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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5 16: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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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5 16:32:30
9.2.6 势态的破缺

1、势态之所以产生规定性仅仅是因为两种势态、两种实体之间出现了极为悬殊的比较。离开了这个极限位置,实体之间的比较并不都是无限悬殊的,都达不到对于对方的绝对限制和规定,都有具体的规定性程度可言。

2、具体的实体都是拥有具体元间方式的具体结构的实体,这样,实体之间的比较就不是理想质点之间的比较,而是结构的比较。

由于差别的普遍性,任何两个物质势态都难以达到在所有时空形式上完美的重合和对应,只能到达某种程度上的对应和对称,势态之间只能在某个局部上对其他势态和实体形成更彻底的限制,这个被限制了的势态和实体只是自己的一部分,没有被限制的其他部分处于相对的自由中,处于这个势态的破缺中。

因此,当两个实体之间不是绝对悬殊时,尽管优势一方作为规定性势态,但是并不意味对方结构中的所有成分都是可以被规定性势态全部、彻底控制的,并不是对方结构中的每一个点位都弱于规定性势态,只要双方势态的差别没有达到无限大,就不能保证规定性势态可以对势态下的实体实现完全、彻底的规定和限制,在局部的点位和区域中,双方势态的比较可能出现被势态实体在某些局部强于规定性势态的情形,规定性的势态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漏洞和破缺,存在着例外之处。

“缺陷”是势态的一个普遍性质。

显然,缺陷性是对规定性的局部否定,势态的缺陷就是势态的不完善之处,就是势态所不能影响、不能彻底规定、不能彻底覆盖、不能完全到达的地方,是另一种势态可以发挥影响的范围。所以,不同的势态可以通过缺陷相互联系,这个势态的缺陷是通向另外一个势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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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30 14:13:24
9.2.7 势态的分叉

势态的破缺就是这个势态通向另一层次、另一种势态的缺口和途径。因此,如果一个物质实体的一部分处于一种势态的限制之中,而这个实体的另一些部分却处在这个势态的破缺中,处在另一个势态之下,这就是说,同一个实体处在不同势态的共同作用之中。

如果说物质实体的元间形式源于环境势态的塑造,是对环境势态的互补,一种物质实体实际上同时处于世界上所有势态的共同作用中,那么,至少有一组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主要势态在同时决定着自己的状态和形式,作为主要势态作用的现象,与这些主要的势态互补,可能同时具有这几种势态的元间形式。

据此,同一类物质,由于它们的主要部分处于同一个势态之下,生成了相同的元间形式,但是,它们的次要部分却因分别和偶然选择的不同势态破缺而处于不同的另外的势态中,面临着不同的规定,形成了不同的元间形式。因此,同一类物质的主要特征相同,其他特征可能是不同的,如果将来的发展恰恰基于这些不同的特征,那么同一物种或同一势态就发生了分叉,就会沿不同的方向分化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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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9 10:22:13
9.2.8 规定性的程度

在实体的比较中,更强的一方被作为更弱一方的势态,更强的一方被作为具有规定性的势态,这意味着,势态和规定性势态都只是实体间相互作用程度的表征。事实上,实体间相互作用并不总是处在绝对悬殊的极端状态,而是处在两个极端之间的具体位置,所以,势态的规定性不都是绝对的,而是有程度可言。

势态规定性的程度取决于实体之间对比的悬殊程度,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差别。

两个实体之间的比较大致可能出现以下两种主要的差别形式:

一是“强度”之间的差别。

实体之间的比较实际上也是对于对方的限制,用自己素材之间的关联程度去抵抗对方素材之间形成的关联程度,只有自己的强度超过对方时,才可能限制对方,才可能成为规定性的势态,只有自己结构的强度在每一点上都超过对方,才能彻底制约对方,否则就会留下一个个破缺。

二是“密度”之间的差别。

由于实体都是不是抽象的“质点”,都有具体的元间形式,同一个规定性对于不同的被规定者就会出现不同程度和样式的“密度”差,就像一张渔网对不同大小的鱼虾有着不同的限制程度。同一个限制条件对不同的被限制者有不同的规定程度和非限制程度。

因此,势态的规定性和缺陷性都只有相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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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10:30:25
9.2.9 势态就是规律

势态以其驱动性和限制性规定了势态之下的实体和事物运动发展的走向和趋势。

同样的势态下产生同样的结果,这就是规律性。

比如,形式逻辑中的三段式推理:

大前提:人都会死;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  苏格拉底会死。

实际上,大前提和小前提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势态,作为处于这两个层次势态之下的实体苏格拉底被两种势态所规定,被限制在势态规定的范围之下。

势态的强制性有肯定性和否定性这样两种极端的情形,在这两个极端情形的边界之内,势态的强制作用有程度上的和分布形式上的区别。

势态分布形式上的差别为势态内实体和事物的活动留下了选择的余地,使得大体同一的势态之下有出现类似但不完全等同的多样性的可能,这也是规律性。

总之,势态对于被势态者作用的具体形式取决于双方元间的比较,取决于双方的元间差,这样,就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势态,如果我们说势态就是规律,那么,规律也就只能是相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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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1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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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4 10:20:00
9.3 规律的性质

9.3.1 规律是世界自己的

自然规律是由具体势态形成的规定性、约束性、驱动性条件,这些条件制约、推动着被势态者发展的进程。

势态既然是时间性的,是积累起来的,就不会是世界之外的抽象力量,不是超自然的力量,而是世界自己的内容。

世界以具体的方式自己建造自己,自己规定自己。

任何一个存在者都是这个世界规定性产生的原因,同时也是被规定者,是这个世界规定性所产生的结果。

一部分世界的内容规定着另一部分世界的内容,被规定者反过来又重新规定着规定者。

因此,作为这个世界中的一种存在者,规律也是自己生成、发育、变化、积累的结果,规律本身不断地处于生成、发育、积累和变化之中。因此,规律不会像黑格尔所想象的那样是一套已经编排好了的程序和指令,以形而上的方式,以绝对精神的方式,从世界的开端的那一刻就颁布给了我们,从此,世界的演化都是这套程序的合理展开和物化。

规律首先是具体的存在者,是存在者自己规定自己,是世界自己为自己生成的规则,所以才能被称之为“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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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11:57:36
9.3.2 最一般的规律

起点的势态是最早的、最一般的势态,也就是最一般的规律,同时也是世界本身在起点时的实际状态。世界的全部历史和内容都是这个基本势态自己演化、发展的历史和内容。所有的发展和变化都发生在这个基本势态的范围和规定之下。

有什么理由使得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呢?

这是出于势态的条件性。不论势态是否定的还是肯定的,是限制还是驱动,归根结底都是条件。

在世界的起始阶段,这个条件是单纯的,除了差别和差别者之外,任何具体的内容和差别形式都还没有出现。既没有限制也没有驱动,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因此,也就是无限的肯定和无限的否定。势态还处于没有分化的极限阶段。

差别形式的分化和产生只能在这个基础上、在这唯一的条件上形成,这个条件是所有新生成的差别者和差别形式的依据与素材,所有的物质实体和元间实体都以差别和差别者对立统一作为素材和形式依据。所以,差别和差别者对立统一的原则是最普遍的原则和规律。

比如,在沙漠上建房子,只有砂子这一种建筑材料,所有的房子都是砂子作的。因此,砂子就是最普遍的。

在这个模型里,建筑者、建筑工具和建筑思想都是从沙漠外进入的。因此砂子只是对于建筑物才是普遍的,对其他不是用砂子做的东西来说就不是普遍的。对世界来说,没有什么外来东西能够“进入”。元子作为差别和差别者的直接同一和分化体所形成的差别与差别者的对立统一就是初始时的“砂子”,一切物质实体和元间实体都是这种最基本“砂粒”拼装、组合、堆积的结果。元子的性质就是当时世界的唯一性质,这个性质被继承、扩散、演变为整个世界所有实体和存在者的性质,成为最一般的原则和规律。

也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贯穿世界全部发展过程的一般原则和规律,这个世界才会是一个统一的世界。

在定义域里,最基础的势态也就是最一般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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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 13:36:05
9.3.3 规律的生成

在我们曾经假设的逻辑起点或世界起点里,微不足道的原始差别使得差别并不能绝对均匀地施加在每一个差别者上,也就是说至少有一个差别者不能被统一在唯一的一种模式之下,必须有第二种新的模式来支持这个例外。绝对均匀的势态无法弥合自己的破缺,无法实现自己消除所有差别和差别者的最终目标,无法实现绝对统一的极终目标,不得不为第二种势态——差别者之间的对立或差别与差别者之间的对立留下余地。

对立和统一这两者对于对方来说,分别就是对方的破缺。

初始势态的这个缺陷或缺口使得极少的元子可能表现出与绝大部分元子不同的差别形式。这意味着出现了与众不同的、新的差别形式,新差别形式的产生实际上也是新势态的产生,势态本身得到了发展。

对立统一这个规律允许差别与差别者不直接同一,允许差别者不一定同时就绝对是差别,允许差别和差别者出现适度分离,允许元子的差别性和差别者性出现分离;这就导致了有的元子更多表现出了差别性,有的元子则更突出地表现出差别者性,最终导致由差别者性积累形成的物质实体以及由差别性的积累形成的元间实体;导致产生了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新的势态和规则。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物质与元间的世界就处于这些基本规律之下。

由此可见,新势态发生的前提条件是势态本身具有的非限制性。势态本身拥有破缺,势态不限制的地方或者强度与密度的限制力不足的地方就是新势态生成的机会。

缺陷是新规律生成的一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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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8 10:47:02
9.3.4 规律的改变

这里讲的“改变”是指突破现有势态的格局,使之变成另外的势态。

势态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能力,势态的改变不仅仅是个别事物的改变,它的改变将引起这个势态影响之下的所有被势态者的改变,是规律和规则的改变。

势态作为实体,是相互作用中的实体,只要作用力达到了足以使作用对象发生改变的程度,超过了这个势态足以维持自己稳定的能力,势态就会发生改变,作为势态的实体就会被改变。就像一座被攻破了的城墙,已经不能再具备原来意义上的阻挡作用了。

具备和掌握了哪个层次的能量和方式就能改变哪个层次的势态,就能制造哪个层次的新势态。改变了势态就改变了规律,规律的改变就是新规律的生成。

这样看来,规律是发展着的,是可以改变的,而且规律也是可以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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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9 08:13:25
9.3.5 规律是具体的存在者

如果规律是世界的自己的规律,不是世界之外的超自然力量,那么,规律就只能也是一个存在者,而且是一个没有任何特权的存在者。

世界本身是发生、发展中的过程,规律作为世界中的一种存在者当然也只能是发生、发展着的过程。自然界自己管理着自己,不存在超发展、超过程的绝对规律和绝对理念。

规律不是形而上的,而是实际存在着的势态。因此,规律只能是具体的,只能具体地处于普遍相互作用之中。除此之外,实在没有一个合理的逻辑位置可以安置一个抽象的、形而上的、绝对精神和绝对理念的统治者。

世界发展的横截面随时间不断扩展,而每一个横截面都是具体的。在先的具体势态会对后来的势态发生影响,有些势态会在以后的势态发展中得到继承,使更多的实体拥有这个元间特征,这些被更多不同实体拥有的同一元间特征就是我们常说的“共相”,成为了相对于“殊相”的具有一般性的势态。

除了人为的抽象之外,自然状态中的殊相与共相都是具体的元间实体,只有势态影响范围和程度的区别。势态不是抽象的“质点”,不是单一、纯粹的规定和信条,势态都是具体的。

这种具体性表现为任何势态都具有实际的样态和构造,表现为所限制和所允许的具体内容和样态。这种具体的样态和构造构成了对于势态影响所及的事物的限制性和驱动性的势力,构成了限制和驱动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所谓“势态”实际上就是指这种影响力的具体状态。

规律是势态的现象,势态的具体性决定了规律的具体性。

规律之所以在过去很长的历史时期里甚至直到现在仍然被视为抽象的、绝对的力量,有这样几个原因。

1、势态作为元间实体不如物质实体那样表现直观。例如,人只能观察到苹果落到地上,却不能看到引力本身。

2、当科学还没有彻底揭示事物深层次的结构和原理时,我们理解的规律很多都是统计的和经验累积的,不知道造成这种自然现象的原因是另一种自然现象,不知道作为原因的自然现象本身也是具体的。统计和经验的人为抽象性被当做了自然本身。

3、元间实体与物质实体可以出现相对分离的情形,元间分量占绝对优势的实体或者相对分离的元间实体很容易被认为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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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12 16:47:43
易经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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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09:30:36
9.4 规律与确定性

9.4.1 确定、序、相关

所谓“确定”是指一个实体或状态具有明晰的边界,具有特定的要素和结构,具有既定的趋势和走向,并且在定义域中能保持这些特征。

但是,仅就实体本身并不存在确定与否的问题,实体自己不能确定自己。确定的东西是存在者,就必须处于普遍相关之中,“确定”的定义实际上就是“存在”定义的另一种角度的表达。所以,“确定”只在相对于另一种实体、相对于普遍相互关系时才有意义。

这样,“确定”就是在相互作用中受到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在普遍相关中获得的,是处于普遍相关中的状态的明晰度和稳定度。

一个实体的确定以及确定程度由其他实体决定,由和其他实体的相关性程度生成。因此,确定就是相关,确定的程度就是相关的程度。

这就意味着规律作为一种规定性的势态也面临规定性程度的问题,也面临确定性程度的问题。

再来看一个物理学和哲学中经常讨论的概念 —— “序”,这是热力学第二定理中“熵”的反向表达。用我们的思路来说,确定的相关才是秩序,才是规律的。秩序减少就是确定性减少、在普遍相互作用中相互之间的关系的规定性减少、规律性减少。

“有序”、“无序”只是一种粗略的说法。如果“序”就是相对确定的相互关联的话,所有的对象都无一例外地处于相互关联之中,不参与相互关联的就不是对象,就不是存在者。所以,只有“什么样式的序和什么程度的序”的问题,绝对的有序与绝对的无序只是两个极端状态,实际上并不存在纯粹的“有序”与“无序”的问题。

这样,确定性、序、相关性、规律性这些概念表达的是同一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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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16:12:12
9.4.2 两个极端的重叠

这个世界的起因点被假设为在一个趋近于绝对均匀的实体中残留了一个无限小的、没有任何内容的纯粹差别。世界初始状态里的不确定因素是相对于趋近绝对均匀的实体中的不确定者,是这个几乎将要达到绝对确定的实体所无法驾驭的不确定因素,是绝对相关中的异己。

这显然是矛盾的,如果初始差别和系统不相关,就不可能影响系统,如果它和系统相关,就不是不确定者。这个矛盾造就了最初的对立统一。

不确定者与系统之间只能处于既相关又不相关的临界状态。所以,才会是趋向于0又不等于0的无规定的纯粹差别。确定性最大和确定性最小这两个极端的初始状态点重叠在了一起。

分别理解上述重叠状态的其中一个片面,会得到确定和不确定两种极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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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9 22:49:31
楼主对逻辑理解颇深啊,不知道楼主是否学习自然科学,也许兼顾自然科学,楼主的见解能更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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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3 12:24:39
感谢先生指点。原先我是学自然科学的,专业是控制论,邯郸学步,都不大熟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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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12:20:45
9.4.3 不确定原理

仅仅从绝对不相关角度分析:

既然是任意的、没有任何内容的、缺乏任何规定的,就不可能是确定的,因此也就是不确定的。

如果世界起源于这个不确定的、任意的差别形式,这就把整个世界和世界的逻辑、规则都建立在这个不确定的基础之上。

最初的不确定性显然是一个缺陷,是一个没有内容的抽象的缺陷,是一个纯粹的缺陷,纯粹差别就是纯粹缺陷。

在差别与差别者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差别作为基本的范畴本身的不确定性使得整个世界是不确定的,不能确定差别者之间最初的差别是怎样一种具体的差别。这就是不确定原理。

如果这个不确定性原则作为这个世界的最初始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势态和规律,那么,差别本身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就成为这个世界的基本势态的性质,至少是基本性质之一。

原始势态中的不确定随世界发展断面的增加而增加,成为继承者们的共相,成为普遍现象,这就造成了不确定性的普遍存在。所有的势态,所有的规律,所有的存在者之间都无一例外地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缺陷和相对破缺,都不能绝对制约相互作用的对象,不能绝对掌控势态之内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如果势态没有破缺,当我们知道了世界某一时刻的状态,按照它的规律,就能准确预言它在任何时候的状态。事实上我们无法做到这一点,总会有不确定的意外出现。正如卡尔·波普尔的理论揭示的那样,一个规律只能被证伪,不能被证实,因为,无论你做多少次成功的试验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出现例外。这个道理也适用于逻辑势态,没有绝对有效的逻辑,没有定义域无限大的规律,逻辑也不适用于自身,我们只能用一个逻辑说明另外一个,逻辑自己不能证明自己。既然势态没有绝对的规定性,也就没有终极规律和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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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4 17:50:47
9.4.4 确定性原理

仅仅从普遍相关角度来分析:

当仅有的两个差别者处于普遍相关之中,如果这种相关性作为这个世界的基本势态和规律,将意味着之后世界中每一个差别者都处于与所有差别者的相关之中。

如果这种相互关系完全均等,任何一个差别者都将被任意一个或每一个其他差别者所规定。同样,任意一个差别者也规定着所有的、任意一个差别者,任何一个差别者单独的行为都将是世界整体的、每一个差别者的集体的行为。任何一个差别者不会比另外一个具有任何一点更多或者更少的性质和内容,任何一个差别者都不可能有任何随机的动作和行为。

这样,所有差别者都是被规定的,都是确定的。这就是确定性原理,而且是确定性原理的极限。

确定性原理实际上是普遍相关性的另一角度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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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4 09:44:24
9.4.5 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对立统一

世界的产生既然被假设为是由一个趋近于无限均匀的实体无法再容忍内部残留的任意差别而发生的大爆炸,那么,作为最初的、最基本的、具有决定性的势态就不仅是无限均匀的,也不仅是任意差别的,而应当是这两种因素共同发生作用才形成的。

无限均匀意味着确定性;任意差别意味着不确定性。那么,基本势态应当是这两种相反倾向共同作用的结果。

确定和不确定是两个极端的情形,在这两个极限端点之间是我们实际生活的世界,我们的世界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对立统一的世界。

而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对立统一实际上仅仅是差别与差别者之间对立统一的表现形式,是普遍相关性和这种相关性的相对性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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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2 13:43:46
9.4.6 必然与偶然

世界起源于绝对确定和绝对不确定这两个极限条件重合之处,出现于这两种相反倾向的对立统一中。

确定的就是必然的,不确定的就会是偶然的。这样,必然性就是确定性的极限,纯粹偶然就是不确定的极限。绝对的无破缺和绝对的无规定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必然和偶然。

实际上,这两种情形都不可能单独出现。因为绝对的必然等于绝对的偶然,没有规定与绝对规定是同一个点,同一个状态,是对立统一的起点或极限。

实际发生的一切事件和物质实体都处于这两个极限之间,由这两种相反倾向共同作用才产生了具体的事物。因此,不能简单地区别和断定一个事件、物质实体、一个元间实体的出现是必然或者是偶然的,只能说多大程度上是确定的,多大程度上是不确定的。

所以,离开极限点之后的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有程度可言。必然性受到了偶然性的规定,是有限的必然,偶然性是必然性的程度指标;偶然性受到了必然性的规定,也是有限的偶然,必然性是偶然性程度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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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9 13:50:33
9.4.7 确定性的程度

必然性和偶然性都被对方规定和限制,都只有相对意义。这样,也就没有了纯粹意义上的必然和偶然,只有被必然性和偶然性共同作用的、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种程度上的必然和偶然,或者称之为确定性程度或不确定性程度。

这样,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已经成了同一过程和对象的两个端点,对于处在端点之间的事物来说,既不是确定的也不是不确定的,而是某种程度上的确定或非确定。确定性程度就是相关性程度,没有绝对的相关,也没有绝对的不相关,只有相关程度的不同。

比如用手指拨动茶杯的边沿,就能推动整个茶杯移动,但是,用手指拨动杯中的水就不可能使杯子里的水整体朝一个方向移动。这是两种联系程度不同的系统,在同一势态之下不同联系程度就意味着不同的确定程度。

相关性程度高的系统,素材之间相互制约关系紧密,关联度高,可以更准确预测在外力作用下这些素材将可能产生的行为和动向,表现出更多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倾向。反之,对于偶然性倾向更多的系统,之所以无法更准确预料素材的趋势和走向,是因为系统的关联程度较低,素材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制约,势态的破缺较多。

由于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是相对概念,所以,日常我们所谈到的“确定性”和“规律性”只是特指确定性程度较高的情形,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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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 09:25:08

第十章 自我与生命

10.1 作为差别形式的物质团粒

10.1.1相反的趋势

克劳修斯的熵增加原理预言,世界的自然发展方向是趋向于差别减少,直至差别趋于无限小;普利高津的非平衡理论认为:差别减少的进程是不均匀、不平衡的,在总体趋向平衡的进程中,局部出现了熵减少的局面,整体趋向均匀的进程以局部的不均匀为代价。这就是说,消除差别的过程却导致了新差别不断产生,差别本身不仅是消除差别的动力,同时还是新差别产生的原因。

依据这两种思想,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世界理解为是整个宇宙进化过程中不均匀、不平衡的局部。设想,世界的主体是元子这样的差别与差别者的直接统一体。元子本身就意味着不均衡,元子之间的区别就是最根本的差别。

消除元子之间的差别就是要让所有元子重新回归到唯一的一个元子的状态。实现这个目标有两种可能的途径:

一是,所有元子聚集成没有内部界限的同一个绝对实体;

一是,所有元子无限远离,直到任何一个元子都对另一个元子无意义的程度,对每一个单独的元子来说,本身就达到了无差别状态。

这是两条方向相反的道路,还没有人能令人信服地证明我们的世界究竟选择了哪一条。

我们在大自然中看到的情景是:到处堆放着各种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组合物,一切组合物都处于正在拆除和正在组装或者边组装边拆解之中。凡是已经组装好了的或者已经组装到了一定程度的都必须拆除,凡是还没有用来组装的都会被拿去组装。

世界正在进行既分离又聚合的努力,似乎它同时选择这两条相反的路。至少它现在正在做这样两件相反的工作。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赞同大自然的这个选择。因为沿着这两条路中的任意一条单方向走下去,都将导致这个世界的彻底消失,也就剥夺了我们表示赞同和反对的权力。

而同时选择这两条路,同时从事聚集和分散、组装和拆开这两样相反的操作,使得消除差别的工作永远无法实现,从而使这个世界存在着并且永恒存在。

因为世界处于聚集和分解这两个极端之间,极限之间的所有事物既然都不是各自分别处于聚集和分解过程中的两类事物,也就不存在仅仅朝单一方向发展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同时处在聚集和分解之中,都是这两种相反倾向的对立统一体。

不同的局部和事物在凝聚和分解之间取不同的值,处于不同的阶段和位置,从而具有不同的性质。事物之间的差别只在于不同的聚集程度和凝聚方式。

我们把差别者凝聚程度相对较高且已经处于凝聚中的实体称为物质团粒。

物质团粒之间除了凝聚程度、凝聚层次,凝聚方式的区别之外,还有生成和维持方式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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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7 09:41:59
10.1.2物质团粒的生成

研究物质团粒形成和分解过程不属于我们的任务,这里仅仅是从另一个角度叙述物理、化学的成果和常识,从常识中理解物质进化的线索。

强大压力和高温可以摧毁原有素材的结构,强制产生相互契合的新的素材,聚合生成新的物质团粒或实体。也可以将一个已经形成的物质实体粉碎,使之变成一堆碎片。无论是星球这样的大块物质实体,还是原子、分子这样的细小的物质素材都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都毫无例外地任由自然势态随意摆布。而摆布物质实体的自然势态自己并不是一套预先就设计好了的程序,也不是某位神灵的自由意志,而恰恰就只是那些物质实体自己相互之间的差别形式本身。已经形成了的时空分布形式,已经形成的势态影响和决定着将要发生的势态,更强大的势态影响和决定着更弱小的势态。势态自己决定着自己,势态自己在不断进化着、演变着。

相同的势态是产生相同或互补素材的一种原因;素材之间的分离是产生互补素材的另一种原因。

曾经处在一个大的物质实体中的物质素材,曾经处在共同环境中的物质素材,当它们脱离了原来环境,脱离了原来的在其所在之后,还可能某种程度上保持着原有的元间性质,部分保持着原有的结构。这些元间特征之中,有许多是相互契合或互补的,就像一只被打碎了的盘子,一堆碎片中总能找出两片纹路互补的碎片,用一片碎片作为模板,总能从碎片堆里找出与之互补的那些原先相邻的碎片。如果所有的物质素材都曾经参与过聚合与分解的轮回,都出自同一个在其所在,那么尽管各自具有不同的层次、等级、规模的特征,但是,这些元间特征总是可以找到与之互补的对象,找到某种程度上与之互补的对象。

这些元间特征不仅成为这个物质实体的性质特征,也成了它的分类特征,相同元间特征的物质实体作为一类,那么,有理由相信可能还有与之对应的、互补的另一个类别的存在者。用物理学的术语讲是“对称”。当然,对于充分积累了的复杂物质来说,分裂造成的元间畸变要复杂的多,互补程度大大减低,甚至使得对称现象不再那么明显和普遍。

显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互补元间特征的两个实体,相互之间具有更小的差别,具有与对方结合的更有利条件,更容易与对方发生结合,实现相互之间的差别,连结成新的实体。

如果将一个具有特定元间特征的物质实体作为模板,放入各种元间形式混杂的一堆素材中去挑选,更容易获选的应当是与模板互补程度更高的那些素材,只有具备与模板上的某些特征相互补的素材才能更方便地与模板结合成新的物质实体。

可以这样来理解现有物质及其种类的生成:有些物质团粒是由于势态的强制而产生的;有些物质所遇到的环境相对宽松,具有与不同物质对象发生关系的机会,通过这些机会,选择了与和自己具有互补元间形式的物质对象,与之发生了结合,形成了更大的物质团粒。

从一系列对象中挑选出一个合适的对象并与之相契合的事实表明,物质实体具有了从一系列对象中发现合适对象的“识别能力”,具有了仅仅与特定形式的物质要素发生结合得“契合能力”,具备了仅仅与特定物质素材发生契合得“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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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4 09:17:58
10.1.3抽象需求

也可以把有待实现的差别看作是这个差别者的“需求”,一种抽象的需求,最广义的需求。只有实现了这个差别者所具有的差别,“需求”才被实现。如果这种差别具有特定的差别形式,就意味着,只有与一个具有与之互补差别形式的差别者实现契合,这个“需求”才能实现。这是有内容、有选择性的需求,只有与具有特定元间形式的实体相契合,才能实现这种需求。

选择性契合有两个最主要的条件,一是契合的对象的物质实体;一是这个实体特定的元间特征。在这个阶段里,这两者还是重叠在一起且不可分离的统一体。由于有相同元间特征的物质素材存在,契合对象的物质实体不是唯一的,而是具有相同元间特征的一类物质要素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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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 09:30:48
10.1.4多样性的增值

物质素材现有的元间特征来源于这些素材原先所在的环境,来源于这些物质素材对于自己原有的在其所在的记忆,来源于原先势态作用的残留。

原有的势态可能早就是一堆具有不同元间特征的物质碎片,但是,这些碎片中必定有具有相互可以互补的元间形式的碎片组,碎片对儿;

原有势态更可能造就一大批具有相同和相似元间特征的物质碎片,这些碎片中将会有更多碎片是可以互补的物质素材。所以,在充分积累了的物质环境中,物质素材遇到与自己元间特征相互补的其他物质素材的机会将越来越高。

曾经的碎片相互之间的再次结合显然已经不可能还原到原先的局面,因为不可能还原所有的碎片,部分碎片的重新结合出现的局面是不同于原先局面的新的元间形式。如果,碎片的元间形式已经被转移到了另外的物质素材之上,成了另一种物质素材的一部分元间特征,与这样的素材发生的结合不仅仅是碎片的还原,还是两个新实体的新结合,将组成过去没有出现过的新的元间形式。总之,相互契合的物质素材相互之间的重新结合可能生成的物质样式远远多过产生这些互补素材的那个被分裂了的物质实体的样式,远远多过产生这些互补素材的那个势态环境的元间形式。由于契合机会和元间样式的迅速增加,元间形式的样式种类在这种分解和组合的往复循环中将得到极大的增值。我们把这称之为“多样性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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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0 15:21:04

10.1.4多样性的增值

物质素材现有的元间特征来源于这些素材原先所在的环境,来源于这些物质素材对于自己原有的在其所在的记忆,来源于原先势态作用的残留。

原有的势态可能早就是一堆具有不同元间特征的物质碎片,但是,这些碎片中必定有具有相互可以互补的元间形式的碎片组,碎片对儿;

原有势态更可能造就一大批具有相同和相似元间特征的物质碎片,这些碎片中将会有更多碎片是可以互补的物质素材。所以,在充分积累了的物质环境中,物质素材遇到与自己元间特征相互补的其他物质素材的机会将越来越高。

曾经的碎片相互之间的再次结合显然已经不可能还原到原先的局面,因为不可能还原所有的碎片,部分碎片的重新结合出现的局面是不同于原先局面的新的元间形式。如果,碎片的元间形式已经被转移到了另外的物质素材之上,成了另一种物质素材的一部分元间特征,与这样的素材发生的结合不仅仅是碎片的还原,还是两个新实体的新结合,将组成过去没有出现过的新的元间形式。总之,相互契合的物质素材相互之间的重新结合可能生成的物质样式远远多过产生这些互补素材的那个被分裂了的物质实体的样式,远远多过产生这些互补素材的那个势态环境的元间形式。由于契合机会和元间样式的迅速增加,元间形式的样式种类在这种分解和组合的往复循环中将得到极大的增值。我们把这称之为“多样性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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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6 13:53:15
10.1.5同样性的增值
多样性的充分积累、差别形式的充分积累意味着实现这些差别所需要的势态形式也应得到积累,必须有与之相应的足够的势态形式产生出来,才可能实现这些差别。那么,差别形式和势态形式的积累和进化也就是需求的进化过程。这也意味着应有更多与之相契合、相同的东西产生出来,这就需要“同样性的增值”。
也许,大自然只是突出表现了所有可能性中极小的一部分,仅仅实现了无限可能样式中的一小部分。只有一部分排列组合被实现,还有更多的组合方式被永远停留在可能性里。由元子积累起来的新层次的物质团粒却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化,由此而产生的物质样式也就具有了越来越多样的可能性。但是,事实上,我们看到的世界并不是一个绝对多样性的世界,并不具有无限多样式的物质团粒,不是每一个物质都绝然不同。我们只看到了用有限元素排列组合成的有限数量的物种。每一类型的物质团粒都拥有相当多的数量,物质的数量远远大于物质品种的数量。
所谓“同样的物质”是指拥有相同或相似元间形式的物质团粒。尽管物质实体由于其唯一性而绝对区别于其他物质实体,但是,不同的物质团粒可以具有相同和相似的元间形式,从而使得这些物质团粒属于同一种物质。
生成相同或相似物质的途径可能很多,比如:
1、从相同的势态中生成。
都从同一个物质实体中分裂出来;都从共同环境势态中产生、分离出来;上述这两种条件产生的互补物质相互之间契合,生成了新的契合物,这些新物质相互之间很多是相似或相同的。
2、保持的自己本性。
当物质脱离了生成自己的势态环境之后,原来形成的互补关系不复存在了,但是物质实体依然某种程度上记忆着的原先势态的元间,与新的势态处在冲突之中。这种冲突对物质实体的结构就是一种瓦解和破坏的势态。由于势态的演变永远超前于物质的现状和记忆,除了正反馈的特殊场合,物质实体总是处于趋向于被改变的势态压力中,更长尺度看,都永恒地处于持续的瓦解和衰退之中。
只有当这个物质能够抵御新势态的侵袭和压力,不被新势态在短时期内被改变,能够较长时间保持自己的基本元间特征,保持自己的主要性质不发生改变,才能在这段时间区间和空间区间里继续作为存在者,或者说,只有能够更长久保持自己本性的实体才能更长久的存在,也只有这样的存在者才可能大量存在,才可能使得相同的物质大量存在。
3、自己生成自己。
用自己的元间为模板,不断生成与自己元间相契合或者相同的新物质。
有必要将这后两种情形 ——“自己维持自己”、“自己生成自己”进一步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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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11:17:19
10.1.6契合与挑选
正如我们已经熟知的那样,一百多种元素以无数种组合方式形成了无数种的物质形式,或者说,我们所认识的宏观世界就是这些有限种类的元素排列组合并且不断变化的现象。具体的物质都是这些元素的不同形式的凝聚态。
显然,物质粒子之间的遭遇、接触、碰撞事件可能随时发生,但是在这些相互作用事件发生之前,作为作用主体的作用者都已经具有了自己特定的形式,具有自己的是其所是,都以自己的特定的元间形式与同样也具有特定元间形式的对象发生遭遇、接触、碰撞之类的相互作用。在普遍联系以及这种联系不均匀的背景下,一个具有特定元间形式的实体与各种各样的不同的具有特定元间形式的实体发生不同程度的作用时,就会产生无数的结果。除了背景条件的影响外,结果不仅取决于双方物质成分的对比,更取决于双方元间形式的对比。
有一种特例:作为作用者一方以自己特定的元间形式为出发点,作为模板,对所有的、形形色色的作用对象进行挑选和选择,在复杂的、随机的相互作用中找到了对方,找到了更能实现自己差别形式的对象。
比如,一个碳原子有四个有待实现的“键”,它是用这些键在随机遇到的作用者中进行挑选,就像拿着用水晶鞋去寻找灰姑娘一样,一旦遇到恰好与之互补的对象,就能很方便地形成凝聚态,组成新的物质实体。
实际上,寻找契合对象的选择过程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元间转移。通常的元间转移是通过相互作用将自己的元间强加到对象之上,迫使对象服从自己的元间形式。而选择契合性对象的过程是挑选最容易实现元间转移的对象,是对自己的元间转移做出最小反作用的对象,甚至似乎是寻找类似曾经已经实现了与自己元间转移过程的对象。
对于已经有了相当层次积累的物质来说,这个物质所具有的元间结构对于其他物质结构成为了一种选择条件,构成了一种“判断”。一种结构适宜与和另一种特定的结构相互结合,组织成更长的结构链条,两种适合于相互结合的结构是相互契合的结构。
素材之间的契合是物质团粒生成的基本条件之一。
素材的结构对于其他素材形成了选择性的判断,面对许多对象素材时,只有相互契合的素材,只有具备与之相契合元间的素材才被选择,才被挑选出来与之结合,生成新的物质,形成新的结构。
相互契合并不是相互等同,相互等同并不一定适宜相互结合。
一个物质与另一个物质的结合是因为双方各自的结构中都有可供对方连接的机制和构造,都正好为对方的结合留下了位置。比如,一方凸出的位置和形式正好对应另一方凹下去的位置和形式,两者相遇时才会结合。双方结构的契合实际上是双方的结构互补。
所以,用契合的方法挑选出来物质不是和自身相同的、同样的物质,而是和自己互补的、对称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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