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umblebee在2006-6-29 21:20:00的发言:…另外,马克思那一套,确有非实证而偏规范的部分,但倘以此就可以成为不符合事实的理由,我个人认为这就是典型的无赖作风。再规范的东西,也得以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否则就止步于猜想,更不要说可以拿来指导实践,在这个意义上,某理论全无价值。
你将“实证”与“规范”并列,看来你的“实证”是positive的意思。不过,positive与empirical是不同的。而张三版主强调的是empirical。
如果你要说“再规范的东西,也得以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否则就止步于猜想”,那我同样要说“再实证的东西,也得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上,否则止步于瞎想”。(基于positive的意义)
批评某种理论割裂了positive与normal,或想以此角度批评某理论,本身就是一种伪批评。这首先是一种目的与手段不清晰不一致的批评。哪种理论可以完全摆脱positive或normal的成分?
如果你想以“指导实践”的意义来批评马克思的理论,则又是矢不中的。
首先,“指导实践”这种说法本身比“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更模糊。
其次,“指导实践”与“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又有什么关系呢?positive陈述一定是empirical陈述吗?而normal陈述一定非empirical吗?如果某一positive陈述不具有empirical意义,你用其“指导实践”的方案是什么?这与用马克思的理论“指导实践”的方案有何种不同?“指导实践”的基础是否必须是positive陈述?
“人不吃饭会死的”,这是positive陈述,还是normal陈述?你用此来指导何种实践呢?其中的“人”与“死”是否“夹杂”了normal成分?关于何为“人”,何为“死”,是否可以摆脱某种价值判断?
物理学里,人们用对称性来提出各种守恒定律,认为自然界中许多量是守恒的,这算positive陈述,还算normal陈述?这些守恒定律又指导了何种实践?
你的“在这个意义上,某理论全无价值”这一判断,又算positive陈述还是normal陈述?
最后补一句:ideal与empirical相对,positive与normal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