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21-8-27 16:40 
充要条件是以A推出B并以B推出A。
这里是这样的:假设A真,B必真;假设B真,A必真。
不是以A真直接说因为 ...
错误!
假言推理是对前件是后件条件的断定,而不是对后件是前件条件的断定。因此,要说A是B的充要条件,A只能是判断的前件,B也只能是判断的后件。
金岳霖《形式逻辑》给出的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形式就是:
如果而且仅仅如果p,那么q。
p当且仅当q。(例:当且仅当一个数是能被2除尽的,它才是偶数。)
如果而且只有p,才(或就)q。
因为充要条件既是充分条件也是必要条件,所以也可以将上面的形式分解成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形式:
如果p,那么q;并且只有p,才q。
在这里,p都是前件,q都是后件。
因此,你的假设A真,B必真,说的是A是B的充分条件;假设B真,A必真,说的则是B是A的充分条件。
这两者合起来根本就无法合成前面那些充要条件判断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