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2-21 08:36 
1、人之间天生的差别有多大?科学证明的差异很小是多小?竞争究竟合理不合理?一时之间,似乎公婆都有理。
2、每个人都为自己,应该如何理解?可不可以理解为,每个人都是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活动?你硬要理解成为私欲,这是换了个概念。
3、直接分配更加节约时间,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分配?
4、这样来定义价值,自然只有交换时才会用到价值的概念。但一,这和马克思的定义不同;二,你的这个价值的概念是个用来解释交换的概念,不是用来解释经济活动普遍规律的概念。因此,在解释普遍规律时,应弃之不用。
5、一次讨论太多的问题似乎难以达成一致,建议一个一个问题逐步讨论。1/2/3/4都放一边,现在请问:既然普遍的经济规律是满足人自己的需要,那么,满足人自己需要的这个东西是什么?如果把这个东西称作a,那么a就可以用来解释人的普遍的经济规律了。试问:如何用a来解释交换?
人天生的差别,可以忽略不计。不要用所谓天生的差别为劳动能力的大小找理由。
私有制下,每个人都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不择手段,这不是私欲?竞争自然免不了,自然各种个人主义主张就应运而生。。公有制下,只有维护集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产生的自然是集体主义。
如果直接分配,还会存在资本家吗?还会存在货币吗?各种特权阶级的特权还会存在吗?那是共产主义社会。为什么不直接分配,你问资本家去吧。
你的意思,是你已经深刻地理解了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了?马克思是如何定义?希望你拿出马克思的原话来。经济中普遍的规律,不过是满足人的需要。价值这个概念,不是什么普遍的规律,而只是历史的规律。在解释所谓的普遍规律时,价值规律本身只能解释有商品交换的历史。
如果你只是一个人,你将你自己的需要称作a,那么自然就不用所谓的交换,也解释不了。但人若发展起社会关系来,就不相同。一个集体,共同劳动,共同分配。人的需要a,同样就通过分配来直接落实到个人来实现  a/n。但是一个私有制 社会,人的需要就不能通过自身来满足,要依靠他人,你需要大米,他需要斧头。需要不相同,那么自然就需要交换,各自满足需要。甲的需要a+   拥有a-的使用价值。乙的需要a-,拥有a+的使用价值。两者交换,那么甲与乙进行物物交换。当这样的交换越来越频繁,等价物就成为需要,价值的载体就开始出现。人的需要可以拆分成很多具体的需要,而这些需要可满足的手段在别人手里。那么自然需要交换来各个满足自己的需要。各自相互联系,形成市场。
这本是资本论第一章最简单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