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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 1
2021-10-06
由于范围经济、与供应商谈判实力较强(从而可以以较低价格采购投入品)、财务资源较多、较容易获得贷款等因
素,大厂商比小厂商有时能拥有某些优势。由于这些优势,大厂商和小厂商并不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此时竞争政
策管理当局是否要干预?如果要干预,那么采取什么方式才能纠正大小厂商之间的不对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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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14:58:10
这个问题取决于决策者认为的什么因素是重要的,如果仅仅从最大效益来看,强行拆开优势较大的公司并不会使得总的效益上去,或者对于消费者需要付出的价格也不会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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