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数十年里,数量金融(quantitative finance)革命产生的模型使得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迅猛发展。复杂的风险管理模型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衡量和控制风险的工具,也使复杂的金融工具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将金融风险转移和扩散给理论上的有效承担者。受这些模型的蛊惑,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监管者将防控金融风险之重任交托给金融机构的模型,从而将金融风险的管控进行“外包”,并且这些模型随着其适用范围的扩大,逐步取代了规制金融风险的传统法则而成为金融业的新法宝。新巴塞尔协议对以风险模型管理金融风险造成的既定事实给予“追认”和吸收,并向全世界推广。然而,金融规制“外包”加速了这场金融危机的爆发,风险管理模型在危机中惨遭失败。严重的危机动摇了人们对这些模型的信心,借款人、投资者、金融机构及其债权人、纳税人都为金融模型的失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些模型过在何处?金融风险监管制度应当从中吸取什么教训以进行完善?这些无疑是关系着未来金融稳定而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然而,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金融风险、数量金融革命,特别是风险模型在资产证券化链条中的运用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