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即委托收款,是出口商出具汇票、本票或者支票等债权凭证委托银行向国外客户收取贷款的国际结算方式,他是国际支付的一种形式,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托收被广泛的运用于国际结算,成为较为成熟的结算方式。
一、什么是托收
银行按照从出口商收到的指示办理:
(1)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或者承兑,
(2)凭付款以及承兑交出单据
(3)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
总之,用通俗的话来讲,托收就是出口商出货后,将客户按要求的单据交给出口商银行,银行邮递给客户指定的银行收款,或者客户承兑后,银行将单据交给客户,以便客户自提。
二、托收的风险点
托收就是出口委托本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国际支付结算方式,托收实际上是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是否完整、单据正确与否或者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是银行只是作为出口商的受托人行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进口人不付款跟银行并没有什么关系,出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然是进口人的商业信用。
如果遭到进口人拒绝付款,除非另有规定,银行没有代管货物的义务,出口人仍然应该关心货物安全,直到对方付清货款为止。
托收对出口人的风险更大,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更大,跟单托收方式是出口人先发货,后收取货款,因此对出口人的风险较大,跟单托收是贸易风险项下用的最多的,跟单托收有两种情景,一种是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另一种就是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在国际贸易中,通指的是前一种。
1、海关风险
部分国家或地区海关处于对国内进口企业的保护,比如在退运或者转卖方面会出台相关政策加以限制,还有部分国家对国内进口企业的保护,在退运或者转卖方面会出台相关政策加以控制,因此应当提前跟客户所在国的中国经商参赞处以及中国领事馆经商室等机构确认政策法规,同时,适当运用出口信用保险。
2、道德风险
即在出口商并不完全掌握进口商资信的情况下,形成了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信息非对称,一旦发生资信周转不灵,或者进口地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商品价格下跌等情况,出口商就会长时间拖欠出口商的贷款,甚至拒付贷款。
3、财务风险
一旦进口商拒绝付款,收汇失败,出口商即使在掌握物权的情况下也不得不独自承担相关的财务损失,比如不能实现目的港转售,还不得不承担往返的运费等等。
4、产品风险
如果出运产品为客户私人定制产品、根据客户自身要求定制的特殊规格产品,易腐易变质产品,其对储存条件要求比较高、或目的港港上费用比较高但货物价值不算高的商品,如果遭到客户的拒收或者是不合理折扣,同样不能实现退运或者转卖,有时往往避免大的损失,只能答应客户的要求,这就在无形中造成了产品损失的风险。
三、托收的风险以及防范
1、合理利用出口信保。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以转嫁出口收汇风险,出口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业务,他所能保障的风险是一般商业银行所不愿或者不能保障的境外商业信用保险或政治保险等,出口商投保此种保险之后,有利于企业防范控制和转嫁国际风险,还有利于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
2、坚持对进口商的资信管理。
根据其资信状况以及经营作风妥善管理成交金额,成交金额一般不超过进口商的经营能力以及信用度。
3、查询代收银行信誉。
在拿到托收路线后,先找银行查查代收的信誉,尽量使用那些历史悠久,熟知国际惯例,同时又信誉卓著的银行作为代收银行,以避免银行因为操作失误而造成信誉欠佳造成的风险。
4、选择好产品。
托收方式一般适用于那些市场价格波动不大,货物品质相对而言比较稳稳定的商品,因为这种商品相对而言,对买卖双方的利益影响不是很大,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保证出口商的利益。
5、尽量采用D/P付款交单方式。
尽量不要采用D/A承兑交单方式,因为承兑交单出口商暂时拿不到货款单客却先提货了,若是客户后期资金紧张或破产则没法保障回款。
6、在合同内明确赎单时间。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单据到客户指定的托收行后几日内付款赎单,因为托收不像信用证,他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单据到代收行之后,可以一直拖着,没有时间限制,因此一定要跟客户在合同中明确好这个赎单时间。
7、对于客户。
对于有过贸易交往的客户,要经常联系,建立客商信用档案,详细记载调查了解情况;对于新客户,要事先采取各种手段搜集客户信息,了解客户的经营规范、管理水平,所处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