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gaoliying 发表于 2010-11-16 19:00
完全互补品:指两种商品必须按固定不变的比例同时被使用的情况。相关教材中举例为:左鞋和右鞋;眼镜框和眼镜片,本人认为举例欠妥,请高人指点合适案例。
现实中,厂商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还要故意制造自己旗下各种商品的“互补性”。
比如,一部手机、一块电池、一个充电器(还比如电脑),你当然可以说它们组合在一起才叫“一单位商品”,但是别人把它们叫作不同的商品(的组合),恐怕也未尝不可——毕竟这些东西也都是可以单卖的。
而通常厂商愿意把自己生产的手机、电池、充电器做成“互补品”(哪怕相关的数据线)——每个厂商愿意做出自己的产品标准,只有自己生产的各种东西(按某种比例)组合在一起,这些东西才能“像一单位商品那样”一起发挥作用。
这种情况下,物品(这里不说“商品”了)间的互补性,有了“内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