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想政策和法律应该是可以分清楚的吧。比如说西部大开发是政策,因为其没有被写进法律,也不能将其立法。
不知道你的问题是不是不大清楚那些土地制度是法律。我大致知道的是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是法律,土地承包的很多问题,如使用权的稳定性、继承、有偿转让、承包土地调整等都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自然是法律了。如果想知道确切的内容,找来看看吧,我记不大清了。土地的政策,就比较多了,比如很多地区都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对承包土地进行适期调整,应该是山东的某个县,曾经以集体招租的形式尝试土地市场交易,还有苏南吧,放弃家庭生产,进行机械化集体耕作等等。
不在法律中的由政府提出的土地制度都属于政策。政策制定的主体,应该是政府。我不知道有些土地政策作为民意的反应而被政府采纳执行,是否可以说政策制定的主体不是政府(好像看到过有人这么说,当然我个人的观点是不同意。呵呵)
领导人的言论肯定不能算政策,除非其被政府正式化,成为政府意向。不过,我们国家领导人的言论通常都会被当成政策,然后地方政府就会不考虑实际情况的依言论而出政策。但严格来说,没有经过正式化的政府意向,不能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