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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1
某人参加演出获得收入20,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
某人转让一项专利获利10,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1,600元,免征营业税500元,
他们都是劳务报酬计税,为什么出来以后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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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 15:34:15
第一个没有扣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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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 15:50:40
为什么第一个不扣除呢,税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书上看到的“对演出市场上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那部分之后,觉得应该是需要减征20%,
您能和我说下是哪个部分,或条款说了,所以就不需要减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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