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差别者
仅在定义域2.3里。
2.4.1 从准均匀体到绝对分裂体
对于趋向于绝对均匀但是还没有达到绝对均匀的“准均匀体”来说,将要“失去”局部和整体之分,局部和整体将要达到基本重合的程度,准均匀体中残存的不均匀因素直接作用在准均匀体整体的同时也就是作用在准均匀体的每一个“局部”。
对于一个趋近于无限均匀的准均匀体的整体来说,任何微小的残存差别都显得分外突出,均匀程度越高,残存差别的影响就越大。趋近于无穷大的均匀同时意味着任何残存差别也具有了无穷大的影响。
当准均匀体再也承受不了亦趋强烈的差别时,近乎纯粹的差别者就突然之间转变成了“具体差别者”,“大爆炸”发生了。准均匀体近乎抽象化了的整体和局部关系重新具体化,把每一个局部从整体中划分出来。于是,准均匀体瞬间变成了“绝对分裂体”。
2.4.2 分裂的极限
准均匀体变成的“绝对分裂体”是由无数局部的个体组成的集合体,每一个局部的个体的尺度就是分裂所能达到的极限。原先残存差别的尺度就是每一个局部的尺度,原先残存差别的形式也是爆炸初始分布的具体形式。
局部从整体中分裂出来就成了“碎片”,所谓“碎片”就是“元子”。
元子不可再分,因为碎片本身是差别的极限,元子自身也可能是一个和所由产生的整体相同的准均匀体,是直接与所有元子相联系的整个的本原世界。
不要用通常“基本粒子”的观念来理解元子。这种意义上的碎片是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的那种近乎纯粹差别和纯粹差别者的纯粹对立统一体,是差别与差别者的重叠或直接统一。
元子之间最小的“距离”是无限趋近于0但是还不等于0;最远的“距离”是无限遥远但仍然相关。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取一个具体的值,或者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变化。大爆炸仅仅发生在元子无限联系中少数的一些维度里,这些展开的维度就意味着元子之间的“距离”是倾向于偏离最小距离极限,向更大更远方向展开,而没有展开的那些维度,则维持在接近最小距离极限附近。
可以设想,无限维世界中有无数个不均匀的区域,每一个不均匀的局部都是无限维联系的元子世界中一簇簇不同维度、不同程度的展开,我们的世界只是这无数个不均匀局部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小成员罢了。可以把展开了的这些维度粗略地比喻为海面上掀起的朵朵浪花,每一朵浪花就是一个世界,海平面之下则相对平静。
2.4.3 具体差别和具体差别者
差别脱离了纯粹状态,突然转变成了具体的差别。
纯粹差别和具体差别最初的差异在于:纯粹差别除了“不同”之外,已经几乎无法再区分“谁和谁之间的不同”,也就是说,趋向于或将要达到不含差别者、不涉及差别的承担者的程度。
而初始的具体差别,其特点是差别依赖于差别者,差别是差别者之间的差别,可以明确表示为“谁和谁之间的差别”。
这时,具体差别就是每一个具体元子与所有其他具体元子之间的具体区别形式。
纯粹差别者是将要不再相对于其他差别者的准绝对者,是差别者的极端抽象,因而将要不成其为什么差别者了。
具体差别者因处于和其他差别者的差别之中具有了具体的意义。
每一个碎片都成了具体的差别者,每一个元子就是一个差别者。
2.4.4 差别者的唯一性原则
尽管所有的元子都具有几乎完全相同的特征,但是每一个元子本身作为具体的差别者首先是唯一的,这就是差别者的唯一性原则。
这种唯一性表现为元子之间的绝对差别,此元子绝对区别于彼元子,此元子绝对不是彼元子,一个具体的元子除了是其自己之外不是其他任何别的什么东西。
表示为:
A ≠ B ≠ C ≠……。
2.4.5 初始差别者形式之间的同一性
在准均匀体状态时,局部和全局达到了基本重叠,每个局部就是全局,因而,每个局部并不比全局有更多或者更少的特征。当大爆炸发生之后,局部和全局重叠的局面突然变化成了所有局部共同组成整体的模式。宏观地看,整体分布不是绝对均匀的;微观地看,初始时,一个局部和另外一个局部相比较,一个局部和所有其他每个局部相比较同样不会有更多或者更少的特征,所有元子各自所持的特征已经接近达到相同性的极限,已经几乎是同一个样式。这就是初始差别者的形式同一性。
表示为:
a = b = c…… 。
需要强调指出:“a、b、c……”不是指作为差别者的元子本身,仅仅指谓元子的形式。所有相互区别的元子各自都是唯一的元子,但是,每一个元子都拥有与其他任何一个元子相同的、共同的形式和性质。
2.4.6 具体差别与具体差别者之间的对立统一
元子相互之间的不融合,每一个元子的唯一性,使元子相互成为差别者。
差别者的具体化意味着差别也被具体化了。
差别是差别者之间的差别,离开了差别者的差别没有具体意义。
差别者是差别的差别者,没有了差别,差别者就失去了意义。
因此,差别和差别者是对立的。
差别和差别者都以对方作为自己的前提,差别和差别者是统一的。
差别和差别者分别具有不同的属性,这种区别是最基本的、最原始的差别,在定义域里,也是不可能最终消失的绝对差别。
总之,差别和差别者之间是一种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的对立统一状态。
2.4.7 初始状态和初始关系
把初始时刻定义到大爆炸刚刚开始的时刻,这时,原先的准均匀体刚刚突变成为由无数相互区别的元子构成的集合体,成为一种新状态。
初始世界的状态有三个特点:
1、每一个元子都作为唯一的差别者和其他元子处于区别之中。 A ≠ B ≠ C…。每个元子、每个差别者都是唯一的。
2、由于元子同源性,几乎所有元子拥有同一的形式。 a = b = c…。几乎每个元子、每一个不同的差别者都拥有相同的形式和性质。
3、原先准均匀体中残存的差别转变为元子分布的不均匀形式。
这意味着差别者与差别形式脱离了抽象性,都有了具体的性质,而且,差别者和差别本身是性质不同又不可分离的对立统一。
2.4.8 对称的破缺
如果每个绝对区别者的元子都以绝对相同的形式以及绝对相同的相互关系联系在一起,这个世界实际上还是没有任何性质的绝对均匀体,是仅有一个元子的绝对寂灭的世界,也是一个不能存在的世界。
如我们曾经推导过的那样,大爆炸的原因是因为有差别,有不可克服、不可最终消失的差别存在。就是说,必将有一些元子,或者至少有一个元子不能遵守差别形式同一律原则,这个原则不能被贯彻到底,整个世界的存在着天然的破缺。
这将造成元子整体分布的不均匀,尽管这种不均匀程度极其微弱,甚至可能微弱到仅仅只有个别元子的不均匀,但是,这种初始的不均匀状态使得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均匀的局部关系隐藏着危机。假如元子无限可分,元子就可以继续分摊这个初始的不均匀因素,继续以解构的方式化解这些差别,问题是元子被设定为不可分的极限,不能分摊和消化初始的差别。初始差别就成为处于所有元子之间的不可消除的差别,同时成为影响所有元子之间关系的初始因素。这使得,元子与另外的一个元子之间关系本身不能绝对等同于与第三个元子的关系,也不能绝对等同于与任意一个其他元子的关系。
近似地说:
(A,B之间的a,b关系) = (A,C之间的a,c关系) = (C,B之间的c,b关系)…。
严格地说:
(A,B之间的a,b关系) ≈ (A,C之间的a,c关系) ≈ (C,B之间的c,b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