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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 22
2011-02-22
辩论消耗精力,本想撤离,但是这个问题实在让我放不下,所以做一下最后的分析和总计。我相信这一最后的陈述可以最后终结这个话题,让所有反驳者哑口无言

我在上贴中说过,根据价值论,会得出软件行业与玩具行业人均产值相同的荒诞结论。有朋友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区别来反驳我的观点。认为软件是复杂劳动,价值是简单劳动的数倍。这确实是马克思的观点。但是这个观点是就劳动进行的比较,而没有就产品进行比较。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已经平均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价值论由三个要件构成: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在平均技术熟练程度和强度下,生产某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2,价值量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等价值量的产品可以等价交换。

根据上面的三要件,必然可以得出: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有朋友说,1小时的软件是复杂劳动,与1小时的玩具不能等价交换。但那样的话,就需要修改要件2或3。
即:要么修改要件3,价值量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等价值量不同产品不能交换
      要么修改要件2,等价值量仍然可以交换,但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复杂技术商品的价值量,等于数倍的简单技术商品的价值量
         即: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N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如果修改要件3,,那意味着价值理论破产。因为等价值不能交换,意味着价值没有标准。而价值论正是要在不同商品间建立价值标准。

    所以只能修改要件2,
即:等价值量仍然可以交换,但是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该产品的技术含量共同决定,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复杂商品的价值量,等于数倍的简单技术商品价值量。

  但这马上来了一个问题:

   马克思定义价值量:(仅仅)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他从没说过:价值量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该产品技术含量共同决定
     难道他会在逻辑上犯这么简单的错误吗?那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以为马克思怎么可能那么愚蠢,会得出不同行业人均产值相同的结论。其实马克思时代,根本没有今天这种复杂的产业。没有电灯电视,没有洗衣机没有汽车,没有没有照相机留声机。甚至连演艺行当都没形成产业,律师会计师设计师这样的行业根本不值一提。只有火车蒸汽机,葡萄酒,面包,纺织品等等产业。
马克思时代,连中国人都瞧不起西方的产品。连大英帝国都对中国都是巨额贸易赤字。所以,他不去区分行业间的人均产值差别是自然的时期。
虽然工作的复杂程度差别是有, 但是行业平均的差别就微乎其微。

这样情况下, 得出价值论的结论不奇怪。

但是今天的技术差别证明了,价值并非仅仅是劳动创造的,很多要素会参与价值的生产。科技就是资本,人力也可以成为资本。这些事实使得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彻底破产了。

当然,即使在马克思时代,价值理论也不正确。但那不是本帖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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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2 18:07:58
马克思从未说过价值量由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品复杂程度共同决定。

马克思说过:价值量(仅仅)由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而等价值量交换的原则是绝对不能更改的。那意味着价值不是交换的标准。

所以必然得出结论: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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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2 18:30:53
简单与复杂,即有现实相对性,亦有历史相对性。
技术差别是由什么确定呢?仅仅是技术本身吗?还是包括社会判断?复杂的技术产品,未必是社会所需要的,那么何谈价值?因此,必须通过市场来进行这种判断(这如马克思的社会过程)。而一旦导入市场,那么如前所述,则归于效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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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2 21:39:20
1# 周百五

科学在学术探索中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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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2 23:35:39
周百五 发表于 2011-2-22 18:02


价值论由三个要件构成: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在平均技术熟练程度和强度下,生产某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2,价值量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等价值量的产品可以等价交换。

根据上面的三要件,必然可以得出: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有朋友说,1小时的软件是复杂劳动,与1小时的玩具不能等价交换。但那样的话,就需要修改要件2或3。
即:要么修改要件3,价值量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等价值量不同产品不能交换
      要么修改要件2,等价值量仍然可以交换,但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复杂技术商品的价值量,等于数倍的简单技术商品的价值量
         即: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N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误解由此产生。

“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这个等式没有错,错的是你们对内容的理解。说起来就是没有了解同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使用价值上的表现是不一样的。所以,周老兄下面的什么要件2要件3等等都是十分可笑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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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3 07:22:51
[quote]yjg30 发表于 2011-2-22 23:35
误解由此产生。

“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这个等式没有错,错的是你们对内容的理解。说起来就是没有了解同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使用价值上的表现是不一样的。所以,周老兄下面的什么要件2要件3等等都是十分可笑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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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想撤出论坛,一次次有不得不回来。没想到帖子写到这种程度,还是有人看不明白。

你的话意味着对不同的使用价值,同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能进行比较。是马克思教你的吗?你可以做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家了。

要是同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能比较,那马克思还发明哥价值论做个屁用。
表现不一样,那么是怎么比较的呢?你说说看。

算了吧,你是对的,你就当我错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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