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来,中国打击犯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形势依然越来越严峻, 犯罪的同步化,犯罪的暴力化,犯罪的智能化,这将是中国警方与未来刑事犯罪作斗争所要面临的严峻考验。21世纪初中国的刑事犯罪可能呈现的三大走势: 一、犯罪形式趋向国际化,同步性越来越强。随着国门打开,国际犯罪的罪种、手段大量涌进,如同海洋的波浪撞击着黄土的堤岸。国内犯罪,境外藏身,或者内外勾结,跨境联手,犯罪时空空前扩大。过去只有在西方发达国家才会出现的金融抢劫、信用欺诈、黑客犯罪和政治谋杀等“文明疾病”,眨眼之间就在中国有了“翻版”。 犯罪手段趋向暴力化,恶性度越来越高。一方面,受全球性“枪支文化”、“暴力文化”的影响,有组织犯罪集团用暴力保护暴力掠夺的成果,以疯狂手段反扑来自社会的打击,草菅人命,残害无辜,使暴力犯罪不断升级;另一方面,一部分素质极度低下的个人难以适应现代社会高速推进的节奏,动辄以骇人听闻的方式诉诸极端行为,其目标指向不再是具体的个人,而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从而使整个社会都感受到暴力的威胁,对社会安全度造成极大的挫伤。 二、犯罪领域趋向高科技,智能化越来越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字时代、信息时代的到来,以电脑犯罪为主要特征的高科技犯罪即“智能型犯罪”成为新的犯罪“增长点”。此类犯罪现在已大量出现,将来还会持续增长,不仅比普通的犯罪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导致社会恐慌和混乱。由于其作案领域的虚拟性,实施方法的隐蔽性,侦破难度相当大,因此,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信息安全也将是未来刑事科学技术的热点课题。 三、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王顺安认为,犯罪是多元的,它既有阶级的原因、经济的原因、社会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甚至有地理环境的原因。同样,犯罪是人去实施的,它与人的生理、心理也是有关系的,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空间不可能是非常纯净的,在家庭、在学校、在社区、在大的社会环境中都有许许多多的犯罪诱因和不良的信息在侵扰着个人。他认为,在上个世纪,西方国家较长时期主要是街头犯罪为主,抢劫、杀人、暴力、盗窃,现阶段犯罪的形态,与传统意义上的犯罪是截然不同的,出现一种金融欺诈、股票欺诈、经济领域的犯罪,西方国家称之为白领的犯罪。这种白领类型的经济领域犯罪,比传统的暴力、街头犯罪严重得多。伴随着20世纪科技领域的高速发展,随着电子业,尤其是计算机、电脑信息传媒的发展,这种高科技,尤其是因特网的犯罪不断涌现,还有其他许多高、精、尖科技领域的犯罪、环保领域的犯罪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 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吕卓预测,世纪之交,中国刑事犯罪面临三大突出犯罪:一是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二是以持枪为特征的暴力犯罪;三是以毒品为锁链的犯罪。这三大犯罪将主导中国刑事犯罪的大走势。此外,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一类新的犯罪迅速崛起,那就是全新意义上的经济犯罪。此类犯罪在当前上升速度非常快,远远超过了恶性的、原始的、人的本能的犯罪。 对于21世纪初刑事犯罪的走势,吕卓认为可以概括为三个时期:活跃期、上升期、转型期。 他认为,现在刑事犯罪可以说并没有达到一定的稳定态,还处于躁动期。国门大开,犯罪的罪种、手段还要大量涌入。从大的趋势看,四川的刑事犯罪在整个国际刑事犯罪浪潮中是第四波,大洋彼岸和拉美传来的犯罪是第一波,港澳地区的犯罪是第二波,我国沿海地区是第三波,四川则已是第四波。 犯罪不断在升级,恶性犯罪危及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2002年3月6日,江西万载县芳林小学教学楼被犯罪分子拦腰炸断,42名遇难者中,有37人是刚刚领到新课本的小学生。 仅仅过了10天,3月16日凌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4座居民楼在1个小时之间连续发生爆炸。 这起案件共造成108人死亡,多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轻伤8人。 有一个统计资料显示,当一国的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的时候,犯罪率会有明显的上升。就我国现阶段来说,我国现行的刑法拥有68种死刑罪名,并且执行着世界上最多的死刑判决,却也未能有效地遏止犯罪数量和级别的上升。以往的刑事暴力犯罪,其目标指向往往都是具体的个人,但今天善良的人们却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残暴的犯罪分子将黑手伸向了无辜的平民百姓,肆无忌惮地对社会和公众进行各种恐怖活动。这种疯狂的心理令人惊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标志着暴力犯罪的一种升级,向我们的社会和公众提出了一个新的严峻的问题,如何面对这种以反社会为主旨的新类型犯罪? 我们国家为了打击各种犯罪,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社会资源,仅关押一个犯人,每年就需花费1万元以上,一个犯人每年给国家造成的耗费超过3万元;而建一所监狱的钱,至少可以建10所学校。但是,成本巨大的打击犯罪,即使再严厉、再有效,仍然不能根除各种犯罪滋生的土壤。因此,我们只有做好预防犯罪工作,才能够大大减少这种社会资源的消耗。 化解方式 现金流通的随意性就是滋生各种违法犯罪的土壤。 揭止刑事犯罪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垄断他们的财源。只要国家统一服务行业经营,取消税费制度,全面实行电子货币和无现金政策之后,人民手中自然没有现金,烧、杀、抢、坑、蒙、拐、骗就失去意义,因为他们不可能通过任何犯罪的手段来获取钱财,纵然搞到什么赃物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也无法销赃,那么也就可以肯定的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有人犯罪的话,这人肯定不是为了钱财,如果一个人不是为钱财犯罪,那么这个人肯定精神失常,对于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来说,这肯定不是经济学方面的问题了,而是精神科医院的事。退一步讲,纵然就算有人为钱财选择了犯罪,人海虽然茫茫,但也没有他的立足之地。政府可以随时冻结他的账户,因为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账户都掌握在政府手中,试想,犯罪分子的账户被政府冻结了,犯罪分子将怎样生活?就算三朋四友有钱想借给他,但不是现金,而是影子货币,可谓是爱莫能助。据此就可以推理出,在这种状态下,执法者只管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等着,犯罪分子迫于生存危机必然会来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因为摆在他面前的也就只有这一条路了。政府根本就不用耗费任何警力,轻轻松松就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在这种环境之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机率近乎渺茫,因为涉及为钱财犯罪的空间已然不存在,而唯一的可能就是为情感犯罪,情欲的冲动也很容易导致许多人选择犯罪,这就需要一些这方面的专家共同研讨,探讨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因为这涉及的是精神理智方面的问题,经济学家似乎帮不上多大忙。 尽管如此,这种模式已经完全控制了大面积的违法犯罪,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还社会以和谐、还自然以和谐走出了关键的一步。同时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开支,警力治安开支、法庭开支、法律开支、劳教监狱开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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