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本身有一部分的重演。在现代西方世界,有一种新的改良冲动,它从另一种关于利息性质的错误分析中汲取了力量,并进一步助长了它的错误。随着文明的进步,给消费者的放款不断地减少,且在全部放款中居于次要地位;而供给企业上使用的资本借贷则日益增加。结果,借款人现在虽不被看作压迫的对象,但有这样一种弊端存在,即一切生产者不论他们所运用的是借贷资本或自己的资本,都把他们所使用的资本的利息算作生产费的一部分,而这种生产费在长期内必须由他们商品的价格补偿,以作为继续营业的条件。由于这点以及由于现代工业体系提供了通过投机的节节胜利而搜刮巨大财富的机会,所以,有人曾经认为,现代利息的支付,对工人阶级有所迫害,虽然它不是直接的迫害,而是间接的迫害;支付利息使工人阶级丧失了相当一部分来自知识增进的利益;从而作出一个实际结论:为了公共的福利和正义,除了生活资料,不许私人占有任何生产资料,或公用事业。
这个实际结论,曾经得到我们所应注意的那些论点的支持;但此刻我们只是讨论威廉·汤姆逊,洛贝尔图斯和马克思等人在捍卫这个结论时所用的学说。他们认为,劳动总能创造一种“剩余”,即除了工资和用于辅助劳动的资本的耗损以外的剩余;工人所受的迫害,在于这种剩余为他人所剥削。但是,全部剩余是劳动产品这一假设,已经假定了他们最后要证明的东西,可是他们并没有证明;同时这个假设也是错误的。纺纱厂中的纱,除去机器的耗损,就是工人的劳动产品,这是不真的;纱是工人的劳动和雇主与所属经理的劳动以及使用资本的劳动的产品,而资本本身又来自劳动和等待。因此,纱是各种劳动和等待的产品。如果我们只把它看作劳动的产品,而不看作劳动和等待的产品,则无情的逻辑无疑地迫使我们承认,利息(即等待的报酬)没有理由存在;因为结论已经包含在前提里面。洛贝尔图斯和马克思勇于承认他们的前提来自李嘉图,但是它实际上违背李嘉图价值理论的精髓,如同违背常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