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入了一个最典型的信用货币时代。
信用货币,信用货币,信用货币,信用必须要与货币同时结合起来,才叫信用货币,否则,信用就是信用,货币就是货币,彼此不直接联系的。
要理解这一点,可能有点难度。这里详细解释一下。
基于现金借贷的社会直接融资模式下,信用是信用,货币是货币,他们是不直接联系的,即社会债权人持有债务人的欠条,而这张欠条是不能直接充当货币使用的。例如社会的各种债券,都是直接融资模式,而我国社会中的债券,是不能显著普遍直接用于经济交易的。所以,我个人并不排斥社会中的直接融资模式。(具体为什么后面有很长的解释,这里不反复啰嗦了)
而我国当前的信用货币时期,最典型的,最显著的特征是,社会的信用创造(指信用创造过程中的债权),就会直接变为交易支付购买力,因此,这种信用创造就直接等同于也创造了货币。这种金融乱象,是所有危机的本源性因素。
例如我们存入银行的货币,相当于我们借钱给了银行,银行给了我们一张他们发出的欠条即储蓄存款。而这种存款,则是直接的交易支付购买力,(活期)存款可以直接用于经济交易活动中,可以直接等同于货币。
所以,银行这种间接融资模式,直接将信用与货币等同起来构成统一体了。
而银行将你存入银行的货币再贷款给社会债务人,那么债务人无论是取现,或者直接持有存款,也都可以直接用于经济交易活动中,都是直接的交易支付购买力。
因为电子货币及其交易支付体系的出现于发展和极度繁荣,这就导致社会的信用创造就直接等同于创造信用货币了。
社会信用创造就直接等同于创造信用货币。
社会信用创造就直接等同于创造信用货币。
社会信用创造就直接等同于创造信用货币。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而在第3方支付体系内,蚂蚁的花呗和借呗,都是信用创造,他们也直接等同于社会购买力,可以用于经济交易活动中,因此第3方支付体系内的信用创造,虽然没有纳入货币供应统计中,但是都是直接的交易支付购买力,都是流通货币,也是信用货币创造的重要来源。
基于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信用与货币的区别和联系,并充分认识到时电子货币及其交易支付体系,让信用和货币变为了一个统一体,这样等于扩充了社会的流通货币供应规模,扩充了社会的货币供应量规模,相当于国家的流通货币供应,国家的货币供应量并不是由国家央行来控制了,而是由社会的信用创造来决定,社会的信用创造越多,社会债务规模越大,则社会的流通货币供应,社会的货币供应量越多。
同时结合费雪方程式,MV=PQ(P=MV/Q),信用创造有加快货币流速的作用,而信用与货币形成统一体后信用也等于货币,即M,V两个因素通过信用创造会同步增长,信用创造同时影响分子两个参数增加,就会更加刺激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资产价格上涨,通胀水平高涨,刺激了更多的信用需求产生。
而信用即债务,背后累积的,就是一个巨大的潜在的中债危机金融大核弹。
要解决这种金融乱象其实很简单,就是切断信用与货币的联系,避免信用与货币构成一个统一体。那就是在同一系统或平台下,交易支付功能与信用创造不可共存只能任取其一。做到这一点就可以避免这种金融乱象,而当前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就满足这个原则和要求,数字货币只为交易支付而存在而不在系统内信用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