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煤焦专项办22日联合召开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展两年多来,共清缴各类违法违纪资金304.14亿元,相当山西省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据山西省煤焦办副主任王维荣介绍,山西把清理和追缴煤焦和非煤矿山企业2003年以来欠缴漏缴的各类基金、价款、税费等违法违纪资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今年又强化了国土、财政、税务、环保等部门的主体责任。
据统计,清缴违法违纪资金中,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193.48亿元,税费37.98亿元,可持续发展基金21.10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2.18亿元,煤焦炭排污费8.29亿元,水资源补偿费7.47亿元,能源基金5.67亿元,其他规费和企业非法所得及罚没款共计17.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