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步 发表于 2011-1-2 14:47 
其实,你也是多此一举,市场上贩卖的那么多诸子百家的书,那可不是宪法规定的。况且,我们中国的辩证唯物教育和历史唯物教育和马克思的原本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古时候的人文痕迹不是我们现代人能够容易理解的.也就是这个原因,<道德经>就出现了千人读千种解的情形.宪法虽然没有限制人们如何去解读,但宪法却用教育的手段束缚了人们的思想.研究中华哲学史的中国专家们,他们也同样被局限在唯物与唯心之争的怪圈里,他们试图用唯物的观点去套老子,也试图用唯心的观点去套老子,但不管怎么套都不合适,这又让他们如何去写先秦哲学史呢? 其实在唯物与唯心这"两唯"之外,还有一种什么也不唯的态度,那就是崇尚理性的怀疑态度,但这种态度的教育是我们宪法所不"提倡"的.
辩证法教育也是一样,那也是宪法所"提倡"的.换言之,教育只能教那种横向联系事物的认识方法,而不能教那种纵向追根溯源的认识方法.如此教育的结果又会怎么样呢? 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本质,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够找到事物的本质.那我们又如何去认识事物啊?! 这我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