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6 20:41:38编辑过]
目前“维基自由大百科全书”的解释为:
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
新自由主义也被称作“现代自由主义”或“社会自由主义”),是一种主张政府对经济进行广泛管理和部分干涉的政治经济立场;不过,新自由主义的这种立场要比社会民主党人所主张的规范和干涉要小得多。新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是,社会虽无权从道德上去教化她的公民,但保障每一个公民拥有平等的机会却又是社会的任务。
新自由主义是生活于20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对19世纪古典自由主义的一种回应。新自由主义者更为注重和强调积极(肯定)的自由,致力于提高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成员的自由。
不能把新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混同起来。后者出现于二十世纪晚期,它倡导一种全球性经济体制,主张建立自由市场合作组织。由于“新”自由主义非常反感新自由主义者或后者所内含的New和Social之含义,因此,格外注意对二者的区分。
“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
“新”自由主义通常被用以描述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并在80年代逐渐取得主导地位的一种政治-经济哲学。“新”自由主义鄙视或反对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涉,转而强调通过用鼓励自由市场、减少对商业运行和经济“发展”进行限制的手段来取得进步,实现社会正义。“新”自由主义的主持者们主张,在自由贸易、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体制下,社会纯收益在任何情况下都超过其支出。
Neoliberalism(“新”自由主义)并不是约翰•杜威、伍德•威尔逊、约翰•M•凯恩斯、弗兰克林•罗斯福,或英国工党意义上的new liberalism (新自由主义),而是19世纪的人们所理解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现代版。
New liberalism和Neo-liberalism的不同,更表现在它们与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的沿承关系上。新自由主义是通过扩大和改变传统自由的“消极(否定)”含义对古典自由主义做出的否定,而“新”自由则又是通过“复兴”和“回归”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而对新自由主义所作的再否定。因此,它们分别是不同时期的思想家们在用不同的态度对待传统自由主义时流淌并汇聚起来的两股思想溪流。
拉美国家甚至俄罗斯之所以无法接受华盛顿共识,就是因为它的经济基本面长期以来都虚弱难振,都需要垄断经营才能生存,因此都不能承受外界的冲击。
呵呵.拉美国家虚弱?那世界上就没有强盛的国家了,别丢人了,老黄.睁着眼说瞎话,亏你也做的出来.
自由怎么不好,自由很好.当你被自由的企业主炒了鱿鱼没有任何保障而无法生活的时候,你一定要说,我真活该的,因为那是企业主的自由.他想炒谁就炒谁.国家也不应该管,国家管多了例如保障太充分,劳动者就懒惰而劳动力价格就提高了.如果有人告诉你说,你是不自由的,你虽然可以自由选择被哪个老板剥削,但你永远无法逃脱剥削,你一定会火冒三丈,我怎么不自由了,我不是可以自由的选择我的老板么?虽然我可能很长时间失业在家,虽然他给我的那点钱可能还不够养家的,但那不能责怪人家,那是中国的劳动力太多了,我们没有竞争力,所以,受剥削也是活该啊.我就是愿意被人家随便炒,我就是愿意受穷挨饿,因为这也是我的选择,我有选择的自由.(在中国官僚资本和投机资本垄断中国经济的背景下,HHJ先生宣扬自由主义到底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象房地产投机商这样的人可以自由张价,大发其财,而那些买房的被宰也是活该,那是他们的自由.政府要是插手,那太过分了,那不是干涉地产商的自由权么?这种自由竞争弱肉强食的逻辑是不符合医生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的.)
这就是HHJ先生的荒谬逻辑,一个喜欢通过诡辩而千方百计的宣扬自由化(自由市场的失灵是西方主流都承认的问题)的"医生".可惜他不懂中国的病根在哪里,就随便找来西方的药方乱下药.他根本就不管西方药房曾经吃死过多少人的事实,硬说那是因为病人身体太虚弱了,与药无关.多么可笑的逻辑啊.这种违背"医德"而"草菅人命"的"医生"竟然还那么振振有辞,世界上还有这么无耻的"医生"和这么无耻的理论啊!
我赞同这个观点。从某种意义来说,中国的政策是畸形的。
目前“维基自由大百科全书”的解释为:
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
新自由主义也被称作“现代自由主义”或“社会自由主义”),是一种主张政府对经济进行广泛管理和部分干涉的政治经济立场;不过,新自由主义的这种立场要比社会民主党人所主张的规范和干涉要小得多。新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是,社会虽无权从道德上去教化她的公民,但保障每一个公民拥有平等的机会却又是社会的任务。
新自由主义是生活于20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对19世纪古典自由主义的一种回应。新自由主义者更为注重和强调积极(肯定)的自由,致力于提高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成员的自由。
不能把新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混同起来。后者出现于二十世纪晚期,它倡导一种全球性经济体制,主张建立自由市场合作组织。由于“新”自由主义非常反感新自由主义者或后者所内含的New和Social之含义,因此,格外注意对二者的区分。
“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
“新”自由主义通常被用以描述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并在80年代逐渐取得主导地位的一种政治-经济哲学。“新”自由主义鄙视或反对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涉,转而强调通过用鼓励自由市场、减少对商业运行和经济“发展”进行限制的手段来取得进步,实现社会正义。“新”自由主义的主持者们主张,在自由贸易、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体制下,社会纯收益在任何情况下都超过其支出。
Neoliberalism(“新”自由主义)并不是约翰•杜威、伍德•威尔逊、约翰•M•凯恩斯、弗兰克林•罗斯福,或英国工党意义上的new liberalism (新自由主义),而是19世纪的人们所理解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现代版。
New liberalism和Neo-liberalism的不同,更表现在它们与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的沿承关系上。新自由主义是通过扩大和改变传统自由的“消极(否定)”含义对古典自由主义做出的否定,而“新”自由则又是通过“复兴”和“回归”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而对新自由主义所作的再否定。因此,它们分别是不同时期的思想家们在用不同的态度对待传统自由主义时流淌并汇聚起来的两股思想溪流。
市场的自由、资本的自由流动,也是自由主义的内在地包含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没有这种市场与资本的自由,当然就没有社会的自由运转与公众的福利进步。当然,自由的承担者也会因此而承担更多责任与作出更多牺牲。
对于任何一个经济体来说,如何在市场与资本自由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与条件,而不是在这种自由中走向死亡,是最为关键的事情。
程恩富是典型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代表,他将目前中国经济改革的流派分为:
1、新自由主义学派
2、社会民主主义学派
3、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学派
4、原生马克思主义学派
5、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倒是很准确的,至于说他是无知之徒,我看倒是需要作些准确的论证,否则就有侮蔑之嫌。
程恩富是典型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代表,他将目前中国经济改革的流派分为:
1、新自由主义学派
2、社会民主主义学派
3、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学派
4、原生马克思主义学派
5、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倒是很准确的,至于说他是无知之徒,我看倒是需要作些准确的论证,否则就有侮蔑之嫌。
1.新自由主义学派,程恩富知道新自由主义学派是什么吗?从经济学派而言,新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学派等等属于凯恩斯学派范系的是属于新自由主义学派。而程恩富等人所批判的新自由主义根本上就是属于新古典自由主义学派。不过不管什么学派,民主宪政建设是必须的。
2.社会民主主义学派本质上还是属于新自由主义学派。
3.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学派。“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是什么?原则上而言,根本不存在什么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传统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的理解就是一种市场秩序。至于市场秩序为什么合理,建议程恩富了解一下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或者Murray-rothbard的neo-liberism的文章,不过程恩富理论上应该看不懂,或者看懂了也不承认,无知和不愿摆脱无知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如果前面三种属于原来的本意的话,前三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不过程恩富千万不要用所谓的中国特色来掩盖自己的“igorance".
第四点和第五点也很奇怪,不知道程恩富是否有资格称为所谓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据我所知,约翰-罗默的自由剥削理论和程恩富等人的观点有天壤之别,约翰-罗默是以经济最优区定义剥削。而且约翰-罗默认为即使在私有制条件下也可以不存在剥削。至于他们经常用的用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其他学派的观点,简直是以己之短来攻击其他学派。在批判别人之前先评价一下自身。
至于你是否认为程恩富的话是否有理是另一回事,程恩富这种人才,我才懒得去侮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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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是典型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代表,他将目前中国经济改革的流派分为:
1、新自由主义学派
2、社会民主主义学派
3、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学派
4、原生马克思主义学派
5、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倒是很准确的,至于说他是无知之徒,我看倒是需要作些准确的论证,否则就有侮蔑之嫌。
程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更多是我所说的贴标签式,而没有真正从实质上理解自由与自由主义。在他的自由观里,自由主义实际上就是单方面的自由,即一些人的自由而另外一些人则失去自由,而这恰恰是非自由的体现。而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给予所有人以对称的、同等的自由权利,在目前的中国,特别要维护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的自由选择的权利。
而这正是程的诉求。因此,他的观念不是非自由主义,相反,恰恰是自由主义的体现。
同样,马克思也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努力要将工人阶级所应该享有的自由权利还归工人。而特权阶级的滥用权力的自由并不是这个社会的自由主义,相反,是专制主义的体现。
1.新自由主义学派,程恩富知道新自由主义学派是什么吗?从经济学派而言,新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学派等等属于凯恩斯学派范系的是属于新自由主义学派。而程恩富等人所批判的新自由主义根本上就是属于新古典自由主义学派。不过不管什么学派,民主宪政建设是必须的。
2.社会民主主义学派本质上还是属于新自由主义学派。
3.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学派。“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是什么?原则上而言,根本不存在什么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传统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的理解就是一种市场秩序。至于市场秩序为什么合理,建议程恩富了解一下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或者Murray-rothbard的neo-liberism的文章,不过程恩富理论上应该看不懂,或者看懂了也不承认,无知和不愿摆脱无知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如果前面三种属于原来的本意的话,前三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不过程恩富千万不要用所谓的中国特色来掩盖自己的“igorance".
第四点和第五点也很奇怪,不知道程恩富是否有资格称为所谓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据我所知,约翰-罗默的自由剥削理论和程恩富等人的观点有天壤之别,约翰-罗默是以经济最优区定义剥削。而且约翰-罗默认为即使在私有制条件下也可以不承认剥削。至于他们经常用的用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其他学派的观点,简直是以己之短来攻击其他学派。在批判别人之前先评价一下自身。
至于你是否认为程恩富的话是否有理是另一回事,程恩富这种人才,我才懒得去侮蔑。
先生学识渊博,见解独到。我赞同宪政政治,因为没有这个东西,公众的自由主义权利就难以实现。另外,市场就是市场,没有什么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区分,它在按自己内在的规律运作。另一方面,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可以利用市场去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从而实现相应的“主义”。
哈哈,这个同志好幽默啊!马克思思想在我们国家被瞩目的原因是什么,上过学的孩子都知道,他居然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
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是:辩证看问题!无绝对真理!这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志居然硬生生地不许别人怀疑马克思的某些观点?哈哈,滑稽。
无论是什么学派,都不及超级女声这样为国人所瞩目。
不管是抵毁,还是赞誉,无论是封闭,还是发展,无论是嫉妒,还是羡慕,超级女声就是这样散发光彩,而它仅仅才诞生两年而已!
程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更多是我所说的贴标签式,而没有真正从实质上理解自由与自由主义。在他的自由观里,自由主义实际上就是单方面的自由,即一些人的自由而另外一些人则失去自由,而这恰恰是非自由的体现。而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给予所有人以对称的、同等的自由权利,在目前的中国,特别要维护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的自由选择的权利。
而这正是程的诉求。因此,他的观念不是非自由主义,相反,恰恰是自由主义的体现。
同样,马克思也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努力要将工人阶级所应该享有的自由权利还归工人。而特权阶级的滥用权力的自由并不是这个社会的自由主义,相反,是专制主义的体现。
哈耶克的关于“自由”的定义在《自由宪章》中已经作出了明确表达:哈耶克一开篇就指出:“自由即人的这样一种状态,其中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强制(coercion)被减少到社会所能达到的最低限度。” 自由“的前提条件在于,个人拥有某些确定的私域,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有一些情势是他人不能干涉的。”
柏林爵士(Sir Isaiah Berlin )曾区分为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与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哈耶克所认同的乃是消极自由,即他人压迫之不存在。
社会之所以需要自由,是因为每个人都处于“无可避免的无知状态”。思想永远不可能预见到其自己的发展方向,进步的方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未知的,因此,任何人、尤其是政府不应当强制所有人顺着一个方向发展,因为没有谁能知道未来会带来什么,技术变化会如何影响未来的社会生活。如果我们要实现进步,我们就必须为不断地修正我们目前的观念和理想留出空间,从而使之适应于未来的实践。也就是说,要允许每个人在他认为可能的方向上自由地探索。
哈耶克对于自由概念的探讨可以帮助我们澄清几个问题。
第一,自由仅指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对自由的侵犯也仅来自人的有意识的强制。他所强调的“强制”,基本是指人为的因素。比如,如果某人登山时坠入冰雪窟窿而无法自拔,则很难说他是不自由的。因为,虽然客观境况使他无法脱身,但是却没有人在强迫他或禁止他做某事。
第二,一个人是否自由,与他可选择的范围的大小没有关系。比如,穷人与五星级酒店。
第三,自由并不等于政治自由。有人认为,自由等于参与立法、参与政府决策的权利。
第四,民族的自由不等于个人自由。政治意义上的自由民族,未必就是要自由人组成的民族。个人自由的倡导者都同情上述民族自由的诉求,而且也正是这种同情,导使19世纪的自由运动与民族运动之间形成了持续的联合。但是,尽管民族自由的概念类似于个人自由的概念,但它们却并不是相同的概念,因为对民族自由的追求并不总是能够增进个人自由的。对民族自由的追求,有时会导使人们倾向于选择一个他们本族的专制君主,而不选择一个由外族多数构成的自由政府;而且它还常常能够为暴虐限制少数民族成员的个人自由提供借口。
第五,个人自由不等于内在自由。一个人否认识到必然规律,是否理性,跟他是否自由没有关系。他由于知识不足而作出了错误选择,与另一个人尤其是政府强加于他某种东西使他只能作出某种选择,这两者之间是完全不同的。
程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更多是我所说的贴标签式,而没有真正从实质上理解自由与自由主义。在他的自由观里,自由主义实际上就是单方面的自由,即一些人的自由而另外一些人则失去自由,而这恰恰是非自由的体现。而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给予所有人以对称的、同等的自由权利,在目前的中国,特别要维护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的自由选择的权利。
而这正是程的诉求。因此,他的观念不是非自由主义,相反,恰恰是自由主义的体现。
同样,马克思也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努力要将工人阶级所应该享有的自由权利还归工人。而特权阶级的滥用权力的自由并不是这个社会的自由主义,相反,是专制主义的体现。
如果把程恩富的观点等同于“自由主义”,这点就不合适了。程恩富等人的观点不但不是政府进行“有限干预”,而且还要扩大政府干预的范围。事实上政府的过多干预,反而增加了政府腐败的空间。而且在很多领域,政府的功能是劣于市场的。不过程恩富的自由主义是单方面的自由,这倒是肯定的。因为他们在使用“交易成本”的概念的时候,也是在单方面成本降低就视为交易成本降低,主张政府加大干预力度的人一般是在公共部门任职的人员,如果政府加大干预力度,可以使他们有更多的循租机会,这些“知识分子”正是哈耶克所批判的那些“建构论理性主义者”。阿马蒂亚.森曾经对Arrow-Debru模型作出一种扩展,即一部分人的自由程度的提高,不得以损害另一部分人的自由为代价。
许多知识分子之所以敌视市场秩序的原因,即在于他们没有真正理解或根本不愿理解这种抽象的自发模式在一切生命领域所起的作用。正是因为这种不理解,使他们情不自禁地倾向于从“泛灵论”角度,把复杂结构解释成某个主体的自觉设计的结果。这就是“建构论理性主义”,它把人类社会获得的一切优势和机会,一概归功于理性设计而不是对传统规则的遵从,因此他们认为,只要对目标做更为恰当的筹划和“理性的协调”,就能消灭一切依然存在的不可取现象。包括爱因斯坦这样伟大的头脑在内,众多知识分子所以倾向于社会主义的选择,都是因为,他们在理性之外看不到任何有用的知识,或者说,他们不承认人类通过理性而得到的各种知识体系,也受着某些传统行为实践模式的制约。
正因为大多数有益于人类福利的制度是自发形成的,因此,国家必须将控制和干预限制在最小程度。这是对自由主义的又一个强有利论证。
靠“共产主义"吃饭,不代表他自己相信”共产主义“。
就凭他把现在的中国称为”社会主义“,就代表他本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误读。
另外,身份是博导,也不能代表他的学术水准有多高。
在中国,学术水准一塌糊涂的博导有的是。
如果连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都没有搞清楚,又谈何马克思主义学派?
哈哈,这个同志好幽默啊!马克思思想在我们国家被瞩目的原因是什么,上过学的孩子都知道,他居然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
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是:辩证看问题!无绝对真理!这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志居然硬生生地不许别人怀疑马克思的某些观点?哈哈,滑稽。
其实,中国政策上的事情,在方法论上是非常违反马克思精神的,因为,借过去所常讲的一句话:形而上学猖厥。因为政府在奉行一种以形式而取代目的与本质的绝对形式主义的政策模式,而这是与马克思所倡导的辩证法、倡导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背道而驰的。
那怕马克思再世于当今中国,也不算是什么人才,因为他不可能满足官方规定的所有“人才”标准。另外,就算马克思在当今中国能够混到相当于院士的地位,也不得不陷于腐败的功利主义之中。再有,马克思对现实的批判精神,则是很难得到象他两百年前的前身的那种并不太宽容的待遇的。
可见,当今中国对待马克思,只不过是叶公好龙吧了。
哈耶克的关于“自由”的定义在《自由宪章》中已经作出了明确表达:哈耶克一开篇就指出:“自由即人的这样一种状态,其中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强制(coercion)被减少到社会所能达到的最低限度。” 自由“的前提条件在于,个人拥有某些确定的私域,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有一些情势是他人不能干涉的。”
柏林爵士(Sir Isaiah Berlin )曾区分为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与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哈耶克所认同的乃是消极自由,即他人压迫之不存在。
社会之所以需要自由,是因为每个人都处于“无可避免的无知状态”。思想永远不可能预见到其自己的发展方向,进步的方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未知的,因此,任何人、尤其是政府不应当强制所有人顺着一个方向发展,因为没有谁能知道未来会带来什么,技术变化会如何影响未来的社会生活。如果我们要实现进步,我们就必须为不断地修正我们目前的观念和理想留出空间,从而使之适应于未来的实践。也就是说,要允许每个人在他认为可能的方向上自由地探索。
哈耶克对于自由概念的探讨可以帮助我们澄清几个问题。
第一,自由仅指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对自由的侵犯也仅来自人的有意识的强制。他所强调的“强制”,基本是指人为的因素。比如,如果某人登山时坠入冰雪窟窿而无法自拔,则很难说他是不自由的。因为,虽然客观境况使他无法脱身,但是却没有人在强迫他或禁止他做某事。
第二,一个人是否自由,与他可选择的范围的大小没有关系。比如,穷人与五星级酒店。
第三,自由并不等于政治自由。有人认为,自由等于参与立法、参与政府决策的权利。
第四,民族的自由不等于个人自由。政治意义上的自由民族,未必就是要自由人组成的民族。个人自由的倡导者都同情上述民族自由的诉求,而且也正是这种同情,导使19世纪的自由运动与民族运动之间形成了持续的联合。但是,尽管民族自由的概念类似于个人自由的概念,但它们却并不是相同的概念,因为对民族自由的追求并不总是能够增进个人自由的。对民族自由的追求,有时会导使人们倾向于选择一个他们本族的专制君主,而不选择一个由外族多数构成的自由政府;而且它还常常能够为暴虐限制少数民族成员的个人自由提供借口。
第五,个人自由不等于内在自由。一个人否认识到必然规律,是否理性,跟他是否自由没有关系。他由于知识不足而作出了错误选择,与另一个人尤其是政府强加于他某种东西使他只能作出某种选择,这两者之间是完全不同的。
论述得很深刻。我对自己的理解是:每个人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这种自由选择更多的是经济生活上的自由选择,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政治性的自由选择,及其它方面的自由选择。经济上的自由选择包括每个人对自己消费的商品的自由选择,对自己从事经济活动领域(从事的经济行业,自己所选择的职业)的自由选择。同时,这些选择都不能导致对别人的自由选择权利的侵犯。每个人都不能滥用自己的自由权利,否则,他就会失去这种自由权利。比如如果一个人滥用自己对市场的垄断能力来打击对手,那么,社会就需要产生出某种强制力量来抑制这种能力滥用行为。
而在当今中国,以各种准入政策(比如以文凭作为选择人才的一个基本标准)来垄断某些行业与职业的准入,侵犯了许多人进入一个行业与职业的自由权利,这是自由主义所不可容忍的。
本来不打算评价你“无知”,拜托说别人肤浅无知的人先看一下自己吧。
象你这样无知的还真少见。
在新政治经济学界,有布坎南接受了哈耶克的不少观点。
微观经济学也是在哈耶克的”知识分工”体系提出来之后,使“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基础更加牢固。
至于新凯恩斯学派,新新古典综合学派(国内的很多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可能没听说过这个流派)为什么现在要建立牢固的微观经济学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哈耶克的影响。
即使是左派的约翰.罗默也接受了哈耶克的批评,认为"兰格模式”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还有,对于“社会不公”这个规范性问题的着眼和解决来看,约翰·罗默与Sen、Buchanan等人的不同就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巨大了。(约翰.罗默和阿马蒂亚.森同样具有罗尔斯情节,罗默和Buchanan把规范性原则置于制度/市场设计之上)
拜托你不要无知地批判别人了。哈耶克的观点虽然还不是全部了解。
不过与你相比要了解的多了。至于西方主流经济学一点都不信奉哈耶克,这是你自己想当然吧。即使是卢卡斯和巴罗等理性预期学派的作品中还要引用哈耶克的观点。如果你对于哈耶克的了解是看什么吴易风,左大培或者英国的博托莫尔之流的人物对于哈耶克的评价,那么你对于哈耶克的了解只能停留在一个很肤浅的程度。
你对于马克思的博古通今倒学的不咋样,倒是把斯大林体系的道德批判和“无知的批判”学的很透彻。摆脱批判人之前先多读两本书啊,不管是什么学派的,建议读original work,读左大培,程恩富,吴易风等人的书很容易误入歧途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0 16:24:17编辑过]
相比经济学界,哈耶克的“知识分工”体系在管理学方面的影响更大。这点很多人都知道,恐怕只有”肤浅无知"的人才不知道吧。
本来不打算评价你“无知”,拜托说别人肤浅无知的人先看一下自己吧。
象你这样无知的还真少见。
在新政治经济学界,有布坎南接受了哈耶克的不少观点。
微观经济学也是在哈耶克的”知识分工”体系提出来之后,使“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基础更加牢固。
至于新凯恩斯学派,新新古典综合学派(国内的很多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可能没听说过这个流派)为什么现在要建立牢固的微观经济学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哈耶克的影响。
即使是左派的约翰.罗默也接受了哈耶克的批评,认为"兰格模式”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还有,对于“社会不公”这个规范性问题的着眼和解决来看,约翰·罗默与Sen、Buchanan等人的不同就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巨大了。(约翰.罗默和阿马蒂亚.森同样具有罗尔斯情节,罗默和Buchanan把规范性原则置于制度/市场设计之上)
拜托你不要无知地批判别人了。哈耶克的观点虽然还不是全部了解。
不过与你相比要了解的多了。至于西方主流经济学一点都不信奉哈耶克,这是你自己想当然吧。即使是卢卡斯和巴罗等理性预期学派的作品中还要引用哈耶克的观点。如果你对于哈耶克的了解是看什么吴易风,左大培或者英国的博托莫尔之流的人物对于哈耶克的评价,那么你对于哈耶克的了解只能停留在一个很肤浅的程度。
你对于马克思的博古通今倒学的不咋样,倒是把斯大林体系的道德批判和“无知的批判”学的很透彻。摆脱批判人之前先多读两本书啊,不管是什么学派的,建议读original work,读左大培,程恩富,吴易风等人的书很容易误入歧途的。
我还是相信先生对哈耶克这个别具一格的人物的了解与见解是丰富的、深刻的、独到的。对于中国的左派来说,哈耶克这个人真是最招人讨厌的,十足的“反动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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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相对的,相互尊重才会有自由,否则就是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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