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作为耗费的人本性---评白暴力《价值价格通论》2
黄焕金
今天(2006/7/29)刚刚以85元的高价购买到了白暴力先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最新出版的80多万字的巨著《价值价格通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读到有意思的地方,略加评论,冒昧之处请多谅解!
纵观古今内外,在价值论中注意到价值意义的"人本性"的极少,但白暴力先生就着重指出了这一点,并在自己的价值论构建中纳入价值意义的"人本性"。可见白暴力是个与众不同的学者。白暴力说:"从我们人类的角度来讲,这个世界是'人本位世界'…人是这个世界的主体,人是世界万物存在和运行的目的…"(46P)。这个基本思想运用到价值意义中去,就是指出"劳动是财富生产中的人类的惟一支出、耗费和贡献…在人本位世界中,从人类社会出发,只有人的活动---劳动被看作是支出。"(65-66P)
价值的人本性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个是指价值的属"人"本质,即价值的最高本质是表征人的生存与发展,除了人及其生存与发展,世界上就无所谓"价值"问题了。另外一个价值意义是指:人为了获得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财富,需要耗费代价,而这种代价具有"人本性"(或称"人义性"),即只有人的生命活动能力的耗费才算是代价耗费,除此之外的一切耗费,都不算是代价耗费。比如我们使用一头牛来干活,牛干活很辛苦,但并不能说牛在耗费代价,而是指牛人主人在耗费代价,那怕牛累死了,那也只是说明牛的主人为此而耗费了一定的钱财,而这个人为获得这笔钱财需要耗费一定的劳动。因此牛的劳累就转化为牛的主人的代价耗费,化为人的劳动付出。
可见,许多人将人的劳动与资本、土地等并列为"生产要素",是不对的,除非你不承认劳动者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即是奴隶),那么人的劳动就不应该与资本、土地等并列为生产要素。因为资本、土地并没有资格说自己"耗费",只有人才有资格说自己"耗费"。与牛一样,资本与土地的耗费归根到底也是人的耗费,是人在获得资本与土地的时候所付出的耗费。
从另一个意义来说,由于一切耗费都必须要最小化,所以,我们不能将必要的人的劳动以外的所谓耗费都纳入到生产耗费之中。最小化的耗费只能承认最必要的人类劳动的耗费,而资本等要素,不是在增大这种耗费,相反是在努力缩小这种耗费。耗费必须最小化,而价值作为获得物品财富所耗费的代价,也趋向最小化。所以我们才见到马克思的"反比"论:物品价值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而下降。
人类劳动是一种代价耗费,它只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自己的劳动。这个必要时候是什么呢?就是在人类所需要的物品处于稀缺状态时,就必须要付出这种耗费了。这个观点也是白暴力卓越地指点出来了(48P),尽管许多价值论学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关键点。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大自然能够足够丰富地提供我们的所需,那么谁也不愿意付出劳动。因此,从耗费性来说,人类劳动越小越好,而人类也确实在谋求这个方向。因为人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自然原理而设计出了自动化的生产流程,使人类劳动的耗费得到越来越在的节约,从而也使劳动产品越来越丰富与廉价。人类自己乐意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靠边站",让自然机制自己(利用自然资源与自然力量)源源不断地为人类创造出"无价"的财富。不过白暴力认为,不需要耗费劳动所形成的物品不是财富。不管是不是财富,只要大自然能够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我们人类的所需,就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那怕是效用经济学的始创者斯坦利·杰文斯,也曾强调劳动的作用与这种最小化的趋向,他说:"以尽可能最小量的劳动,得到欲望的满足"。而劳动价值论又是如何承认人类劳动的最小化趋向呢?假如劳动最小化,那么将对劳动价值论具有什么影响?是不是会受到削弱?
2006/7/29
附:
"价值具有一种"人本"性(或称"人义"性),即任何物品,只有对人"有用"才是有价值的,对其它非人物体、非人生物有用,都无所谓"价值"可言。可以说,宇宙间任何天体、任何物品,只有被地球人(如果宇宙间只存在地球人的话)利用到,才是有价值的,相反,背离地球人类之生存与发展根本利益的任何物品及其作用,都是无价值意义的。如果人类从地球上完全消亡,则宇宙间所有物质都会丧失任何价值。另外,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价值的"人本"性还包括耗费"人的代价"的特性,即只要耗费"人"的代价,就是有价值的。耗费人以外的其它物质资源,都不具有价值特性;但如果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最终变成人的代价耗费,那么,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也是具有价值特性的。比如,当我们消耗一种自然资源但还未需要花费人力(及凝结着人力意义的物力)去修复这种资源的存在形态与存在程度时,这种自然资源的消费就不具有价值特性。因此,价值的"人本"性具有两个方面:对人的生存发展有用,及由此所耗费的人的代价。人为了生存发展是必定要耗费人的代价的,而这种"人的代价"的通常方式就是人类劳动。自然,并非一切对人有用的物品都必须要通过人类劳动才能产生,但人类要想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过上更好的生活,就必须要付出深远而有效的劳动。"(摘自黄焕金《代价补偿价值论》)
我在《真理和谬误》中,已经批判了人类根深蒂固的“人本位”,是形成“劳动创造价值”的谬误来源之一。
牛劳动就是牛劳动,至于牛的劳动结果归谁,这是另外的问题。比如说,我用牛给别人驮了一天货,别人给10元钱。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就是牛劳动,人得到钱,至于这10元钱是归我,还是归村子,还是归政府,这和牛劳动没有啥关系。如果你想找点关系,那也是另外的关系:如果钱不给我或给我少于10元钱,如果我对我的牛有实际的所有权的话,我可以不让我的牛去提供劳动,仅此而已。如果你把这解释成人类的劳动创造了10元钱,那就是歪曲事实。不管你绕多少个圈子,也不管你用了多少个概念,也改变不了上述事实。如果一句话,能把大山说没有了,那你比默哈默德还神,后者还只敢吹嘘能让大山到他身边来,结果是大山不可能到他那儿去,他只好到大山那儿去。
1、价值即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辩证统一。
2、又由于人生是动态的,在生、老、病、死中辗转,所以价值的主观性是不断变幻的。
3、人是超过普通动物的高级动物,他们的随机的性需求、情感需求、名誉需求、信仰需求、宗教需求等,导致主观价值的量要远远大于客观价值的量。
最终,我们可以将“劳动价值论”归结为动物的价值,或者史前文明的价值,根本不适用于史后文明时代。
我在《真理和谬误》中,已经批判了人类根深蒂固的“人本位”,是形成“劳动创造价值”的谬误来源之一。
牛劳动就是牛劳动,至于牛的劳动结果归谁,这是另外的问题。比如说,我用牛给别人驮了一天货,别人给10元钱。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就是牛劳动,人得到钱,至于这10元钱是归我,还是归村子,还是归政府,这和牛劳动没有啥关系。如果你想找点关系,那也是另外的关系:如果钱不给我或给我少于10元钱,如果我对我的牛有实际的所有权的话,我可以不让我的牛去提供劳动,仅此而已。如果你把这解释成人类的劳动创造了10元钱,那就是歪曲事实。不管你绕多少个圈子,也不管你用了多少个概念,也改变不了上述事实。如果一句话,能把大山说没有了,那你比默哈默德还神,后者还只敢吹嘘能让大山到他身边来,结果是大山不可能到他那儿去,他只好到大山那儿去。
象所有其它非人物质一样,牛并没有资格说自己“劳动”,牛干活所获得的收入,是它的主人的收入,牛干活所耗费的费用,是它的主人所耗费的费用。
人是人类可及的世界的主体,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为人所利用。这是“人本位”的基本观念。这个观念至今仍然是有效的。
象所有其它非人物质一样,牛并没有资格说自己“劳动”,牛干活所获得的收入,是它的主人的收入,牛干活所耗费的费用,是它的主人所耗费的费用。
人是人类可及的世界的主体,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为人所利用。这是“人本位”的基本观念。这个观念至今仍然是有效的。
假如把上述的“牛”,换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工人”,上述推论仍然成立。不管是啥本位,也改变不了事实。
工人与牛当然不是一样的,因为工人作为人,是具有人格性的。比如你就不能对某个人出口侮辱,而你可以随便骂一头牛。
至于“事实”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艰难的哲学问题我们有空再讨论吧。不过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的:这个世界是为人而存在的,因为我们发现,人可以利用这个世界中的一切,包括地球以外的世界。
工人与牛当然不是一样的,因为工人作为人,是具有人格性的。比如你就不能对某个人出口侮辱,而你可以随便骂一头牛。
至于“事实”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艰难的哲学问题我们有空再讨论吧。不过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的:这个世界是为人而存在的,因为我们发现,人可以利用这个世界中的一切,包括地球以外的世界。
资本家总是支配工人,皇帝总是支配百姓,与我批判程恩富逻辑一样,,百姓和一般动物只是被皇帝支配了而已,价值是皇帝创造的。
还有一些动物利用了人,那就是病毒和微生物,他门是医院的老板赚了大钱。
现在的HHJ不是以前的HHJ了,沦为学院学者的庸俗和诡辩。
资本家总是支配工人,皇帝总是支配百姓,与我批判程恩富逻辑一样,,百姓和一般动物只是被皇帝支配了而已,价值是皇帝创造的。
还有一些动物利用了人,那就是病毒和微生物,他门是医院的老板赚了大钱。
现在的HHJ不是以前的HHJ了,沦为学院学者的庸俗和诡辩。
太过偏激冲动是搞不好学术的。
太过偏激冲动是搞不好学术的。
冲动是有点,不过他的道理还是比较理性的。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经济哲学,注意是哲学!如果你不能从抽象的角度理解他笔下的“劳动”、“价值”你就不可能跳出人云亦云的窠臼。价值是主客观关系是对的,是一种相对的比较关系,它的存在形式就是关系,这看起来有点象结构主义哲学的观点。但是,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的,所以在思维的探索中,他就要给这种关系赋予一个物质存在体,也就是说,当他把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的形形色色质的特征抽象成思维中存在着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即价值实体以后,又要求这个思维的概念有物质性的存在与之对应,从这个意义上,他说劳动创造价值。就像各位楼主所言,只要是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界的资源进行了注意力的倾注,马克思意义上的劳动就产生了,所以,我认为,马克思的劳动的概念,特别是在阐述价值理论时所涉及到的劳动的概念,和马克思的一个哲学上的概念很是类似,我觉得可以替代,那就是自然的人化。当然,经济社会的价值的概念不单纯是自然的人化过程了,也包括了人与人的作用过程。在一个社会的全部资源的产权没有被清晰地初始界定之前,可能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占主体;当一个社会的资源差不多在现有的技术约束下被界定清楚之后,人与人的价值关系要占主体地位。
还有,所谓的什么人本位,只是人类社会为了统计自己的经济活动而选定的一个参照系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强调的,象人类涉及的其他自利的制度一样。如果按照相对论的观点,不同时空的人类经济系统或者生态系统有着不同的参照系和衡量标准。以人为中心来定义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笛卡儿”坐标系。马克思的价值本质论是其哲学价值观的延伸,和其他哲学家的差异很小;但是,关于价值量的决定上,他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了”。毕竟哲学家为了使自己理论自洽,往往用错误的观点构建极端的理论。
所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我们可以对它的这个价值本质关系进行讨论,这是有意义的!对价值实体的讨论和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的讨论就是浪费时间了。因为价值实体是一种二元的紧张关系,非要给它取个名字的话,那我也可以说是弗洛伊德笔下的“力比多”。人类要生存就要劳动,就要从自然界和别人手里合法地“抢”东西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以每个人都现有了欲望才有了劳动的行为的产生,欲望也是可以抽象出来的一个共性啊。那我也可以说价值实体是欲望的调和,跟价值实体是抽象的劳动没有多大区别。所以,这种关系它本身就是存在,要象描述它,要使非常道,变为可道的常道,就会遇到语言的约束,从而进行有一次抽象—数量的关系的表达。也就是说,价值关系最终被抽象为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大小关系和相互之间的种种运算关系。也就是说,价值关系作为一种存在反映在人的头脑中并能表达出来的抽象的具体实在就是数量关系比较!当然,价值关系作为一种二元(二元是初态,这别经济学的偏好理论所证明,完备性、传递性公理就是由二元的比较衍生的,也符合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规律)比较关系,不能被抽象为数量关系的那部分也作为经济学的边缘问题而存在着,比如权力与公平,政治与经济的关系等。所以,价值理论只能有两部分理论:一部分是价值关系本质论,带有形而上的性质;另外一部分就是价值关系在头脑中的反映:数量关系,也就是价格的决定理论。
如何“从抽象的角度理解他笔下的‘劳动’”?几乎没有人真正理解过马克思的所谓“抽象劳动”,人们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劳动形式了,甚至是另外一种具体的劳动形式。那么这种“抽象劳动”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指“耗费劳动”,或称“劳动的耗费性”。我们对“耗费”这个意思的深入研究则发现,耗费是一种代价付出,是必须要最小化的。因此,归根结底只有“人”的耗费,才有价值形成的作用与意义。为什么只有人的耗费才有这个资格呢?因为人是世界的核心,世界具有人本性与人义性,所以在最小化的耗费中,只有人的耗费才有资格算为耗费,其它耗费都没有这个资格。如果除了人之外,动物甚至自然力也作为“耗费”出现,那么这种耗费就大了,就不符合“耗费最小化”了。
所以,理解马克思的价值论,关键是要从“耗费最小化”入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就是:只有“必要劳动”(即得到市场承认的劳动耗费)才具有价值形成的资格,其它人类劳动都没有这个资格,因为耗费必须最小化。这又在这个“最小化”下进一步收紧了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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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劳动,就是耗费劳动,就是劳动的耗费性,什么意思呢?就是一种代价付出!是人的代价付出!人的代价付出怎么表现呢?也就是脑力体力支出、神经、肌肉等活动所消耗的生物能量,这是对的吧?如果要求这个“最小化”,这其实就变成了一个纯粹技术上的问题。那马克思说的价值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和一种“对象性”的属性就与之无关了。
抽象劳动,是马克思用来解释价值的存在与本质时给价值赋予的一个抽象思维的存在物。价值的存在与本质的问题是个行而上的问题,可以说是没有答案,或者有很多答案的,是不能被证伪的;而马克思价值量的决定理论基本上就是他的思维逻辑的产物,已经被现实经济的给证伪了。什么必要劳动、剩余劳动从逻辑上可以达到自洽,但是也是从现实也是证伪了的。因为剩余劳动所产生的剩余只不过是资本家拿来为工人下一期消费而进行的投资而已。所以,这套概念的转换游戏,没有意义。新的经济条件要对这些基本的概念进行梳理,改进。
顺便说一句,抽象劳动,价值,主体,客体是怎样互动联系的呢?首先,主体是人类,人类有目的,有欲望也就是驱动力,在如何满足目的的过程中与外界发生联系,也就是客体,客体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这种联系,首先是一种比较关系,即合不合意。但是,如何让合意的客体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呢。如果从复杂科学的角度来讲,人体是个开放的耗散系统,要不断地摄取能量来维持生命,但是根据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热力学第二定律,“摄食”的过程要有熵的增加,就要求人作用于客体发生信息和能量的转换和消耗。马克思把这个主体和客体的作用关系在这里归结为“劳动”,在唯物史观中归结为“实践”。好像是先有了这种纯粹物理的能量消耗和转换,价值的本质才被定义了!充其量这只能算是价值本质起源的一个假说。而现实的经济条件下,也就是所当价值体系建立起来之后,而是先有了这种比较合意与否的价值概念之后,才有了之后的劳动。所以,价值是一套主观的符号系统,跟现实的物质生产系统中所进行的能量和信息的消耗和转换是一种映射关系,现实物质系统用它来统计运行,而价值系统基本上是按照最抽象的语言—数学语言来运算。所以,要研究价值和价格理论,只有两个道路;一个就是价值本质的行而上道路;一个就是价值符号—价格的决定理论。除此之外的都是扯皮的理论,对现实和学术没有什么贡献的。
抽象劳动,就是耗费劳动,就是劳动的耗费性,什么意思呢?就是一种代价付出!是人的代价付出!人的代价付出怎么表现呢?也就是脑力体力支出、神经、肌肉等活动所消耗的生物能量,这是对的吧?如果要求这个“最小化”,这其实就变成了一个纯粹技术上的问题。那马克思说的价值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和一种“对象性”的属性就与之无关了。
抽象劳动,是马克思用来解释价值的存在与本质时给价值赋予的一个抽象思维的存在物。价值的存在与本质的问题是个行而上的问题,可以说是没有答案,或者有很多答案的,是不能被证伪的;而马克思价值量的决定理论基本上就是他的思维逻辑的产物,已经被现实经济的给证伪了。什么必要劳动、剩余劳动从逻辑上可以达到自洽,但是也是从现实也是证伪了的。因为剩余劳动所产生的剩余只不过是资本家拿来为工人下一期消费而进行的投资而已。所以,这套概念的转换游戏,没有意义。新的经济条件要对这些基本的概念进行梳理,改进。
不应小看这个“耗费最小化”,因为这是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关键之关键,特别是马克思的必要劳动价值论。过去人们对马克思价值理念的认识,最多停留于劳动的耗费性上,而没有从此推知耗费的“最小化”。这既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实质性问题,是问题的“枢纽”。
价值的本质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人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如果认为价值是社会关系,那是误导了人们。价值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然后,根据这种关系而发展出相应的人的社会关系。
严格来说,“抽象劳动”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应该是耗费劳动的“抽象存在形态”,它对应于有用劳动的“具体存在形态”。
价值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然后,根据这种关系而发展出相应的人的社会关系。发展出人的社会关系之后呢?价值是什么?本质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吗?也就是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本质也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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