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布斯看来,"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来说,他都称为善,而憎恶和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37页)根据这三种态度,人们的欲望、爱好、爱情、嫌恶、憎恨、快乐和悲伤等单纯的激情,在不同的考虑下具有不同的名称。试举几例:当人们具有能够实现的看法时,欲望就称为"希望";不具有这种看法时就称为"失望"。长存的希望就称为"自信";长存的失望就称为"不自信"。对财富的欲望称为"贪婪",这种欲望应当加以谴责还是容许,要看追求财富的方法而定。地位或优先权的欲望就是"野心",其好坏的根据同"贪婪"。对妨害不大的事物的畏惧称为"怯懦",对假想出的或根据公开认可的传说构想出的不可见力量的畏惧称为"宗教"......
人心中对某一事物的欲望、嫌恶、希望和畏惧如果交替出现,做或不做这件事的各种可能的好坏结果也在思想中接连出现,这个过程就是所谓"斟酌"(Deliberation),(43页)也就是包括逻辑推理在内的理性思维过程。但是理性的智慧归根结底还是从激情中产生,受激情支配的,因此导致智慧(Wit)差异的激情主要是程度不同的权势欲、财富欲、知识欲和名誉欲(Desire of Power, of Riches, of Knowledge, and of Honour)。这些欲望都可以归结为权势欲(Desire of Power),因为财富、知识、荣誉都不过是权势而已。
什么叫权势?霍布斯认为,"人的权势普遍讲来就是一个人取得某种未来具体利益的现有手段。"(62页。)权势分两种,一种是原始或自然的,一种是获得的。原始或自然的权势就是身心官能的优越性,如出众的体力、仪容、技艺、口才,慷慨大度和高贵的出身等;获得的权势则来自幸运,或用前一种权势获得的成就,例如财富、名誉、朋友等,可以作为获得更大权势的工具。
尽管还是古人人心古,霍布斯没有把"权势"定义成"强制他人服从的手段",但这不等于说他对人性缺少冷静的观察。霍布斯关于权势的观点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权势不是自封的,需要他人承认。"有权势"也可以说是人的一种"价值",即所谓"身价",人的价值和商品价值一样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实现,即"价格",而"价格"是由买方而不是卖方来决定的。因此,"即使让一个人(像许多人所做的那样),尽量把自己的身价抬高,但他们真正的价值却不能超过旁人的估价。"(63页)人们的相互评价可以分为两种,尊重或轻视,前者就是愿意出高价,后者就是连低价也不肯出。谈到轻视,就又回到爱憎的问题上来了。尊重不一定是出于爱戴,也可能出于畏惧,"对人显示爱或畏惧的任何迹象都是尊重,因为爱或畏惧就是高度评价。轻蔑或爱惧不及所期望的程度就是轻视,因为这是评价不足。"(65页)因此就可以逻辑地推出下一条:权势与道德正义无关。有权势的人的行为不一定是善的,也不一定是恶的,更不一定合乎社会正义的要求,但必须是伟大而艰巨的。(68页)换句话来说,权势是"量"而非"质"的规定性,只要在"量"的方面足够巨大,成为某种象征,就能提高权势者的"价格"。
抄到这里,忽然对历久不衰的"毛泽东热"产生了一点理解。毛泽东其人,不论恨他的人们怎样从个人道德(包括政治品质)和社会正义方面猛力加以抨击,都不能让爱他的人们彻底消声,就是因为毛作为巨大权势的象征,无论如何是不能加以轻视的。轻视的反面是尊重,而尊重本来就是将爱和恨囊括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