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实行房屋供给市场化以来,房价便迅速攀升,并且,直到现在不断上涨,最初政府似乎没有意识到房价竟然会如此迅速的上涨,到2004年的时候,我们的政府似乎有些坐不住了,开始要调控房价了,想要稳定房价,但是“国八条”的政策并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于是乎,在经过了一年多的酝酿后,又出台了所谓的“国六条”。但是从我们政府的一系列房屋调控政策来看,其并不希望房价出现大的波动,(当然,如果房价不存在过高的问题,那么不出现较大波动对一国的经济稳定发展是有利的,房价的剧烈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冲击是谁都不愿看到的),但问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真的能够使房价稳定下来吗?
现在可能存在三种情况:一是房价已经过高,这种情况下,政府要稳定房价,那么就使得房价处于一个高位的状态,这是一个不稳定的状态,肯能会因为一些因素引起这样平衡的打破。从而房价下跌,稳定可能会短期内存在,但是从长期来看是不可能的。二是房价偏低,那么在这个时候要稳定房价,实际上是通过政策遏制了一部份市场需求,根据供需原理,这一状态也是不稳定的,最终是会被打破的。三是房价正好与人们的消费能力相当,也就是所谓的市场均衡状态,这时候稳定房价,应当是最理想的。
但是我们知道,市场并不是完全的,信息并不是对称的,因此判断房价处于一种什么样的情况也就很困难,那些国际上通行的指标,对我国或许有用,也或许没有用。但是作为人民的政府,应当为国民经济负责,应当出台一些调控引导政策,但是我们不希望看到政府的态度暧昧,(看看吧,两次出台调控政策,政府都说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发展良好,局部地区房价增长过快)既然总体良好,那你还调控它干什么,还期望他稳定下来干什么?并且,政府应当明白,房地产价格绝对的稳定是不可能的,它要么会继续上涨,要么是掉头下跌,一种理想的市场均衡是无法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