几点:
  (一)政府主导、责任到位。是实施生态城市建设的根本保障
  世界银行在其“发展与环境”报告书中明确指出:“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机构和政策,是保证环境质量的基本前提。”要建设生态城市,必须全方位、全过程的发挥城市政府的主导作用。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均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生态建设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统一监督协调并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实行责任制,制订任期目标,层层抓好落实,以保证生态城市建设的持续性;开展建设生态区、生态村镇、生态街道、生态社区、生态单位活动,综合作用行政、经济、计划手段,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以促进生态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宣传发动、公众参与,是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力量源泉
  公众参与在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社会支持生态建设的具体体现。生态城市建设必须建立在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的基础上,通过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以奠定生态建设与环保工作的力量基础。只有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和人类的协调发展的目标。因此,关键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全民参与生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大力倡导生态文化,提倡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还可以通过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危机感、责任感,使生态文明观念、可持续发展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
  (三)调整结构、优化发展,是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的根本出路
  城市环境问题错综复杂,涉及到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我们要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坚持全面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基本办法和根本出路,把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治理结构性污染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消耗低、效益高、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改变原料利用结构,降低能耗和物耗,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
  (四)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是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强大动力
  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对生态市建设的组织引导及综合协调。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出台相关的环境污染整治、发展循环经济、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控设施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根据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市建设要求,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试行绿色GDP核算体系;要加强新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研究和建立科学性和操作性强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五)强化法制、严格监管,是保证生态城市建设根本途径
  城市生态建设的立法工作是建立权威、高效、规范的管理机制体现,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的根本途径。应把生态城市建设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生态城市建设赢得公众的有力支持,最终达到保护好生态的目的。生态城市建设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地方法规,并不断完善和修订,建立起基本完善的法规体系;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培训和制度建设,促进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难点热点的生态问题。
  (六)加大投入,拓宽渠道。是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条件
  加大生态城市建设资金财政投入力度,将生态城市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要积极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引导作用;要统筹安排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建立专项资金,统筹运用,对重点生态项目实行倾斜,合理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人、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国内外企业、民间资金投入生态城市建设。
  (七)加大合作、广纳博采,是营造生态城市建设的良好环境
  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归国留学人员和国外智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引进、推广和消化吸收国外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理念、技术、经验和科技成果;吸收和借鉴其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其他城市的交流,互相借鉴学习,把好的经验和做法消化吸收进来,结合本市实际,加以适应性改造,应用到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中。加强与相邻地区交流和合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联合有关地区共同开展污染控制及综合防治工作,要拓展与周边地区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作者:刘妙桃 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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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12:00:56
学习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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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 01:41:56
认真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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