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5583 60
2021-06-03

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下)——另解《资本论》(62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生产费用;效用

现在推敲恩格斯所说的“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这句话。它说明只有当物品在交换中的效用表现大于其生产费用时,此物品才应该也才值得去生产。反之则反是。

对于生产者l生产的XA份产品A来说,其生产费用为XA·L1A并以EA表示之;其效用为XB·L1B并以UA表示之。按恩格斯观点就要求UA>EA,即XB·L1B>XA·L1A,

或XB·L1B-XA·L1A>0                                                     (5)

(XB·L1B-XA·L1A)正是[商品交换的比较利益原则——另解《资本论》(60]所说的是生产者1通过商品交换可以获得的比较利益C1AB。同理,对于生产者2生产的XB份产品B来说,其生产费用EB=XB·L2B;其效用UB=XA·L2A。按恩格斯观点就要求UB>EB,即XA·L2A>XB·L2B,

或XA·L2A-XB·L2B>0                                                     (6)

(XA·L2A-XB·L2B)是生产者2通过商品交换可获得的比较利益C2BA。因此,恩格斯的观点就是指出生产者只应生产本经济单位具有优势的产品并用于交换,此时式(5)及式(6)可同时成立,交换的双方都能得到比较利益,XA份产品A与XB份产品B的交换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恩格斯的观点实际上已蕴含了比较利益思想

恩格斯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这句话用公式表示即:价值=效用/生产费用(劳动花费)。现在来挖掘出其深刻的内涵。按照前面的定义,XA份产品A的生产费用EA=XA·L1A,其效用UA=XB·L1B;XB份产品B的生产费用EB=XB·L2B,其效用UB=XA·L2A。若以VA及VB分别表示单位产品A及B的价值,则按恩格斯上述观点,XA份产品A的价值为:XA·VA=UA/EA=(XB·L1B)/(XA·L1A);XB份产品B的价值为:XB·VB=UB/EB=(XA·L2A)/(XB·L2B)。那么产品A与产品B的所谓等价交换就是XA·VA=XB·VB,就是:

(XB·L1B)/(XA·L1A)=(XA·L2A)/(XB·L2B)                          (7)

等式两边都减去1:[(XB·L1B)/(XA·L1A)]-1=[(XA·L2A)/(XB·L2B)]-1,整理得:(XB·L1B-XA·L1A)/XA·L1A=(XA·L2A-XB·L2B)/XB·L2B,即C1AB/EA=C2BA/EB。本等式的C1AB=(XB·L1B-XA·L1A)是指生产者1的EA=XA·L1A的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可获得的比较利益,C1AB/EA则是生产者1的EA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的劳动收益率;C2BA=(XA·L2A>XB·L2B)是指生产者2的EB=XB·L2B的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可获得的比较利益,C2BA/EB则是生产者2的EB劳动花费通过商品交换的劳动收益率。所以所谓的商品等价交换关系实际只是表现了商品交换双方的劳动收益率相等的特殊的交换关系,而并非如主流耗费劳动价值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等量劳动花费的相交换关系。

由式(7)可解得:XA=( L1B·L2B/L1A·L2A)1/2XB                           (8)

或XB=(L1A·L2A/L1B·L2B)1/2XA                                             (9)

若按主流所说的生产者1的XA份产品A与生产者2的XB份产品B的交换关系是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则应该有:XA·L1A=XB·L2B,于是就有XA=(L2B/L1A)•XB或XB=(L1A/L2B)•XA。

若设XA=1,则XB= L1A/L2B                                                (10)

或设XB=1.则XA=L2B/L1A                                                 (11)

由于商品交换的双方必须都能获益,交换才能得以进行,所以上述交换还必须同时满足式(3)或式(4)的要求。现将式(10)及式(11)分别代人式(3)或式(4)就有:

L1A/L1B<L1A/L2B<L2A/L2B                                                     (12)

及L1B/L1A>L2B/L1A>L2B/L2A                                                  (13)

在现实中能满足式(12)或式(13)要求的情况只是一种极其个别的特例。若不能满足式(12)或式(13)的要求时,例如(L1A/L1B)≮(L1A/L2B),则必然得出L1B<L2B。不等式两边都乘以XB就有XB·L1B<XB·L2B。由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的关系式又知XB·L2B=XA·L1A,代入上述不等式就有XB·L1B<XA·L1A或XB·L1B- XA·L1A<0,即生产者1的比较利益C1AB=(XB·L1B-XA·L1A)<0。生产者1在这样的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中不会有任何收益,相反的还有损益。因此这样的等量劳动花费相交换反而是不合理的,是不能进行的。这样,“等量劳动交换原则”只是商品交换的比较利益新原则的有严格条件的特例

欢迎挑错补漏质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21-6-3 17:44:04
效用越大则就越没价值,比如水与空气。这即价值悖论。因此不要以为效用越大价值就越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6-3 17:46:14
人类经济的发展,正体现在:效用越大则价值越小上。如果水作为很大效用的东西价值很大,那么即体现为水的价格很贵,那么,很贵的水即意味着人很穷。物的价值越大人在这物上面就越穷。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6-4 14:37:32
hhj-1 发表于 2021-6-3 17:44
效用越大则就越没价值,比如水与空气。这即价值悖论。因此不要以为效用越大价值就越大。
谢谢关注与评论。
一定要区分通常所说的自然属性的事物的使用价值和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或商品效用),它们并不是同义的!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或商品效用)可以有量的含义,是可以计量和比较的;而事物的用途(使用价值)只有广泛与狭小之分!并无精确的可比较的量的内涵。政治经济学发展到现在,都没有说清楚事物的使用价值的大小或高低是如何衡量比较的,但却常常说某某的使用价值很大,某某的使用价值很小这样的含糊其词的语句,诸如通常所说的水、空气的使用价值很大,但交换价值却很小甚至没有;钻石的使用价值很低,但交换价值却很高等等昏话。可是言者并没有给出上述事物的使用价值大小的衡量比较标准,而交换价值的大小在现实中却是有比较标准的。马克思所说的:“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它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就包含着人们愿意付出某种代价以获得该商品这样的重要内涵,这是关键的认识!人们愿意付出代价越高,则该商品就具有越大的使用价值,即商品使用价值(商品的效用)是有大小并可比较的,实际上也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是可以用其“商品价值”的大小来表现的,即“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其实是“荣辱与共”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6-4 14:39:25
hhj-1 发表于 2021-6-3 17:46
人类经济的发展,正体现在:效用越大则价值越小上。如果水作为很大效用的东西价值很大,那么即体现为水的价 ...
问题在于首先一定要区分通常所说的自然属性的事物的使用价值和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或商品效用),其次是你心目中的商品价值指的是什么?若商品价值指的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即价值=效用/生产费用,那么很显然,价值与效用的关系是正相关,也就是正常人所希望的用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效用满足,即做最大功,尽量不做或少做无用功!……;若你的商品价值指的是价值=生产费用/效用,那么,价值与效用的关系就是负相关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6-5 08:36:40
zhengyr 发表于 2021-6-4 14:39
问题在于首先一定要区分通常所说的自然属性的事物的使用价值和社会属性的商品使用价值(或商品效用),其 ...
价值悖论已经告诉人们:用处越大的东西价值就越小。如果用处越大价值越大,则人们在这东西身上就越贫穷。因为,物的价值与其稀缺程度成正比。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