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哈耶克的主观主义作为出身于主观主义经济学的奥地利学派的门徒,哈耶克继承了这一传统,并发展了门格尔的自发秩序的思想,以及全面认识社会理论的问题。他主张逻辑演绎主义,反对基于经验事实的实证法或证伪法,认为检验经济理论的最终标准是不附加任何经验成分的纯粹的逻辑推理。哈耶克基于这一理论采取的方法论,也是他关于经济学主题作为天然秩序的经济现象这一观念的直接反映。哈耶克认为,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其研究对象和方法是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它研究的是人与物或人与人的关系,是为了解释人无意识的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中,主观主义认为,人类行动的经验是历史,历史经验并没有提供可以帮助建立理论科学的事实,这些事实也不能同实验室中的实验和观察为物理学提供的事实相比。历史事件总是各种因素和一系列因果关系综合在一起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人类行动方面不能进行实验。
历史需要用以前从其它来源所得出的理论洞见进行解释。他们认为,这种人类行动科学的建立既不能借助于逻辑实证主义、历史主义、制度主义等的方法,也不能借助于经济史、经济计量学和统计学等的方法。
哈耶克从这一认识论出发,认为一旦人的主体觉察到一个客体时,他开始从事识别上的分类工作,他必须比较此客体与其它客体之间在性质上的差别,进而以这种性质差别认识这一客体。因此,客体的特殊性质只是个人神经系统创立的知觉关系而己。而个人对事物的这种感知不是建立在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人与物,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的。这样,这种知觉只是人们主观分析后的抽象结果。
在他看来,社会的客观性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因此社会科学范畴的事物便无客观性可言,客观事实只是物质间的关系,而人际关系都不能与物质间的关系相提并论。对于经济学的解释,他指出,经济学的研究应按“人类行为是实现其目的的合理活动”的原则以文字的形式来演绎,而非归纳所谓的整体规则。经济“规律”不是用归纳法产生的,需求规律不是靠反复观察价格下跌(或上升) 随之需求上升(或下跌) 的事实而归纳出来的,它是某些人性原则合乎逻辑的产物。这就是他所谓的“消费主权论”、边际效用论。在哈耶克看来,不仅需求是一种主观的东西,也就是通过各种消费品效用的主观评价而决定需要那些东西,而且价格被看成是由边际效用决定的。生产成本在奥地利学派也被看成是一种主观的东西,是指被放弃的从同样的资源的其他可选择的使用中生产出的价值,而不是通常认为的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看得见的货币支出需求。生产成本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知识,哈耶克认为,他们都是主观知识,也就是只有行为者本身才知道这些信息,所以必须让行为者来独立进行经济决策,让每个人都做决策的经济秩序必然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任何一个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货币收入与自己的偏好在市场上通过支付货币来获得自己需要的产品,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需要别人并不清楚,也是计划经济下计划者无法知道和满足的。“任何人都没有那种财力去了解为了取得可供利用的资源而竞争的不同的人们无止境的不同需要,并且给每种需要定出一个高下”。哈耶克强调社会科学无客观性,他反对将自然科学的论证方法用在社会科学领域,他对数理经济学提出批评。他的《知识的虚伪》中说,当时自由世界所陷入的日益加速的膨胀是经济学家未能成功指导政策的结果。他们总是想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到经济领域,总是相信在经济变量间存在着像自然科学中变量间存在着的那样简单明确的关系。事实上,经济变量间的关系要复杂得多,不确定性要强得多,经济学家对经济变量的知识是极其狭窄的,那种想在如此狭窄的知识基础上对扩张性宏观效果进行预测的倾向自然是不会成功的。哈耶克的主观主义经济分析,是一种以批判的理性进行对理性的批判。他在对国家干预主义和计划经济的批判中,同时也建构了一个经济自由主义“乌托邦”。他的“有限理性”和“自由秩序”理论、“货币非国家”学说等,都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