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汉代土地供需分析
(一)        土地的供应
        西汉**都试图维持农业人口的稳定与繁荣,农业被视为国家的基础。农业生产最主要的资源是土地,然而人口的增长,特别是人口地区分布的不平衡,使**难以确保耕者有其田。移民是缓解人口密集地区部分压力的方法之一,但汉朝的移民与边防联系在了一起,因而未合理地将移民导向南方土地条件较好的地区。向贫民授予国有土地,应该被视为开发未垦土地,从而增加耕地面积的措施,然而,耕地面积的增长速度从未赶上过人口增长的速度。
        以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土地的供给分为两类,一类是拥有公田的国家,一类是拥有私田的农民,这里主要有贫农,实际上其也是土地的需求方,即需国家授予土地,但其有时也是土地中介,又将田地出让给了地主,因而在土地兼并的分析中将之看做是土地的供应方。
        我们知道各朝各代的基本产业政策是重农抑商,且汉代的税收是格外的低,那为什么还会有许多人迫于经营压力而出卖自己的土地呢?这里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汉代重农政策执行不力,人民的负担主要来自劳役和剥削。汉代讲究休养生息,因而对于农业是很重视的,汉初**一再减免田租。到公元前155年,农民只需三十税一,这可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农民所负担的最低税率了。但由于汉代地方官吏的剥削,没收了农民税负较轻的福利,再加上一些不可避免的劳役,便使得一部分贫农先陷入困境,而最终成为佃农,至此,**的抵税福利便由地主挤占了。地主对佃农的租金收取高达百分之五十,加重了其生活的困苦。
        第二,农民的非农业支出较多,虽然**采取了种种抑制商业的政策,比如**盐铁专营制度、“告缗令”等,但只要社会不发生大的震荡,农民无论出于社会上层还是底层,都经常到市集进行交易,为支付这些费用,有的农民放弃了土地,流入到城市,说明了当时农产品价格是较低的。
        第三,**的抑制工商业政策,不仅降低了非农业活动吸收剩余劳力的能力,也导致了单位人均土地拥有量的下降。
        **实行抑制工商业政策是受“农为本,工商为末”的限制,这基于这样一个认识:要稳定王朝的统治,最重要的是农业,保障粮食的供用充足,而商业被视为农业的替代产业,会吸收一部分劳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商业的兴起会造就一批财力雄厚的商人,**担心其会威胁自己的统治,比如说商贾大量购置田产,因而各朝各代都对商业进行限制。汉代对商人的态度远称不上友好,高祖刘邦曾禁止商人穿丝绸、乘车舆,并提高了商税,来限制他们的发展,贬低他们的地位。
        《盐铁论》为**实行盐铁官营提供了理论依据,其中有一段明确指出,官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遏制富商大贾日益增长的影响。此外,公元前120年,**实行了针对商人与手工业者的“算缗”,不仅对车舆征收重税,而且工商业者拥有的财产也必须按其价值的百分之六征税。这一法令中,商人被禁止拥有土地,违法占有土地要没收充公。在公元10年与公元17年颁发的法令中,**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的限制,包括制定强制性价格标准。
        在这样的政策下,很多人被束缚在土地上,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其所拥有的私田便会减少,这刺激了精耕细作农业的发展。但毕竟减少了农民的收入,更多的失地贫民开始出现。
(二)        土地的需求
    正如上文所述,兼并的主体是在社会上占据优势的群体,他们或通过特权,或通过财富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其投资能力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主要讨论其投资方向的确定,即为何土地成为众人追逐的财富。
    一个首先的,也是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原因仍是**的重农抑商政策,在古代产业结构本就单一的情况下,限制工商业无疑是一种单面的不协调的发展战略,正是因为工商业没有政策保障才会使得财富拥有者将资金投入土地,造成了土地的兼并,而由于土地兼并的作用,地主更加有钱,也就使其胃口越来越大,加剧了国家的土地兼并的态势,这便是土地兼并的“良性循环”吧!
    另一个方面,土地成为最受青睐的财富,可以不仅反映了一般人公认的真理,即土地永远不会消失,而且也反映了一种实际的需求,正如司马迁指出的那样“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文持之”。土地的收益是有保障的,而且能带来丰厚的回报,正如上文提到的,地主享受了国家低税的福利,且加上对佃农的剥削,因而带来其财富的不断积累、因此,地主投资于土地就不足为怪了。
(三)        **的调控
        为了抑制土地兼并,**也发挥了宏观调控的职能,其中就包括上文中提到的把公田授予贫民,从公元前140年第一次提到国有土地的授予,到公元2年的最后一次授予,《汉书》记载了11次授地活动。在不断放弃园囿和其他属于**的土地后,汉**似乎已经耗尽了他的土地资源。公元2年的最后一次努力,可能预示了皇室土地授予的终结,因为在这一事件中西北的一个边郡——安亭郡的部分土地被用于了重新安置东部地区来的饥民,而不是使用灾区附近的土地。
        但其政策效果如何呢?只是短期内缓解了土地供需的冲突,最终公田通过贫民之手转于地主,加速了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当然,汉**打击过土地兼并的豪强,但主要针对商贾,没有或很少打击一些特权集团,所以相对于枉法兼并之广泛而言,此不过杯水车薪而已。
四、 结论及启示
        本文的主要结论即,汉代的重农抑商政策,不仅降低了非农业活动吸收剩余劳动的能力,而且促进更多的资金投入了土地这一农业发展最根本的资源,因而导致土地兼并变得不可抑制。以后各朝各代无不在“重农抑商”和“土地兼并”的纠缠中费尽心力,兴盛衰败。但社会闲出的资金没有在改进农业生产工具,提高拉动生产率做出努力,这不得不说是政策的悲哀。直到1840年我国被英国的坚船利炮打开国门,才认识到重农抑商的严重危害。可见,**政策必须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才能对国家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效果。
        结合实际我们看到,我国在经历经济危机后又开始受到经济过热的困扰,突出的便是某些农产品价格狂涨,因而出现一批“炒农”,至于通胀的原因,很多学者从货币的角度分析认为是因为我国货币发行过多,但这只是事情的一方面。根据我们对汉代土地兼并的论述,我们也部分地看到**限制行业进入而导致其它行业失控的局面产生,所以通胀另一方面原因大概是因为民间缺乏释放资金的渠道,而致使经济发展的积累资金投入到一些农产品上吧!因而,放开**对某些领域的管制,让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才不会使物价发生如此波动,尽早地对**垄断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才是明智之举。
参考文献:
1、许倬云 著  《汉代农业-----中国农业经济的起源和特性》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8
2、        张中秋 著 《盛与衰 汉唐经济法制与经济社会调控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3
3、        何勤华主编 长野郎著 《中国土地制的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8
4、        陈直 著  《西汉经济史料论丛》 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