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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1

对我国现阶段就业形势的认识问题

张丽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一段时间以来,学术界运用“人口红利”理论和“刘易斯拐点”理论进行学术探讨,其观点被社会大众通俗地用来解释我国当前就业现象和未来就业趋势,因此产生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影响了我们对现阶段就业形势的准确判断和把握,需要对理论本身的适用性、以及基于上述理论的就业观点进行探究、澄清。
   “人口红利”问题
  (一)“人口红利”是影响经济超常增长的一个因素
  1. “人口红利”和“人口机会窗口”。一国的人口再生产类型要经历三个阶段,即“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阶段,“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阶段,和“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阶段。在死亡率下降与出生率下降到一定水平的时间段内,人口自然增长率先上升后下降。劳动年龄人口也呈现类似的变化轨迹。当一国人口增长率降低后,在一个特定时段内,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高,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都比较低,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和高储蓄率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额外的源泉,被称作人口红利。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较高的这一特定时段就被称为“人口机会窗口”。一旦人口转变的这一阶段结束,人口年龄结构老化,通常意义上的红利便相应消失。
  2.“人口红利”是影响经济超常增长的一个因素。“人口红利”是一种人口经济学理论,即分析人口结构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人口红利”通过供求两个方面促进经济增长,一是为经济增长提供比非人口红利期更丰富的劳动力要素供给,二是通过数量相对更丰富的劳动人口对储蓄和投资的影响、即高储蓄和高投资来扩大需求,实现高增长。在没有“人口红利”的情况下,各国经济都有一个稳态的增长,包括低收入国家处于“贫困陷阱”中的极为低下的稳态增长,以及高收入国家处于技术创新前沿上的低稳态增长水平。也就是说,“人口红利”只是影响经济超常增长的因素。没有人口红利,经济依然会保持常规的稳定增长。
  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众多。制度、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是决定经济增长的最终要素。在人力资源中,人口总量、结构和素质是决定经济稳态增长的因素,而人口红利是人力资源各要素中影响经济超常增长的因素。决定经济稳态增长的常规因素更值得关注。
  3.“人口红利”既不是经济超常增长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从各经济体的发展历程看,没有人口红利,也可以实现经济的超常增长。如表1所示,20世纪80年代前的韩国和新加坡、70年代前的香港、以及马来西亚的人口抚养比都比较高,但其经济增长率都很高。有关研究用“人口红利”来解释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及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奇迹,以及西方经济史上新大陆经济超过旧大陆经济增长的部分,认为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善可以解释超出稳态增长率部分的25%-100%不等。
  另一方面,有“人口红利”也不一定能实现经济超常增长。新中国建立后,我国人口迅速增长,有巨大的人口红利,但是,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增长率都不高。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工业化程度极低,人口因素不但不是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反而是经济增长的负担。之后,由于采取了赶超战略和公有制,制约了人口要素作用的发挥。直到改革开放后,人的要素得到解放,实行了自下而上的市场化改革,人口红利才真正成为经济超常增长的有力因素。从其它经济体的情况看,越南和新加坡具有相同的“人口红利”期,但新加坡人均GDP超过3万美元,而越南人均GDP在2005年仅有600多美元;20世纪60年代后的日本人口抚养比一直很低,但除了70年代经济超高速增长外,其它年份经济增长率并不是很高,在1990-2000间更低至1.5%。使“人口红利”要素得到利用也是有条件的:首先,经济需要发展到一定阶段,对“人口红利”这一要素有需求;第二,实施了能够充分发挥“人口红利”要素作用的经济增长模式。“人口红利”更像一个机会,只有抓住这一机会并加以很好利用才能使“机会”转变为“红利”。
  (二)我国充分利用“人口红利”促进经济发展
  1. “人口红利”是我国30多年经济高增长的重要因素。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抚养比一直在下降,这说明劳动年龄人口更多,劳动力供给充足,同时人口负担率轻,可以保持高储蓄率,固定资产形成额与GDP的比值很高,这是我国获得人口红利的依据。根据有关研究,1982-2000年中国总抚养比下降了20.1%,带来经济增长速度2.3%,同期的人均GDP增长速度在8.6%左右,相当于人口转变对人均GDP增长贡献在26.8%,即1/4强。
  同期的另一项研究表明,1978~1998 年期间,中国实现的年均9.5%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中,物质资本增长的贡献份额为28%,劳动力数量增长的贡献份额为24%,人力资本因素的贡献份额为24%,劳动力部门转移,即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部门(农业)向生产率高的部门(非农产业)流动过程对增长的贡献率为21%,余下的未解释部分,可以看作是其他体制改进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3%。世界银行的一项类似研究表明,物质资本对改革期间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劳动力数量的贡献份额为17%,劳动力转移贡献了16%,而一个较大的未解释部分为30%。刨开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约25%的贡献率,还有75%的经济增长是由于正常的物质资本增长、劳动力数量增长、人力资本增长、劳动力流动和制度创新因素。这一方面说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通过改革开放达到的高速增长成就,的确得到了有利的人口结构的保障,同时也说明,其它常规的经济增长因素仍然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
  2. 我国的“人口红利”即将结束,但经济依然会保持长期快速增长。根据有关测算,我国15-60岁年龄段人口数量到2011 年停止增长,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约到2014年达到峰值9.97亿,之后,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将不再增长,2022 年以后则大幅度减少。按照“人口红利”理论,我国的“人口红利”即将结束。
  但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我国的高速经济增长还将持续很长时间。首先,虽然我国依靠人口红利等要素保持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优势,但是,总体上劳动力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资源可以开发;第二,还可以开发二次人口红利促进经济增长。劳动年龄人口增长停止或者说老龄人口比例增加后,由于健康寿命延长,在合适的教育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情况下,老年人口仍然能够为经济增长提供额外的劳动力供给,仍然能有助于储蓄率提高,进而获得与第一次人口红利同等意义的第二次人口红利,而不会形成“人口负债”,来支撑经济的高速发展;第三,我国地区差异巨大,以外向型出口产业为主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其收入水平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大量中西部省份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地区间在资源禀赋、要素相对稀缺程度从而相对价格、产业模式以及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使得未来国内的发展空间巨大;最后,我国目前的人均GDP仅3000多美元,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我们与发达国家在技术、资金、制度、管理等各方面还存在巨大差距,未来的发展可以充分借鉴、购买已有的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制度方面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外资,而不需要自身进行积累。上述种种差距提供了我们未来发展的空间和可能。只有通过20-30年的高速增长,才能真正富裕实现现代化。
总之,只有逐步缩小差距,才能最终实现现代化。在此之前,我们有无限的发展潜力。在可能的发展空间内,能实现多大程度的发展,决定于我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利用生产要素,也就是决定于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
  (三)结论
  综上所述,“人口红利”既不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不是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在我国讨论人口红利问题,其正向意义仅仅在于,强调要重视人口结构转变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要充分利用好这一有利条件。其反向影响却很大:一是过分强调人口红利的影响,使得其它要素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被掩盖、忽视,使得我们的相关讨论跑偏;二是误导社会对劳动力供求形势的判断,以为人口红利结束就是劳动力开始逐步短缺。这些片面和错误的认识充斥舆论、误导社会,会对我们对就业形势的判断产生影响,进而对政策制订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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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1 08:54:38
劳动力短缺问题

  (一)劳动力短缺的含义

  总体上的劳动力短缺的含义是,劳动力的总量供给能力持续地、稳定地低于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一个处于劳动力短缺状态的经济体一般有以下特征:一是受人口增长模式转变规律决定,进入人口稳定负增长阶段;二是经济也进入了依靠要素质量提高和不断创新的内涵式发展的发达阶段,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地找到人口要素之外的新动力。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来观察,尚未有过哪个经济体在经济未得到充分发展的阶段就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也没有发现哪个处于劳动力短缺常态的经济体经济尚未现代化。也就是说,不可能在经济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阶段就出现劳动力短缺。这一规律几乎可以被当作一个常识。

  在经济起飞的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摩擦性等原因,局部的、阶段性的、结构性的劳动力供求失衡经常会出现,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短缺。在人口仍然保持增长的情况下,即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不再增加、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开始减少,人口要素依然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因为,从劳动年龄人口开始负增长到总人口开始负增长,还有一个时间段。在这段时间里,劳动力资源还有很大的开发利用空间,包括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高劳动力参与率、提高劳动力资源素质等。此外,劳动力供求失衡中,还有大量劳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待开发利用。

  (二)我国人口红利结束并不等于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

  从上述分析看,虽然我国的“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但是,根据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预测,我国人口总量在2033 年前后才到达最高点,为15亿,随后绝对减少。因此,从人口总量看,我国至少还有20年的时间才会面临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

  届时,我国是否会面临劳动力短缺,还要看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两番,达到396858.4亿元,为此,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要达到7%。但事实上,前9年的年均增速已达到10%。照此速度,2011年就能实现翻两番的目标。2020年时,GDP 将达到849552.7亿,翻三番还多。2000-2009年劳均GDP增长率平均为14%。2000年单位就业人数创造的GDP为13764元。如果2010-2020年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保持在14%,则2020年GDP翻三番时的就业人数仅为4.68亿,将占当年劳动年龄人口的51%,就业人数比2000年减少35%,年均减少1.8%,年均减少1266万。如果这期间劳动生产率有更快提高、经济增速放缓或有波动,实际的就业减少的速度还会更快,就业减量也会更大。

  我们再看当期的劳动力供给,根据预测,2020年的劳动年龄人口为9.23亿,按60%的劳动力参与率估算,经济活动人口为5.53亿。如果有4.68亿人就业,还有8500万失业人员;按60%的劳动力参与率,劳动年龄人口中还有3.7亿处于非经济活动状态。

  从劳动力资源(16岁以上的人口数)的情况看,根据有关预测,2030年以前,我国的人力资源总量将持续增加,2020年达到11.4亿。由于人口寿命延长,60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人口也是有待开发的宝贵人力资源。根据历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 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1953 年为4.4 %,1964 年为3.6 %,1982 年为4.9 %,1990 年为5.6 %,2000年上升到7.0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2001),到2017 年将超过10 %。到202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1.4亿,即使按照10%的劳动参与率,也将有1400万的老年劳动力供给。特别是由于我国人口结构的急剧变化,老年抚养比在2017 年将超过14 %,并在其后不断提高,可以预期将有越来越多的老年劳动力加入到就业大军中。有项调查,2010年已有1/3的60岁以上老人没有离开劳动力市场。

  假定城镇化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加,要达到70%的城镇化率中国似乎还需要近30年的时间。而按照1%的城镇化速度计算,2006-2016年城镇每年会新增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1500万左右,从数量上来看,在今后20年左右时间内并没有必要担心中国的劳动力供给问题。

  (三)结论

  综上所述,劳动力短缺不但取决于劳动力供给,即人口增长,同时取决于劳动力需求,即经济发展。“人口红利”结束,既不意味着劳动力供给停止增加,也不意味着经济已经发展到高级阶段,因此,“人口红利”结束并不意味着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上述分析也表明,无论从供求哪个方面看,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都不意味着我们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或从无限供给转向有限剩余。我们离劳动力短缺时代还比较遥远。

  “人口红利”是一种经济增长理论,不是劳动力供求理论。用人口红利来解释劳动力供求情况,会产生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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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1 08:54:55
“招工难”:劳动力市场结构问题

  (一)劳动力市场结构及劳动力市场的“松”与“紧”

  劳动力市场结构分析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可以细分为各类局部市场:按照工人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工种的不同,形成各个局部市场,各局部市场劳动力的供求不具有替代性,从而导致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根据劳动生产率增长状况,劳动力市场中的部门可分为扩张部门和停滞衰退部门,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的行业和增长较慢、停滞或下降的行业。扩张性行业的劳动力市场,因经济状况较好,或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而提高工资率,使停滞衰退行业的工资率也相应提高,最终使整个社会的货币工资率的增长大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会导致失业的增加。因此,局部市场劳动力过剩或劳动力短缺是劳动力市场的常态。

  当劳动力供大于求时,劳动力市场处于“松”的状态;当劳动力供小于求时,劳动力市场处于“紧”的状态;当劳动力供求均衡时,劳动力市场处于“出清”状态。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差别、歧视及有关劳动力流动性的信息是很不完全的,这会导致劳动就业非均衡。局部劳动力市场就在“松”、“紧”的变动过程中趋向于“出清”。

  (二)“招工难”是局部劳动力市场问题

  1. 总体上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从全国情况看,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大致稳定在2200-2400万人,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大致稳定在900万个上下,城镇登记失业率都在4%以上,总体劳动力市场是“松”的。从地区劳动力市场情况看,除北京市和广东省外,其他29个省市区的城镇登记失业率都在3%以上。从广东省的情况看,全省人力资源市场2010年3月中旬的求人倍率为1.1,为正常状态;3月下旬企业缺工率为2.7%,历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5%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更高,因此,总体上,广东全省劳动力市场并不“紧”。可以说,总体上我国劳动力市场是供大于求的状态,如果有“招工难”的问题,也只是特别局部的问题。

  2. 2010年春节后的“招工难”具有明显的地区、行业和岗位特点

  缺工最突出的地区是“珠三角”和“闽东南”,广东全省缺工中有超过60%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市;福建全省缺工中仅泉州就占53%。以广东省用工缺口最大的东莞市为例,3月中旬的求人倍率为1.76,3月下旬的缺工率为12%左右。据东莞市统计局和调查队3月上旬的一项调查结果,60%的企业不缺工或轻微缺工,30%的企业一般性缺工,只有10%的企业有较大的用工缺口。这10%的缺工企业主要集中在制衣、制鞋、玩具、电子、家具等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以一线生产设备操作工种居多。这些行业和工种要么工资水平低,要么劳动强度大或劳动条件差。据广东省501家企业用工定点监测,缺工企业普工月平均工资为925元,比不缺普工的企业低210元,缺工企业技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元,比不缺技工的企业低400元。就全国而言,缺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居民生活和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的一些中小企业的技术工种和熟练工种。10%的企业招不到人,而90%的企业不招人,难说劳动力市场趋紧。

  3. 此次缺工实际上是低端劳动力市场受到挤压的体现

  低端劳动力市场的用工主体是制造业、居民生活和商业服务业、建筑业中的中小企业,以及一些大企业,包括贴牌企业,劳动力供给主体是新生代农民工。这些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大多具有工资低、保障差、工作累、危险大的特点,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季节性用工比较多,就业极不稳定,相对于本行业的大企业以及其它行业劳动力市场而言,属于劣质劳动力市场。其它行业和部门因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而提高工资、进而拉动整个社会的货币工资增长,对这些用人单位形成挤压。这些企业大多利润空间小,实际上挣的多是劳务加工费,由于没有能力相应提高工资、改善职工福利待遇,这些单位面临被淘汰,“招工难”只是这些单位面临的诸多困境之一。“招工难”并不是招不到人,而是留不住人。广东一些企业每月的员工流失率都在6%,流失率高导致企业在用工市场上持续招工、却又陷入持续缺工的恶性循环。

  此次缺工也是区域劳动力市场均衡发展挤压低端劳动力市场的体现。长三角及早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得工资水平比珠三角平均高200元以上,吸引了大量珠三角的民工前往。中西部劳务输出省份经济发展加快,工资水平提高,使农民工就近就业增多。这些后发地区生活成本相对较低,这样即使工资不是很高,也对劳动者有吸引力。总之,区域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发展,也加重了局部地区的“招工难”。

  此次缺工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一是劳动力供求高峰期时间错位,企业开工提前而员工返岗延后,使企业招工困难凸显;二是劳动力供求时滞,经济走出全球金融危机阴影导致需求反弹,带动就业需求反弹,但没有做好相应的劳动力供给的准备,补员和新增需求等多重因素相互叠加,使企业招工困难凸显。

  (三)我国“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

  1. 农民工劳动力市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比老一代农民工思维活跃、知识面广、进取心强、职业期望值高,在公民权利、就业选择、工资待遇、生活方式、社会保障上与城里人享有同等待遇方面有更强烈的要求,因此,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不愿从事老一代农民工从事的简单、机械、重复性的体力劳动,不愿从事苦、脏、累、险等普通工作,导致一些企业招不到人;同时,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经历的困难较少,基本缺乏应对困难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准备不足,一旦工作不如意,就频繁跳槽,导致一些企业招到人、却留不住人,陷入频繁缺工状态;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工自身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不足,难以适应用工条件较好企业的要求,导致一部分农民工处于择业状态,无法形成有效供给;在一些地方存在“招工难”的同时,还有很多地方劳动力转移不出去,劳务输出的压力大。总之,就农民工劳动力市场而言,“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

  2. 不同劳动力市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

  除了每年春节后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缺工外,我国技能人才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这主要是由于经济长期持续高速增长,产业不断升级,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不断高涨。另一方面,由于在传统社会观念中技能人才的职业声望不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能力弱等原因,技能人才的供给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我国会长期存在。

  在一些地方招不到青年农民工、技术工人短缺的同时,每年夏季都有过百万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实现就业;每年更有700多万未能接受高等教育的初高中学历的青年找不到工作;还有大量的在体制转轨中转变身份的劳动力求职无门。这些都是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包括劳动力供求的地区结构问题、素质结构问题等,还有劳动力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打破劳动力市场分割、使市场供求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结构性和摩擦性的就业问题或逐步得到解决。我们不能因为局部劳动力市场的“招工难”或“就业难”,就认为总体上劳动力短缺或劳动力过剩。在关注“招工难”的同时,我们不能忽略更广泛的“就业难”问题。

  (四)结论:“招工难”并不表明我国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

  1.“招工难”是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正常反应

  “招工难”是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正常反应,所带来的一系列积极变化,正是农民工强烈要求、**多年期盼、于企业发展转型有利的结果。

  2.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就业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

  一些用人单位招不到劳动力,不是因为没有劳动力可招,而是有劳动力不愿意来。一些小的企业招人困难,并不会影响到整个行业中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行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差异没有影响到行业整体的供求状况,行业之间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差异没有影响到部门整体的供求状况,制造业总体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尚未改变;服务部门的比重还比较低,还未形成密集使用人力资源的局面。

  3.劳动力短缺时代特征在我国的出现尚需时日

  经济增长是技术进步、就业规模扩大的过程,经济增长的特征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移,表现为物质生产部门越来越多地依靠技术和资本,以及较少的劳动力,而服务部门则使用越来越多的人力资本。这一过程中,传统部门就业减少,而新兴部门就业增加;第一产业将释放大量的劳动力,逐步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迄今为止,我国物质生产部门的技术水平还很落后,总体上还使用了太多的劳动力。我国农村虽然外出劳动力越来越多,但现行生产技术条件下,农业部门依然无法吸收掉全部农业劳动力;我国制造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1/10,本身存在冗员。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还需要持续20年的时间,目前的新兴部门不会面临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但转移不出来和招不到人的情况会并存。

  总之,我国产业结构尚未现代化,并且就业结构还存在较大偏差,还未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经济发展特征。从可观察的经济发展规律和现象看,劳动力短缺时代特征在我国的出现尚需时日。不应因部分企业的“招工难”而误判整体就业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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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1 08:55:13
“刘易斯拐点”尚未到来

    (一)“刘易斯拐点”的含义

  “刘易斯拐点”是对发展经济学家威廉·阿瑟·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三个阶段的标志性节点的俗称。刘易斯提出二元经济假说,即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在第一阶段,农业中有大量过剩劳动力,工业部门吸收过剩劳动力;第二阶段,农产品逐步出现短缺,工业贸易条件恶化,转移工人工资开始上升,工业吸收过剩劳动力的进程减慢;第三阶段,工业在继续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在提高,农业的剩余可以满足工业部门的需要,而且农业中的商品化过程也在加快。等到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完毕,二元经济不再存在。

  从二元经济到一元经济要经历两个拐点。工业部门规模不断扩大,在实际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吸收完,继续吸收劳动力转移导致工资水平提高,由此产生了经济学上的第一个“刘易斯拐点”。此后,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不断提高,直至与现代经济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力相等,不存在实质性的城乡收入差距,二元经济结构消失,长期发展的任务结束,第二个“刘易斯拐点”到来。俗称的“刘易斯拐点”,就是指第三阶段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完毕、二元经济不再存在的那一点。

  (二)从工资水平变化看“刘易斯拐点”是否到来

  目前,关于“刘易斯拐点”到来的主要论据是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变化。一种分析认为,2002年农民工工资增长率为2到3个百分点,2003年该增长率变为5到6个百分点。在此之前,农民工工资几乎没有增长。从实际工资增长率来看,2004到2007年期间一直保持在7%以上,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2008年实际增长率达到19。6%,2009年农民工工资增长率也达到两位数。

  但是,我们同时看到,农民工工资增长幅度小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就全国而言,从1995-2008年,农民工工资年均增幅为13。59%,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幅为13。71%,前者比后者小0。12个百分点。而在上海、北京、天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当地农民工从当地所获得的工资年均增长率则较大幅度地低于当地非农职工工资年均增长率,上海低6。2%,北京低5。29%,天津低4。09%。而在青海、甘肃、海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农民外出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打工,获得了相对于在当地工作的职工高的工资增长,这些省市农民工的工资平均增幅高于当地非农职工工资年均增幅,青海高5。7%,甘肃高6。86%,海南高11。77%。说明农民工工资增长更多的是与社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而不是单独的特殊增长。

  第二,从农民工工资水平看,现实中用人单位将最低工资标准视为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的工资就是多少;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农民工工资也随着发生调整。1995-2008年的最低工资趋势线与农民工工资趋势线高度吻合。2004年以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放缓,调整幅度缩小,农民工工资增幅就缩小;2004年以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加快,调整幅度加大,农民工工资增幅也加大。这反映出最低工资标准被用人单位视为一种工资标准。然而,最低工资远远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山东省为例,2009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678元,月均2473元,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760元,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这也说明农民工的工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农民工工资增长只是对过去过低工资的一种补偿,与付出的劳动和外出的生活成本相比明显偏低。

  第三,比较农民工工资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就全国而言,1995-2002年期间,农民工工资年均增幅为13。16%,而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则为4。05%,二者差距为9。11个百分点。到了2002-2008年间,农民工工资年均增幅为14。10%,而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则为8。58%,二者差距缩小为5。52个百分点。有些省市的情况更为突出,尤其是一些农民工输出较多的省市。以江西为例,1995-2002年期间,农民工工资年均增幅为16。43%,而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则为1。65%,二者相差近10倍。到了2002-2008年间,农民工工资年均增幅为12。12%,而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则为11。86%,二者几乎没有差别。总之,农民工外出打工所获得的工资增长越来越低于在本地农村从事经营性农业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增长。

  上述工资变动情况的分析表明,我国并没有明显表现出与刘易斯二元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相吻合的发展阶段特征。农民工工资并没有出现相对城镇非农职工的快速上升,而是工资水平普遍上涨;由于地区差距大,城乡收入差距巨大,农村仍然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受到牵引而外移,很难以此判断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另一方面,与农业生产相比,农民工工资也没有出现快速上升的情况,有些地方差距还在缩小,似乎呈现出第三阶段的发展特征。我国的工业化路径可能与刘易斯二元经济发展理论不完全一致,由于**主导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工业化不断带动农村发展,当一波农业剩余劳动力支撑了快速工业化后,工业带动农业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使工业进一步发展,提高工资水平,又一次吸收农业劳动力。工业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也就是说,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通过分拨递进的几轮工业化实现的,而不是一次完成转移的。因此,可能刘易斯理论不太适合用来解释中国的经济发展。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还需要转移多少年

  目前,关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还需要转移多长时间,有很多不同的估算。一种是从二元劳动力市场角度进行的估算,认为劳动力总量的增长放慢,特别是劳动力老化,年轻劳动力的数量已经开始下降。同时,外来劳动者工资上升。反映出劳动力相对不足的情况日益严重;一种是从农村劳动力数量角度进行的估算,考虑到新成长的劳动力及进一步的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超过4000万,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剩余劳动力才会消失。城市的实际工资将会继续上升,生产部门的实际工资大概每年增长5%-10%;一种是从城市化角度进行的估算,2030年中国城市化的水平为60%左右,城市化水平平均每年增长0。75个百分点左右,每年农村到城市的净迁移人口在1000万左右。按照这一估算,我国的城市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有一种是从实地调研进行的估算。2006年全国农村27%的劳动力已经外出,21%从事非农劳动,52%从事农业生产。21-25岁青年中,50%已转移,而40岁以上的转移率仅为10%,很多人准备在中年以前回村。

  FAO估计,发达国家只有6%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按照这一比重,2020年当劳动年龄人口达到9。23亿、就业人口达到7。96亿时,中国只需要不足5000万劳动力务农;如果按照10%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则需要8000-9000万劳动力务农。按照平均每年农村到城市的净迁移人口1000万人,其中16岁及以上人口占全部转移人口的87%估算,从2008年到2020年,城镇将新增劳动力资源1。1亿人,假设这部分人全部参与劳动力市场活动,届时,城镇就业人数将达到4亿,将占到全部就业的50%。

  2008年末,农村就业人数为47270万人,第一产业就业人员30654万人。如果到2020年实现1亿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从2008年起,就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2。07亿劳动力,大约每年转移2000万人;如果到2020年实现城镇就业占50%,从2008年起,就需要向城镇转移约8000万劳动力。按照每年向非农产业转移1000万人、每年向城镇转移400万人估算,需要20年时间。总之,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完还需要20年的时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底的统计,全国农民工增加436万人,达到2。3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比上年增加492万人,达到1。45亿人。根据就业情况快速调查,从2009年9月到2010年2月底,与前一年相比,返乡农民工减少了20%,外出农民工增加了25%。农民工仍然处于持续增长状态。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结构问题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结构随着经济发展而变动。一是地区之间的梯度发展使劳动力的地区转移结构相应转变。我国东部转型、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制订和实施,使得内陆地区经济增长加快,吸引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内陆地区转移,而东部地区经济转型所需的技术工人供给不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3月上旬的调查反映,中西部农民工数量明显增加,其中就近就业人数比例上升幅度较大。河南省就近转移就业人数从前几年的600多万人,增加到1100万人,湖南在省内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比2008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达到30%。

  二是随着劳动力的不断转移,转移劳动力的结构会发生变化。经济发展初期阶段,都是年轻力壮的劳动力率先实现转移。用人单位先是不断使用18-25岁的劳动力,其中一部分人成长起来继续留在产业大军中,而很多人则在青春期过后被淘汰回家乡。农村劳动力就这样不断为城市发展注入新鲜血液。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年轻劳动力供给会逐步减少,用人单位会更加注重转移劳动力的素质,对转移劳动力的年龄要求也会逐步放宽。

  三是劳动力的转移深度会加大。转移初期,只有一些有转移传统的地区的劳动力向外转移,而很多地方的劳动力转移无门或不愿转移。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向偏远落后地区的梯度转移,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深度会不断加大,以前一些沉寂地区的富余劳动力也会逐步得到开发利用。

  此外,由于地域文化差异、政策导向等方面的原因,劳动力的双向流动还会长期存在。如由于难于融入新的城市,三峡百万农民大转移开始回流。由于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一些进城劳动力难以融入城市,长期处于跨城乡、跨地区的候鸟型、双向流动。

  由于市场机制的盲目性、体制性的障碍等因素,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一些不顺畅是很正常的。局部的、阶段性的供求结构失衡不会影响劳动力转移的整体进程。

  (五)二元经济依然长期存在

  从宏观数据看,我国二元经济仍然存在,并将持续较长时期。首先,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还不高,2009年为46。6%,还有一多半人口生活在缺乏现代工业文明、生产力低的农村,与城镇人口的生活差距巨大。虽然城镇化在不断加速,1978-1990年平均城镇化速度为0。71%,1990-2000年为0。98%,2000-2008年为1。18%,但还远没有实现城乡一体化和经济一元化。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差异虽然有所缩小,但差距依然巨大。1978年,一个非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所创造的增加值相当于6。1个农业劳动力,2008年这一数字变为5。13。两部门劳动力生产率有所缩小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1978-2008年农业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2。11%,非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1。42%。按照此速度,农业劳动生产率要达到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水平还需要265年。这意味着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还将继续265年。

  第三,比较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没有带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二者的差距反而呈现出加大趋势。1978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纯收入的2。57倍,2008年增加到3。32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了29%。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意味着,导致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动力与过去相比不仅存在,而且动力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没有理由停止向城镇转移的步伐。

  因此,无论从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情况还有城镇化水平看,在未来的20年中,我国仍将处于二元经济的发展阶段。

  (六)结论

  在目前劳动力市场变化,出现“民工荒”等问题的背景下,提出对“刘易斯拐点”的讨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同时也产生一些负面影响。需要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关注这一问题的积极意义在于:第一,可以提示我们注意,我国劳动力市场已发展到一定阶段,有助于我们预见以农民工为代表的普通劳动者的工资、非熟练劳动者的工资、不受制度保护的劳动者的工资,是要上涨的,这是一种必然性趋势;第二,预见劳资关系发生变化,工资和劳动条件更多地需要依靠劳动力市场制度来维护,如工会、**的立法执法、及集体谈判制度等;第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注这一问题的负面影响在于:第一,过分强调“刘易斯拐点”会造成人们对当今就业状况的误解,致使对就业工作掉以轻心;第二,极易被以商业利润为目的的人所利用,进行炒作,扰乱大众视听。为此,需要对“刘易斯拐点”有正确的认识。

  第一,不能简单套用国外理论分析中国问题。各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道路会有差异,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模式也会有差异。如选择赶超型工业化道路的计划经济国家与采取自由工业化道路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工业化模式是不同的;实行城乡同步发展的城镇化战略与城乡不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战略,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模式也不同;实行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国家所有制度的情况下,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模式不同;开放经济体和封闭经济体情况下,工业化道路和劳动力转移模式也会不同。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适用的前提是封闭的市场经济体。显然,我国的情况在诸多方面并不符合这一理论假设。

  第二,在运用该理论分析中国问题时,需要格外注意。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发展经济学理论,它描述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的特征,劳动力要素的变动只是其中的特征之一,此外还有要素生产力、工资变动等特征。在依此理论判断我国发展阶段时,需要更充分、全面、深入、细致的指标分析,而目前我国的统计指标体系并不能提供支撑。如果简单地从劳动力市场的一些指标和现象分析,得出的结论很可能不正确。

  第三,“二元经济”发展理论实际上是关于农业劳动力产业转移的理论,是关于就业部门结构变动的理论,不涉及劳动力供给总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因而并不适合用来分析劳动力总量短缺问题。

  第四,应全面运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我国的就业现象,而不能片面应用。该理论在强调经济发展阶段劳动力要素变动特征的同时,强调工业和农业两个部门的平衡发展观点。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最终的经济发展。经济的现代化过程是工业带动农业发展、最终实现工业和农业平衡发展的过程。农业的发展是农业技术现代化的过程。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劳动生产率的趋同,农业部门就业人数大量减少,工业部门不断扩张,最终使经济规模扩张,直到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实现了经济一元化和城乡一体化,农业中不再有剩余劳动力,就是所谓的刘易斯拐点。现有分析忽视了农业部门的现代化,即忽视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还会释放出新的富余劳动力,并且把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等同于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认为农村不再有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是刘易斯拐点到了。这些分析都是不全面的。

  第五,现有的分析特别提出所谓的“刘易斯拐点”、“库兹涅兹拐点”和“商业化点”,一方面与二元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相混淆,另一方面将问题复杂化。及时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依据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分析问题是有意义的,但是,更要有全局观念,不能因阶段性的局部观察否定发展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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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1 08:55:27
劳动力成本优势仍在

    我国不是没有劳动力,而是高素质的劳动力缺乏。因此,未来更主要的是要提高劳动密集型从业人员的素质,延长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提高劳动生产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得益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的低劳动成本优势。2003年前,农村年轻外出务工人员只能拿到和改革开放初期父辈们一样多的工资,月工资长期维持在600元左右。但2005年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月平均工资超过1000元,工资在2年左右时间内增长超过60%。此次金融危机后,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0%-20%。很多人因此惊呼,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正在丧失,经济增长竞争能力开始下降,因此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果真如此吗?

  (一)我国是否还具有劳动力资源优势

  从数量看,我国在未来20年内还将处于二元经济的不发达阶段,农业剩余劳动力还需要转移20年,劳动力资源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仍然有劳动力资源数量巨大的优势。同时,劳动力供求特点将发生一些变化。劳动力年龄结构逐步老化,劳动力需求的地区结构发生变化,东部地区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中西部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数量会越来越大。

  从总的劳动力成本看,虽然名义工资上升,但是,由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名义工资增长,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成本并没有上升。从国内纵向比较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生产率一直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增长更加迅速。以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为例,1998-2006年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16。27%,同期,全国工业企业职工工资年平均增长12。85%,劳动生产率高于工资增长率4个百分点。因此,当前工资增长不仅没有带来真实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而且还导致成本的下降和经济竞争力的增强。从国际比较看,1991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相当于美国同行的1。7%,这一数字到2000年增加到3。7%,10年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上升了2倍。从劳动生产效率来看,1991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效率仅相当于美国同行的1/40,而2000年这一数字变为1/10,10年间中国工人的效率增加了4倍。相对于成本增加来说,中国工人的劳动生产效率增加速度似乎更快,这意味着中国工人的竞争优势是增加了而不是减小了。

  在总体的劳动力真实成本没有上升的同时,国内地区间的名义工资在发生变化。相对于中西部内陆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的名义工资上涨越来越快,未来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主要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不是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在经历30多年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起飞阶段后,要实现从中低收入向高收入阶段的成功跨越,必须进行发展模式创新,冲破由发达国家控制技术和出口资本赚取高额利润和超前消费,发展中国家利用自身廉价土地、资源、劳动力和环境为代价进行生产和节制消费的分工格局,由外需拉动向内生发展模式转变;由高投资模式以及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成本扩张的增长模式,向由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轨道转变;由依靠低成本生产要素数量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依靠高素质生产要素投入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把社会建设的方向转换到完善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平的轨道。也就是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从全局考虑,而不是因为劳动力短缺、劳动力成本提高。在我国目前阶段,不能由于认为劳动力短缺来主张退出劳动密集型产业。

  基于庞大的劳动力基数,以及农村巨大的劳动力供给,在今后20年中,劳动密集型产业仍然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在缓慢的梯度转型过程中。东部沿海地区一些主要依靠增加劳动投入来获取利润的企业、行业正面临产业转型升级转型问题,将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梯度转移。未来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西部地区还将大力发展20年。

  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不是低成本、小规模企业的代名词,劳动密集型也要实现高素质和体面的劳动。东部地区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退出市场,不一定是由于劳动力数量不足,而有可能是劳动力素质低。在我国目前阶段,不能由于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退出就认为是劳动力短缺。我国不是没有劳动力,而是高素质的劳动力缺乏。因此,未来更主要的是要提高劳动密集型从业人员的素质,延长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第一要务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技术研发、制度创新、劳动投入都要依靠人力。开发人力资源,首先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教育。关键是提高职业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大幅度增加企业在岗培训补贴规模,实行普惠制补贴;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培训年轻劳动力;将一批普通高校转型为高职院校,加大力度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将农村“两后生”全部纳入职业教育培训。

  开发人力资源还要提高就业质量。制定政策鼓励企业与员工签订相对长期的劳动合同,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实行人性化管理,以完善用工制度留人;提高劳动报酬水平,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提高待遇留人;加快转移劳动力融入城镇,改善住房、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通过“生活好”留人。

  开发人力资源还有提供好就业服务。想方设法促进劳动力流动。**应该鼓励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自由进出,保护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同时还可以提供技术培训、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以及提供迁移帮助等。

  (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统筹处理好产业发展和城乡发展的关系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加速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型。首先要解决城乡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应加速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发展农村的工业来充分利用农村的资源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少城市的向心力。适当抑制城市生活设施的投资,为工业的分散提供有利条件,增加农业地区的建设投资,保证国内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平衡,这是解决发展中国家就业问题的最根本的出路。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要协调处理好产业结构调整及各个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发展中国家就业的增加可能主要在建筑业和服务业方面,如果制造业的产量没有适当增长,建筑业和服务业就不能发展,就业人数实际上也难以增加。仅仅发展制造业不可能解决发展中国家农村中的过剩劳动力就业问题。

  结束语:对我国未来就业形势的判断

  无论在何种经济体制下,就业都是经济发展中永恒的主题。当前及今后20年左右的时间内,劳动力供大于求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的基本矛盾,中国劳动力资源绝对数量庞大,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在2014年达到最高峰时的总量高达9。97亿,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创造8亿岗位,对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难以想象的巨大工程。同时,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及就业质量问题更加突出,并日益加重,与就业的总量矛盾一起,逐步形成我国就业的三大主要困难。坚持“以人为本”、破除体制和制度障碍、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是破解我国就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

  (注:参考文献未一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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