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7-26 13:33:00的发言:…为什么有这个悖论呢?主要是由于价值与财富创造者不一致造成的。当价值与财富创造者不同一时,即当财富是由活劳动和物劳动共同创造的时,依马克思对剩余价值论的论证逻辑必然有“工人剥削资本家的剩余财富”的结论。 先看看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论证逻辑:
一,劳动力创造的归其原始所有者,物劳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资本家。
二,价值是活劳动创造的。
三,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价值。
四,依“谁创造归谁所得”,不能容忍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价值。——个人认为这种不能容忍的公理是“谁创造归谁所得”,但是资本家得到了不是他和物劳动创造的价值。…
本无意再卷入更多讨论,但为了让大家明了一些东西,现纠正如下。
“一,劳动力创造的归其原始所有者,物劳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资本家。”
如果你执意认为这是“马克思的逻辑”,我只能说这是你执意的误解,这肯定不是马克思的逻辑。你愿意做何理解我都管不着,但请你不要说这是马克思的逻辑。马克思何年何月何著作中这样论述?为了“证明”自己,就不断歪曲马克思?这种证明不仅不可取,也很可笑。
在马克思那里,在进行资本主义生产时,“劳动力”与“生产资料”都归资本家所有,除了原始积累(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推动力)外,资本家获得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都是按价值规律从市场上购买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都是劳动力实现的(请不要用你自己理解或定义的所谓“物劳动”来偷换马克思的概念,在马克思那里生产资料是不能劳动的,“劳动”的主体只能是人)。物化劳动转移价值,活劳动创造新价值。
如果你还想以此说明“马克思的悖论”,我只能说你对“何为悖论”的理解都是有误的。由偷换概念来引出悖论,无非反映了自己逻辑的毛病。
你愿意承认“谁创造谁拥有”这是“公理”,我管不着,但再次请你(以前已经无数次说过)不要说这是马克思剩余价值逻辑及资本主义命运逻辑的前提。你执意认为这一点,我只能说这是你执意的误解。不妨插一句,退一万步讲,照你那样的逻辑,如果物A创造了物B,被创造的物B应该属于“物A”所有,与你所谓的“资本家”也没什么关系吧?因为资本家没有“创造物B”呀,仅据此一点,资本家拥有物B就是“不能容忍的”。
你那里的“不能容忍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价值”,不过是你不认真读《资本论》的“先入为主”式的想法。如果马克思像你这样提“不能容忍”,他也没必要写《资本论》这么厚的著作了(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目的——阐述资本主义的命运)。
其实,本次讨论一开始,我就始终强调:你提自己的想法可以,但不要说你的想法是马克思的,更不要以此说明马克思的所谓“悖论”。“强加于人”以求悖论不但不是学术,反有其他赚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