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0-3 20:52 
两个单位的数字,不足以说明GDP。
不管多少个单位,应该都是一样的道理,简化后比较好理解。
支出法GDP计算还可以这样解释,假设其他会计要素不变,如果本期最终产品厂商耗用的原材料数量正好等于原材料厂商的产出数量,没有原材料存货变动,那么最终产品价值正好等于所有厂商的增加值之和,也就是说,那些上游原材料厂商的增加值已全部转移到了最终产品价值中,所有上游厂商增加值加上最终产品厂商增加值就正好等于最终产品价值。
如果最终产品厂商耗用的原材料数量小于原材料厂商产出数量,那么原材料存货就会增加,显然,这部分存货的价值并没有转移到最终产品中,也就是说,最终产品价值中并不包含这部分存货的价值。但这部分原材料存货是上游原材料厂商已经实现的增加值,支出法计算时,当然不能遗漏这部分原材料价值,把它作为存货投资的一部分包含进来,而不是仅仅包含产成品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