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这一消费形态由来已久,尤其是近年夜间经济的提出把“到店喝酒”这个行业推上了风口。在正式行文之前,一个必要的工作是给“酒”这个行业分分类,溯溯源,同时给“酒吧”和本文使用的“酒馆”这两个词做做区分。
一般认为,现代酒吧形态在七八十年代从美国传入中国。在国外,习惯上用“bar/pub/club”的三分法为酒吧分类,即bar特指小型纯饮型品酒吧(基本不含餐)、pub指“简餐+酒”、club指音乐吵闹的夜场。
不过发展至今,尤其是在国内伴随消费习惯的转换,可能如下的五分法则更为适用:
1) 闹吧:或可称high吧,包括迪斯科时代的迪厅、慢摇吧以及一些比较闹腾的演艺吧、夜场等,比如苏荷,现金已逐渐没落;
2) Livehouse:有说法最早起源于日本,更突出专业的演出场地和音响效果,艺人和观众近距离接触,国内早期比较知名的品牌包括育音堂(上海)、愚公移山(北京)、VOX(武汉)、坚果俱乐部(重庆)、TVU地下丝绒(石家庄)、欧拉(南京)等,个别场子和闹吧有一定重叠;
3) 清吧:包括目前国内较火的川式音乐餐吧(贰麻、inns、胡桃里)、中式小酒馆(先启半步癫、海伦司)等,大部分有驻场歌手,并提供除小吃、咖啡、甜点以外的特色餐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4) 威士忌/鸡尾酒吧:纯饮为主,仅提供少量可选的小吃,环境安静,也可称静吧;
5) 啤酒吧:以啤酒为主的,西式bar或pub,有的也可提供正餐;
6) 居酒屋:深夜食堂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