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零和博弈”如何理解?是不是从投资者与房地产商之间“楼”与“价”去理解?
另外,假如要在房地产市场中追求投资者与房地产商之间“双赢”,是不是与“零和游戏原理”矛盾呢?希望江湖豪侠出手相助,小弟想不通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1 13:05: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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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投资者与房地产商之间博弈,还是他们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哦
我觉得既然是房地产之间的博弈。应该都有。
房地产中的零和博弈指的是消费者与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博弈吧?博弈的结果是财富由销费者的手中移到了开发商和政府的口袋里去了。。
我觉得鉴于土地这种资源的特殊性,不太可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双赢吧?
根本就不是什么零和,六楼说得对,是三方
其实,地产商和银行是狼与狈的关系,这点可以从国家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明,此公司的成立是为了剥离银行在地产开发中的呆帐
其实可以这样说,政府知银行是又赢的,输的只是购房者
所以偶很支持邹涛发起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