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下面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双碳”目标,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开展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绿色建筑集中区示范和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开展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绿色建筑集中区示范和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
《实施意见》中明确,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技术,鼓励农村地区积极采用被动式太阳能房等适宜技术应用。
《实施意见》中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头效应。
《实施意见》中规定,研究制定适合湖北省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将采购绿色建材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造价核算,提高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率。
此外,要合理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手段,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合理利用保险手段对项目建设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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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最迟于2022年2月28日正式上线使用新版政府采购平台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新版政府采购平台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其中,齐齐哈尔市本级及所属县区、哈尔滨市本级、佳木斯市本级等地率先开展了新版平台推广工作。
关于推广使用时间,《通知》中规定,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全省各市(地)、县(区、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应于2021年底前试用,最迟于2022年2月28日正式上线使用新版平台。各地的旧版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应最迟于2021年底前停止使用,旧版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各地分网将于2022年2月28日下线并停止使用。请各市(地)、县(区、市)财政部门通知本地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2022年2月28日前下载留存旧网有关数据。
关于新版平台年度运维费,《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起,各市(地)本级、县(区、市)应将新版平台运维费纳入年度预算。黑龙江省财政厅将通过开展政府采购金融等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帮助各地分担运维费,确保年运维费不高于一次性实施费。
《通知》中提到,鼓励哈尔滨等市(地)、县(区、市)财政部门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推进政府采购金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助力缓解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压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素材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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