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韩俊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包括财政、金融、投资、产业、就业、土地、户籍、行政管理等方面政策在内的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加快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
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很不完善;二是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尚未形成;三是户籍制度改革明显滞后,农民工向市民角色的整体转型受阻;四是土地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农民土地权益严重受损;五是市管县体制对农村要素产生了聚集效应,加重了“城市偏斜”。
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就是要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壁垒,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要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统筹城乡社会管理。
加快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完善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完善土地制度,加强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完善国家农地转用调控机制,健全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明确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建立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土地权利分享与退出机制。四是改革市管县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发展。一是探索改革“市管县”体制。二是赋予具有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的大镇以城市管理职能。在采取严格保护耕地的措施下,通过挖潜改造旧镇区,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解决强镇建设用地,提高用地效率。
摘自《理论视野》(京),2010.3.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