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对立与统一
5.1 差别与同一
5.1.1 唯一性和同一性
元子就其本身都是差别与差别者的直接重叠体,所以,每个元子都具有差别和差别者这样双重的性质。
作为差别者的元子,每一个元子相互之间具有绝对的区别性,相互之间绝对不等同。每个元子都是唯一的,因此每一个元子作为差别者都是唯一的。
作为差别者,元子之间有“A ≠ B ≠ C……”的关系。这是差别者性关系,这时,差别者性关系就是唯一性关系。
除原始差别之外,作为差别的元子都拥有相同的差别形式,任何一个元子的初始形式都不比其他元子有更多或更少的特点,元子在初始形式上是相互等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作为差别,元子之间有“ a = b = c……”的关系。这是同一性和共同性关系。
所以,元子相互之间就差别者性来说,相互之间具有差别性,就差别形式来说,相互之间又具有同一性。元子之间同时具有同一和差别这样双重的关系。
5.1.2 物质实体的差别性
根据前面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元子差别者性质积累的表现,元子的差别者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就是物质。物质作为元子差别者性质的积累,继承了元子作为差别者的性质,也就继承了元子的差别者性,随着差别者性积累的程度,物质实体之间趋向于绝对区别,趋向于相互不能等同,相互之间持“A ≠ B ≠ C……”的关系。
充分积累了的、典型的物质实体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的,除了自身等同之外不与任何其他物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