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oo 发表于 2011-2-1 11:38
虽然Mankiw想说的更具现实性,但实际上,从理论的角度,Mankiw所说的“可贷资金”实际上是流量意义上的“债券”。一旦用流量的概念去理解,那么你总能在树枝上构造,使得“可贷资金的供给”等于全社会的实物资产储蓄,“可贷资金的需求”等于实物资产投资。此时,可贷资金市场和产品市场组成了整个宏观经济的两大市场,Mankiw所说,两者的镜像关系,实际上是Walras Law的应用。
个人感觉,这一构造,与其说是“构造”,不如说是“假设”。
理论中,可贷资金市场的“供求”真地有必要同国民经济核算意义上的“投资”与“储蓄”(在本国在本年的产出的一部分)如此对应吗?
(当然,人们可以说:“我就是在这种理解下展开理论及分析的,你可以不接受这种理解。”不过,不妨继续思考,这样是否使得理论很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