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在提:发展是硬道理。既然我们认识到了生产力的结构,那具体该如何去发展生产力?
哲学原理中明确提到了生产力是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的。包括了生产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那马克思是否更进一步地对生产力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比如分析具体针对这三个方面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以及这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可以说,实践能将三个方面联系起来,能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扩大劳动对象范围,改善劳动工具,但这种说法似乎还是不够具体。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为什么我们不能够进行细致的分析,从马克思看待问题的角度入手,去考虑和引导一个地区的发展呢?
如果事物都是按系统存在的,那在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者之下,一定还有层次,这些是否有人讨论过呢?希望有人出来谈谈想法。
对于这些问题的一些看法,是否能在我们“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得到佐证呢?比如,新农村应该如何去理解,新农村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否可以归结为:扩大劳动对象,改善劳动工具,提高劳动者素质,那又具体如何对应?我举个例子:要提高劳动者素质,就要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要提高身体素质,就要改善生活环境,改善饮食条件,促进心理健康等等;文化素质自然是加强教育,加强宣传,搞科技三下乡之类的。这是否就属于一种系统分析的方法呢?
还有马克思关于资本积累的观点:一个人无偿占有另一个人的劳动成果,是剥削,那自己利用资本进行劳动还算是剥削吗?也就是说,在特殊的所有制形式下(比如公有制),我们利用资本积累的基本原理,大量积聚资本,是否能促进经济发展?更进一步的思考是:这样看来,资本就无所谓罪恶了?资本就只是一种生产手段?(其实在这里想到资本的定义,才又觉得前面所说的资本不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了吧。)就算是我所提到的资本与马克思的资本概念不同,那是否也隐含这这样的意思:在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对劳动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