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gxiao830 发表于 2010-11-11 11:16 
解答:
1.、不可简单理解成npt从0变为1,实际税率平均增加为β1。npt本身是个二分变量,取值只能是0或者1,不会出现0到1之间的其他值。因此不存在平均增加的概念。对β1的解读可以参考以下分析:当其值为0时,回归式中无npt项及第三项交叉项,代表税收优惠公司,当其值为1时,回归式中有此两项,代表非税收优惠公司,从前后回归式的结构来看,若β1、β3为正,则表示非税收优惠公司的实际税率比税收优惠公司高出β1+β3。
2、对于β2的解释如下:如果是税收优惠公司,则npt为0,则回归式变为ETR=β0+β2 GS+β4 SIZE+...,此时β2表示税收优惠公司的国有股权与公司实际税率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容易理解。如果是非税收优惠公司,则npt为1,回归式就成为原来的表达式,此时我们可以看到,β1表示了非税收优惠公司相对于税收优惠公司在实际税率上的额外增加幅度,β3 是交叉项GS*NPT的系数,特指国有股权给非税收优惠公司带来的实际税率方面的影响,所以,β2表示的仅是税收优惠公司的国有股权与公司实际税率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虚拟变量npt的存在,使得国有股权与公司实际税率间的关系在优惠和非优惠两种公司类型间进行了分离。两种情况下,β2的指代意义相同,都是特指税收优惠公司的国有股权与公司税率之间的关系。
3、对于模型各项系数的显著性检验及模型整体的优度检验是分析的基础,同时对于各项系数的理解也不应该是各自孤立的,应该总体和个体相结合的进行分析。从模型总的结果可以得到总体的一致性结论;而结合各个独立系数可以进行各个影响因素的相关性结论。
非常感谢sangxiao830的精彩回答,解疑又释惑,感觉我原来的理解有偏差。特别是对于β2的解释真是到位。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若β1、β3显著为正,则表示非税收优惠公司的实际税率比税收优惠公司高出β1+β3,我能理解你的意思。而原文中说,“NPT的估计系数表示非税收优惠公司与税收优惠公司之间的实际税率的差异,如果估计系数为正,则表明非税收优惠公司的实际税率高于税收优惠公司”,这句话是不是表述不准确?应该说成npt的估计系数与gs*npt的估计系数之和,即β1+β3才表示非税收优惠公司与税收优惠公司之间的实际税率的差异。或者,原文章的表述如果正确,那应该如何理解?原文在经济研究2009年第10期,北大吴联生老师所写,有兴趣的可以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